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包括哪些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20:02:06 474 人看过

一、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非法使用武器、警察武器、殴打或者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二、非法查封、扣押、冻结、追回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假证明而被拘留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被拘留。这主要包括:(1)14岁以下的人;14岁以下,16岁以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3)精神病人在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时犯罪。这些人被无罪释放的原因不是缺乏犯罪事实,而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免除了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当然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主要包括:(一)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被赦免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4、刑事侦查、检察、审判职权机关和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与刑事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造成损害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刑事赔偿的范围

刑事赔偿范围,是指行使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行使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和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刑法》第17、1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刑事赔偿范围包括了哪些?
    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1、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2、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证供、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不满14岁的人;已满14岁不满16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罪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这些人之所以被无罪释放,并非缺少犯罪事实,而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豁免了其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当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42条第2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免
    2023-04-02
    85人看过
  • 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2023-05-01
    358人看过
  • 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检察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有什么规定检察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3、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
    2023-07-18
    18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一)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二)财产损害赔偿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是什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023-04-24
    71人看过
  • 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侵犯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二、侵犯财产权的损害赔偿。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提起刑事损害赔偿法定条件有哪些我国赔偿法规定的刑事赔偿并不简单是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无罪作为标准加以衡量和确定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刑事赔偿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必须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后果,必须明确行为是作为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为,否则不发生刑事赔偿;第二,有关机关和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实施了侵权行为,侵
    2023-07-08
    310人看过
  • 在国家赔偿范围内刑事赔偿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刑事赔偿的范围为:1、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超期羁押并事后被证明违法的;2、逮捕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一、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国家赔偿的条件如下: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存在以下侵犯人身权的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拘留又或者是违法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又或者是使用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又或者是警械,造成了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4、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使用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存在以下侵犯财产权的情形: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
    2023-06-21
    30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刑事赔偿包括哪些范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一、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二、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证供、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⑴不满14岁的人;⑵已满14岁不满1
    • 刑事赔偿包括哪些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9
      一、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非法使用武器、警察武器、殴打或者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二、非法查封、扣押、冻结、追回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假证明而被拘留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被拘留。这主要包括:(1)14岁以下的人;⑵14岁以下,16岁以下,故
    • 刑事赔偿包括哪些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19
      1、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2、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 刑事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4
      根据我国赔偿法规定,刑事赔偿范围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
    • 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9
      根据我国《赔偿法》的规定,刑事赔偿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一)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