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在扣除工资后申请终止劳动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1:50:15 178 人看过

1、吗P>是

被公司扣减工资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扣发工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发[1995]226号)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3条的规定,书面通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的“工资扣减”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即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全部劳动报酬)它不包括以下减薪:

1。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

2。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工厂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

4。企业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有关。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由于员工的事假,工资将相应减少。以雇主扣留工资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雇主有证据证明由于客观原因,或由于业务困难、合理原因或雇员认可,计算标准不明确或有争议,则不予支持。

II。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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