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30 00:00:18 348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离婚案件中诉讼代理人的出庭义务以及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拒不到庭的处理方式。诉讼代理人出庭应亲自到庭,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诉讼代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离婚案件中存在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那么本人除了不能表达意志的情况外,仍然有出庭的义务。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则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属于原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属于被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本人在离婚案件中的出庭义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案件中,被告应当到庭应诉。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强制到庭。因此,出庭是离婚案件中被告的出庭义务。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零六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离婚案件中原告和被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原告有权向被告提出诉讼请求、被告有义务回答原告的问题等。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原告和被告都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维护公正、公平的司法程序。

离婚案件中,诉讼代理人出庭时,本人有出庭的义务。被告应当到庭应诉,否则将面临强制到庭和缺席判决。原告和被告都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维护公正、公平的司法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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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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