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合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0 19:32:56 398 人看过

一、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合法吗

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不合法。劳动者可以向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应当退还并被处以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

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如果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约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与其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履行不能的,则可以要求单位依法向其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议不能辞职合法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议不能辞职是不合法的。该行为属于排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因此该协议无效,如果协议中的其他内容不受影响的,则其他部分的内容仍然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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