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歧视现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13:06 236 人看过

长期以来,由于电力供应的自然垄断性质,城乡之间的电力价格始终有差别。表面上看,是由于农村电网的建设工程量大,总投资多,固定成本多,增大了成本摊销,实际上对于同一个电力公司来说,这种情况是根本讲不通的。因为一个公司内部的成本不可能分开到城乡之间不同的区域来计算。在垄断市场上,以不同价格向不同顾客出售同一种商品的经营做法在经济学上被称为价格歧视。本来同一种物品在竞争性市场上出售时,价格歧视是不可能的,如果一个企业想向顾客收取高价格,顾客就会向另一个企业购买。可是电力不行,在电力市场上,曹操有着相当的市场势力,这种势力就是一种市场垄断。你不买他的电可以,除非你自己发电,但是,自己发电的成本费用会比这高得多。无奈之下,只好忍受这种垄断的高价格。

只不过外国在实行价格歧视策略时,是为了达到最大限度规模的销售,把消费者剩余尽可能转化为公司利润。中国的价格歧视究竟在诉求一种什么东西是谁也说不清楚的。国外的价格歧视在做法上与中国正好相反。他们在同一种商品市场上,为了使利润达到最大化,往往对不同的消费者群体采取不同的价格歧视政策。

中国的价格歧视反其道而行之。本来农村的收入水平低,生活贫困,更应该在价格歧视中获得较低的价格,譬如电价,城市每度4毛钱,农村可以实行3毛或2毛。可是由于长期的电力供应短缺,农村供电距离远,路电消耗多,电力公司认为吃亏,能不给他们就不给他们,甚至把线路的损失加在农村的电价上。农村电价反而比城市更高。这在态度上似乎是一种用不起就别用的歧视心态。人家把买不起的消费者通过价格歧视变成自己的产品顾客;我们的价格歧视,就像打工妹进了名牌专卖店,得到的却是买不起瞎逛什么呀?那样纯粹的歧视。

目前在政府的干预之下,终于实现了城乡统一电价。价格歧视被消除了,可是涨价又开始了。我们真巴不得曹操能够对农村实施一回真正意义上的价格歧视,让农民获得一种价格歧视带来的好处。可是在电力紧张、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曹操并不发愁他的电卖不出去,何来农村用电的价格歧视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自然垄断相关文章
  • 价格垄断行政处罚有哪些
    一、处罚标准对价格垄断的行为实施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处罚基数:违法所得从轻处罚:违法所得1.5倍以下罚款;从重处罚:违法所得2.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2、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处罚基数: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从轻处罚: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可以处12万元以下罚款;从重处罚: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可以处2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二、行使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
    2023-03-19
    164人看过
  • 自然垄断经营是什么?
    一、什么是自然垄断经营?垄断经营是指自然垄断、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三种经营方式。1、自然垄断是指具有网络性经营特点的行业,如电网、自来水、煤气管道、电话等。对于这些行业,由一个厂商生产全行业产品的总成本比由多个厂商生产的总成本低,因此独家生产比多家竞争更有效率,更能够有效地向消费者提供廉价的商品或服务供给。2、经济垄断是指经营者依靠经济实力、专利以及市场经营策略等取得的垄断地位。这种垄断是自由竞争和技术进步的产物,因此在多数情况下能够得到社会的承认。对于经济垄断,只要它对市场公平性不构成威胁,各国均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的涌现和成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竞争力。从美国政府对待微软公司垄断和捆绑销售行为案的态度可以看出,美国并不希望支解微软,因为那不符合其国家利益。3、行政垄断是指企业采用或借助于非市场手段(主要是行政力量)实现的市场垄断,包括地区封锁、地方
    2023-04-27
    117人看过
  • 企业的自主定价权与反垄断法
    自主定价权是法律赋予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市场主体将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确定在成本之下的定价行为本身是其自主定价权的表现。反垄断法在试图规范市场主体的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限制,这种公权力对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限制如果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会构成对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不当干预和侵害。准确来讲,市场主体的自主定价活动是市场经济中的微观经济活动,距离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是比较远的,但如果市场主体的微观经济活动影响了竞争机制的运行,这种对竞争构成伤害的行为又无法依靠市场机制本身来解决时,就有了政府干预和参与的必要。例如,如果一个经营者采取“自杀式”的定价行为,由于其无法满足投资者营利最大化的需求,由于其本身毫无效益可言,最终不会有什么市场收获,这样的行为会因不符合市场的理性而被市场竞争所抛弃,许多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依靠市场机制本身就把他解决了。但是,市场机制对另外一些低于成本价销
    2023-02-13
    499人看过
  • 企业的自主定价权与反垄断法
    自主定价权是法律赋予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市场主体将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确定在成本之下的定价行为本身是其自主定价权的表现。反垄断法在试图规范市场主体的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限制,这种公权力对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限制如果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会构成对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不当干预和侵害。准确来讲,市场主体的自主定价活动是市场经济中的微观经济活动,距离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是比较远的,但如果市场主体的微观经济活动影响了竞争机制的运行,这种对竞争构成伤害的行为又无法依靠市场机制本身来解决时,就有了政府干预和参与的必要。例如,如果一个经营者采取自杀式的定价行为,由于其无法满足投资者营利最大化的需求,由于其本身毫无效益可言,最终不会有什么市场收获,这样的行为会因不符合市场的理性而被市场竞争所抛弃,许多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依靠市场机制本身就把他解决了。但是,市场机制对另外一些低于成本价销售行
    2023-04-24
    357人看过
  • 外资垄断价格需警惕
    谣盐风波刚过,抢购日化品狂潮又至。在刚刚结束的这个双休日,上海一些超市、卖场的洗发水、洗衣粉、肥皂出现了新一轮抢购潮,一天的销量几乎抵上以前的十天。这轮抢购甚至惊动了政府部门,上海市商委有关人士通过媒体发表谈话劝诫市民不要盲目抢购。与抢购食盐是由恐慌引起不同的是,此轮对日化产品的抢购完全是由一些外资企业的涨价所致。几天前,媒体报道称,联合利华、宝洁、纳爱斯、立白等外资日化用品生产企业的大部分品牌都将提价,多个品牌的洗涤用品价格已经上涨。此条消息刚刚见报便出现市民抢购现象,证明在通货膨胀形成难以扭转趋势的情况下,消费者对目前生活用品价格已经高度敏感。而作为政府来说,及时发布安民告示并且帮助商家准备充足的货源,当然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但是,对这一股猝然而起的日化用品抢购潮进行认真的分析,亦有助于提醒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资企业在普通民生用品市场上形成价格垄断。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于外
    2023-06-06
    151人看过
  • 价格垄断会被怎么罚?
    通常上,除了政府的指导价,一个产品的价格都是通过市场确定的。但是,现在有些占据市场较大份额的商家,会利用自己的实力优势随意定价,构成价格垄断。按照法律上的规定,构成价格垄断的,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确定处罚之前,要先确定哪些属于价格垄断行为。1、法律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和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价格水平;(2)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3)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4)使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5)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6)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7)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固定或者变更价格;(8)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2、法律上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
    2023-04-30
    388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然垄断是经济学中一个传统概念。早期的自然垄断概念与资源条件的集中有关,主要是指由于资源条件的分布集中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所形成的垄断。在现代这种情况引起的垄断已不多见。 而传统意义上的自然垄断则与规模经济紧密相连,指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 更多>

    #自然垄断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垄断垄断与价格垄断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9
      价格垄断是指垄断制造商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中,一些企业占有很大的份额,不仅可以决定产量,还可以操纵产品价格),为了实现自身利益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垄断者或垄断部门可以通过垄断价格行为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制止价格垄断暂行规定》所称价格垄断,是指经营者通过串通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格,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 为什么二级价格歧视比一级价格歧视好执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价格歧视本质上就是分段设定价格获取利润。歧视二字并无贬义,只是供方追求最大利润的策略。根据价格差别的程度,可把价格歧视区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就是每一单位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即假定垄断者知道每一个消费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所要支付的最大货币量,并以此决定其价格,所确定的价正好等于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因而获得每个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现实中很少发生。二级价格歧视
    • 自然垄断定价的形式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5
      自然垄断产品定价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1、政府或价格管理部门直接对产品进行定价; 2、自然垄断企业拥有部分定价权,在政府或价格管理部门的监管下自主制定价格; 3、政府和价格管理部门退出定价领域,转而通过一种“模拟竞争”的方式迫使自然垄断企业自觉进行市场定价。
    • 垄断怎么划分,垄断和价格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4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价格垄断: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或者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 什么是价格垄断行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是指经营者通过相互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