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关于打假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8:01:40 364 人看过

《产品质量法》是指导打假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它规定了产品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的基本制度,规定了产品销售者、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和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相应的制裁措施,并设立了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制度,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用户、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为打假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武器。

《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内在质量及其标识应当符合法定要求,并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还应当保证品的标识符合法定要求,并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产品质量法》还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得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如果违反了上述法定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包括产品质量民事责任、产品质量行政责任、产品质量刑事责任。

按照《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通过五种方式取得解决。一是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方式;二是通过社会团体(如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消费者协会等)民事调解的方式;三是通过有关行政机关(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行政调解的方式;四是通过法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五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

按照《产品质量法》规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从这个意义上讲,做好行政打假工作是产品质量法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

打假维权相关知识,推荐阅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打假相关文章
  • 关于产品质量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产品质量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第一节级别管辖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4-19
    407人看过
  • 关于打假的法规
    简介伪劣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制贩假行为。打假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全社会都应该参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打假主要表现为政府打假、消费者打假和企业打假。打假是伴随制贩假而生的。制贩假的存在,源于暴利诱使,法制漏洞,政府无为,企业乏力,消费者趋向五方面原因。制贩假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消费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对假冒伪劣的识别能力;联合一切社会力量对制贩假者予以严厉打击。打假法规近年来,我国政府为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文件。自1982年以来,全国人大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专章设立了制售伪劣产
    2023-06-07
    256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
    问:关于产假的规定有哪些?答:关于产假的规定包括: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地方规定延长的产假或生育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同时删除了对应晚婚、晚育的产假奖励规定。遵循这一原则,部分省市已相继修订并发布了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比如,修订后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湖北、广东等省份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产假规定与上海相同。各地企业需留意当地相关政策的修订及其中的具体规定。考虑到女职工在怀孕后期、产后一段时间需要休息,
    2023-06-04
    226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
    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
    2023-06-06
    426人看过
  • 关于产品质量欺诈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的规定,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本条是关于产品质量欺诈行为的禁止性规定。一、在市场经济中,一些不法生产者、销售者不是依靠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来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而是在产品质量问题上采用欺诈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为此,本法针对实际中存在的典型的产品质量欺诈行为,作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二、本条明令予以禁止的产品质量欺诈行为包括:1、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这里讲的认证标志,是指产品经法定的认证机构按规定的认证程序认证合格,准许在该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的表明该产品的有关质量性能符合认证标准的标识。产品认证标志与产品合格证不同,合格证是由产品生产者自己出具的,而认证标志是由法定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3-06-06
    319人看过
  • 产品质量纠纷法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产品质量纠纷法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一条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
    2023-04-13
    353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打假
    词条

    打假主要表现为政府打假、消费者打假和企业打假。打假是伴随制贩假而生的。制贩假的存在,源于暴利诱使,法制漏洞,政府无为,企业乏力,消费者趋向五方面原因。 制贩假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消费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 更多>

    #打假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法关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的定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2
      “掺杂、掺假”,是指行为人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故意在产品中掺入降低产品质量、影响产品正常使用性能的异物的一种质量违法行为。比如在面粉中掺滑石粉;在牛奶中掺淘米水;芝麻中掺砂子等。“以假充真”,是指行为人用一种产品冒充与其特征和特性不同的另一种产品,以欺骗的手段牟取非法利润,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种违法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他种产品冒充此种产品,例如,用人造革冒充牛皮;以镀铜制品冒充黄金制品等
    • 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质量管理规定,买卖销售伪劣产品,有哪些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09
      1,《产品质量法》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
    • 产品质量鉴定相关法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1
      关于产品质量鉴定的相关法规有《产品质量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1、《产品质量法》中相关条款 第十九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
    • 产品质量鉴定相关法规;《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3
      关于产品质量鉴定的相关法规有《产品质量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1、《产品质量法》中相关条款 第十九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
    • 产品质量法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带好发票和三包凭证,要求退货、两倍价款赔偿,也可以找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