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虽然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但是对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保障、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法律责任等都没有具体规定。
《条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行产生业主委员会,没有具体规定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物业交付时间、入住比例等)。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规定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这就是说,如果建设单位不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大会就不可能成立,也就不可能产生业主委员会。而现实生活中建设单位及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出于利益考量(如存在建设质量问题、害怕失去物业管理地位等)而不愿意成立业主大会的大有人在,这样业主委员会的组建也就不可能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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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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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业主委员会委员会的募集程序的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6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做好下列筹备工作:(一)确定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七)完成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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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经费由谁承担?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30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的,运作经费可以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中列支,具体额度由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意见,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表决通过后执行。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公布上一年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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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法律程序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8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程序:1、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告知函(以开发建设单位为主);2、区主管部门复函;3、由小区管理处负责将复函张贴,告知小区的每一位业主;4、成立筹备小组,将筹备小组人员名单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7天;5、将筹备小组人员名单报区主管部门备案;6、召开筹备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案(会议由区主管部门主持);7、将筹备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进入推荐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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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4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业主不能起诉业主委员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但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直接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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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选举需要哪些程序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51、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2、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