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4 19:53:56 370 人看过

一、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有哪些?

1,时效免责。即违法者在其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督促法律关系的主体及时行使权利、结清债务,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2,不诉免责。即所谓“告诉才处理”、“不告不理”。

在我国,不仅大多数民事违法行为是受害当事人或有关人告诉才处理,而且有些轻微的刑事违法行为也是不告不理。在法律时间中,还有一种类似不不诉免责的免责方式,即在国家机关宣布有责主体须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权利主体自己主动放弃执行法律责任的请求,必须注意,作为免责形式的“不告诉”必须是出于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自由意志。如果“不告诉”之不作为是在某种压力或强制环境下做出的,则不构成免除有责主体的法律责任的条件和依据。

3,自首、立功免责。即对那些违法之后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

4,补救免责,即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这种免责的理由是违法者在归责之间已经超前履行了第二性义务。

5,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即基于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协商同意的免责,即所谓“私了”。这种免责一般不适用于犯罪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仅适用于民事违法行为。

6,自助免责。自助免责是对自助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事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自助行为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

7,人道主义免责。权利是以权利相对人即义务人的实际履行能力为限度的。在权利相对人没有能力履行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或权利主体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免除或部分免除有责主体的法律责任。在有责主体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即使人民法院把法律责任归结于他并试图强制执行,也会因其不能履行而落空。

二、免责条款的特点有哪些?

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一份合同,但是又因为某些原因,这个合同没有履行,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利益上的损害,这种情况也不是一定要完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必须要具备某特殊的原因或者条件特殊的原因,通常是指不可抗力的原因,但是特殊的条件可以包括时效,不诉,免责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玩忽职守免予刑事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玩忽职守免予刑事责任的条件如下:(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玩忽职守罪的认定(一)在处理玩忽职守案件中,要注意把握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本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1)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2)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
    2023-08-13
    248人看过
  • 医疗机构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有哪些?
    责任免除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的故意行为和非执业行为;(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但使用放射器材治疗发生的赔偿责任,不在此限;(四)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第五条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诊疗护理工作;(二)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诊疗护理活动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三)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护理工作;(四)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被吊销执业许可证或被取消执业资格以及受停业、停职处分后仍继续进行诊疗护理工作;(五)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酒醉或药剂麻醉状态下进行诊疗护理工作;(六)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使用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或被感染的
    2023-04-13
    322人看过
  • 环境污染责任免除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一、环境污染责任免除的具体条件有哪些环境污染责任免除的具体条件有: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故意、第三人行为、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只要其中具备上述条件之一,侵权人就可以免予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二、环境污染责任的归责原则环境污染责任的归责是无过错归责原则。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
    2024-02-16
    494人看过
  • 承租人免责责任有哪些
    承租人的免责事由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能归咎于承租人的责任;因意外时间导致租赁物毁损和灭失的不能归咎于承租人的责任;因出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的毁损、灭失的,不能归咎于承租人的责任。一、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房屋租赁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但必须满足法定解除的条件,下列情形可以适用法定解除:(一)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
    2023-03-11
    372人看过
  • 免责协议如何有效避免法律责任
    免责协议符合以下条件有法律效力:1、协议的双方对协议的内容有处分的权利;2、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3、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的利益。免责协议只要协议的双方对协议的内容有处分的权利;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即有效。医疗免责协议可以免责吗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即使与医院签订了免责协议,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人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对于人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从整体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那么就无异于纵容当事人利用合同形式对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进行摧残,这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宪法原则是相违背的。在实践当中,这种
    2023-07-06
    84人看过
  • 旅行社免除责任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指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非合同项下所承保的自然灾害主要可包括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风、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震、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等。保险公司对自然灾害的认定通常以当地气象部门的判断为准。为了便于广大读者或者投保人理解保险合同所承保的自然灾害的概念,这里选择下列典型的自然灾害进行具体的解释。1.雷击雷击是指由雷电造成的灾害。雷电为积雨云中、云间或云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雷击的破坏形式分直接雷击与感应雷击两种。这两种雷击造成的财产损失均属于保险人所承保的雷击责任的赔偿范围。2.直接雷击:由于雷电直接击中保险标的造成的损失。3.感应雷击:由于雷击产生的静电感应或电磁感应使室内对地绝缘金属物体产生高电位放出火花引起的火灾,导致电器本身的损毁,或因雷电的高压感应,致使电器部件的损毁。4.暴风暴风指风速在28.3米/秒,即风
    2023-06-23
    65人看过
  • 关于合同中免除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这是国际惯例普通承认的免责条件。遇有不可抗力发生,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赔偿责任。(二)由于一方违约使经济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时,无过错(受侵害)的一方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可不负赔偿责任,且有赔偿请求权。(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免责条件。如:保险合同中投保方如果故意隐瞒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负赔偿责任。又如:财产租赁合同中,如果承租方擅自将租赁的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负赔偿责任。(四)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免责条件。一、对于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尽管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但无过错责任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不可抗力是所有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因此承运人对货物的毁损、灭失虽然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法律法规规定的事由时,承运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承运人免责的法定事由有:(一)不可抗力,即无
    2023-06-28
    412人看过
  • 香港法律对免责条款的规定有哪些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往往只对一方有利,而对另一方不利,因而可能是不公平的。因此,香港法律对免责条款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免责条款的实施,应根据下列规则:(1)当事人应采取合理步骤,将免责条款通知对方或有关人士,尤其在标准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不能仅凭把合同中免责条款交给对方而要求免责。在当事人接受合同之前,应向接受方说明合同中免责条款的内容。(2)免责条款必须在合同订立之前提出,如在订约之后出现的免责条款无效。(3)免责条款的含义必须清楚明确,不得含糊其词。例如,某合同有免责条款称:"某方不负任何责任",法庭会判该方应负疏忽大意造成损失的责任。因为该条款未提出包括"疏忽大意造成损失的责任"。(4)如果受害一方以基本违约为理由把合同视做已被解除,整个合同连同合同中免责条款都将被终止,违约一方不得再利用此免责条款。(5)在很多情况下,为了保护消费者利
    2023-06-14
    323人看过
  • 紧急避险有哪些法律责任,限度条件
    一、紧急避险要有哪些法律责任紧急避险要有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紧急避险一般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但认定紧急避险是有条件的,如果符合紧急避险条件而采取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才不负刑事法律责任。若紧急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将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就的了解,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二、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之所以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就在于紧急避险所保护的权益同避险所损害的第三者的权益,两者都是法律所保护的。法律之所以允许损害一个合法权益,只有在两利保其大、两弊取其小的
    2022-05-30
    483人看过
  •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免除条件有哪些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有: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侵权的免责、产品质量侵权的免责、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免责、污染环境侵权的免责、因地面施工引起侵权的免责等等。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具体如下:1、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侵权的免责。2、产品质量侵权的免责。3、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免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污染环境侵权的免责。5、因地面施工引起侵权的免责。6、因建筑物等物件引起侵权的免责7、因饲养的动物引起侵权的免责。8、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的免责,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承担替代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情形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2
    2023-08-07
    481人看过
  •  责任免除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该段内容讲述了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免责情况。这些免责事由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减轻或免除民事责任,有助于维护公平正义的民事关系。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以下几点:1、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3、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所造成的损害。4、紧急避险。是指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5、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 事 责 任 免 除 法 定 事 由 有 哪 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责任免除法定事由包括:受害人故意、第三人过错、不可抗
    2023-09-07
    500人看过
  • 法律规定免于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象有下列六种:情节明显纤细、危害不大,不认为是违法的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清除赏罚的;依照刑法通知才处理的;违法没有通知或撤回通知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的;其他法律规定不被清查刑事责任的。我国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不认为是违法的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清除赏罚的,依照刑法通知才处理的,违法没有通知或撤回通知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的,其他法律规定不被清查刑事责任的。详则如下: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呼应,目的是为了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认为是犯罪的即不构成犯罪,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期限的。根据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
    2023-03-09
    123人看过
  • 生产者质量责任的免责条件
    生产者能够证明产生产品质量缺陷的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者可免除其产品的质量责任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因产品存在质量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产生产品质量缺陷的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者可免除其产品的质量责任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一、生产者没有将产品流入市场。也就是说,该产品还在生产者的生产车间、仓库中存放,生产者还没有将产品提供给销售者或者消费者,其产品造成的损害不是生产者的责任,当然生产者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二、生产者将产品投放市场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是指生产者将自己生产的合格产品投入市场时,产品没有质量缺陷,其后来产生的质量缺陷是生产者以外的人造成的,责任在生产者以外的人而不在生产者,生产者因此而免赔也是理所当然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市
    2023-06-13
    434人看过
  • 哪些是生态破坏事件的免责责任
    生态破坏侵权的免责事由有:1、不可抗力,但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且及时采取了合理的补救措施;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3、其他免责条件,如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一、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1.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由法官或当事人随意扩大适用;2.适用无过错责任,受害人不须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人亦不能通过证明自己无过错而免责,但原告应证明损害事实及其因果关系;3.我国实行的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出现某些法定免责事由时,有关当事人也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其民事责任。如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二、免责协议的法律效力有什么免责协议的法律效力在于发生免责事由时,过错方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
    2023-06-22
    4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保证责任免除有哪些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8
      连带保证责任免除的具体情形包括以下这些: 1、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
    • 物件损害责任有哪些免责事由,法律有哪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0-07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物件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 (1)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时,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无过错。 (2)不可抗力。 (3)第三人过错。完全由于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物件致人损害,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免责。 (4)受害人故意或者受害人过失。完全由于受害人自己的故意造成物件致人损害的,应当免除物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的赔偿责任。 完全由于受
    • 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要件有哪些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是怎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3
      一,构成要件为: (1)损害事实;(2)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3)行为人有过错;(4)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二,免责的条件:在民法理论中,免除民事责任是指在有损害事实存在的情况下,行为人或者相关人依法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它并不意味着行为人或者相关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予以“豁免”。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权利损害的不可抗力
    • 司法解释中有哪些法律责任免责的情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5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法定免责和约定免责。法定免责是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约定免责是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相关免除责任的情形等。
    • 保证人的责任免除有哪些法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情形 1、涉外保证合同已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在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