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延误病情责任不承担如何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03:10:25 380 人看过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应当对其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根据被告的过错程度,确定由被告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救护车太慢导致患者抢救不及时,如果救护车是医院自己的同吋患者抢救不及吋,的确是因为医院救护车太慢的过错,那么患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

但是如果救护车太慢不是救护车司机主现故意或玩忽职守而是客现路况制约的话,那么此时医院也是不需承担责任的。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很多医院的救护车都不是医院内部的而是外面社会服务机构的,此时医院是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一、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1、医疗意外

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或特殊病情所导致,其发生不是医务人员通过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够预见和避免的。

2、医用产品损害

在医疗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植入人体内部的产品,常见的如骨折内固定材料,如果这类产品的质量、灭菌、生物活性等指标有缺陷,植人人体后可能导致不良的后果。

3、疾病的自然转归

在医疗实践中,某些疾病或疾病在某个阶段的治疗结果经常不为患者或患者的亲属所理解或接受,医务人员在整个医疗行为过程中均遵守诊疗规范,不存在任何过失。

4、非医疗意外

由于非医疗活动即患者自己的行为或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晚期癌症病人的自杀行为。

5、医疗差错

由于诊疗护理中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低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会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以外的一般损害和痛苦。

6、患方不配合治疗

在医疗实践中,经常出现某些患者及其家属在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程中,不如实地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症状、病史,或者不遵守医嘱服药,不接受做必要的检查治疗等情况。

因此,使得医务人员在病人发生意外情况时无法顺利找到真实病因,以至于延误治疗或者抢救时机,给病人自身造成不良后果,那么医务工作者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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