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家庭共有财产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9:40:31 141 人看过

1、什么是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

2、如何区分家庭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就是家庭共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所谓共同创造,就是家庭成员对财产的积累均有贡献。

有观点认为,家庭共有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否则应推定为个人财产。任何一种推定都要有充分的理由,要结合案情看推定为共有财产或个人财产,哪一种更符合客观实际,能够更好地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注意什么问题?

家庭财产共有人并非包括所有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或其他成员。仅在一起生活或生活一段时间,但对共同财产形成未做过贡献的,不能作为家庭成员的共有人,如未成年子女等。本案中被告也曾在这个家庭生活了一段时间,但她是未成年人,所以就不能作为财产的共有人,其在本案中能够取得涉案房产部分产权的依据在于李农跃的遗赠而非作为共有人。同时,对家庭财产有过贡献的家庭成员,分割时要考虑贡献大小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对于贡献大的或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在财产分割时适当予以照顾。

4、如何处理家庭共有财产纠纷?

(1)根据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法律事实的不同以及财产所有权人数量等因素的不同,严格地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个人财产区别开来。对非财产所有人的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而主张权利的任何请求,均不予支持。

(2)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人未经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同意而私自处分家庭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其处分行为无效。

(3)当家庭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发生了争议时,对凡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为共同共有,并按共同共有的有关原则对该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4)严格区别父母子女给付的赡养费积累购置的财产与父母子女共同投资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的权属。子女向父母给付的赡养费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将该赡养费积蓄起来而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属于父母,对这些财产子女没有所有权。

(5)严格区分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行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赠与行为。前者是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需家庭成员共同为之;后者是家庭成员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无须征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家庭财产如何避免夫妻共有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罚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将受到处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这里的“制裁”形式包括:
    2023-07-16
    266人看过
  • 家庭共有房产查封纠纷一案
    [案情]异议人顾某(顾某某之女)申请执行人南通某工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顾某某异议人顾某与顾某某系父女关系。顾某某因犯诈骗罪于1980年至1992年期间在南通市新生织布厂服刑;其女顾某于1989年1月10日向南通市港闸区芦泾乡人民政府(乡镇合并后并入永兴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要求在原宅基地范围内翻建一底两层的楼房一幢,家庭成员当时登记有顾某某及其妻吴某、顾某及其丈夫、女儿等五人;1990年1月13日,芦泾乡人民政府批准了顾某的建房报告,当年该房建成;1993年,乡村对农村房屋重新核实、丈量宅基地,并发放产权证,顾某某当时在房产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上签名,并领取了以顾某某为所有人的产权证。1995年,顾某认为产权登记有误,让母亲吴某到三牌楼村村委会要求更正,找到村主任、会计后,村里也认为登记错误,将房屋产权证所有人改为顾某,但未在乡政府的产权登记底册上更改。2006年南通某工贸公司为与顾某某买卖合同
    2023-06-10
    206人看过
  • 哪些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怎么分配?
    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判定,一般可以考虑以下三个因素:(1)家庭成员是否存在共同生活关系;(2)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是否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形成,如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或共同接受赠与等;(3)家庭成员之间是否有家庭财产共有的约定,如约定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等。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2)照顾无过错方。(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4)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依据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折价补偿。家庭的共有财产认定是有点麻烦的,但是如果要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还是要按照国家的法定规定来进行分割,而且家庭中的成员是不能私自动用的,想要使用的时候需要经过家庭中的成员同意才能使用。律师补充:家庭共有的财产是属于家庭中每个成员的财产组合体,一起努力的劳动成果。而个人财产是指一个人的财产,自己一个人工作努力的工资财产。在对个人财产中没有明确规定列入家
    2023-05-07
    415人看过
  • 婚姻家庭纠纷有哪几种?该如何处理?
    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处理:注重调解方法。调解人员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时,对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产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生活的现状都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同时要注重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质量。如对一些因家庭债务引起的纠纷,采取褒奖激励法,通过对当事人夸奖、表扬、鼓励,激发当事人情绪,有利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对因过分强调个性引起的纠纷,采取分析过错法,指明各自的过错,让当事人对纠纷的处理进行自我估量;对曾经夫妻感情基础深厚的家庭,采取唤起旧情法,寻找矛盾调和点,选准感化点,用他们之间尚存的真情,唤醒双方的良知和理智,化解矛盾;对因一方不仅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同时在道德上也具有强烈的可谴责性引起的纠纷,采取批评教育法,这样不仅可促进当事人反省,也发挥了调解人员在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中的作用;对因家庭小事日积月累引起的纠纷,采取耐心倾听法,让当事人先把心中的怨气发泄出来,当事人在充分发表意见后,气就消了大半
    2023-02-04
    500人看过
  •  家庭财产如何证明共同拥有
    共有财产是指在一定法律事实的基础上,由两个或多个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财产。例如婚姻关系、家庭劳动、共同经营或赠与等。共有财产关系需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包括书面协议。如果不存在共有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实,家庭成员之间就不存在共有财产关系。只要可以找到相应的证据证明该财产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形成的,例如婚姻关系的持续存在,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或共同接受赠与等情况,那么该财产就是家庭共有财产。如果有家庭成员之间约定的书面协议,也可以证明该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如果不存在形成共有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实,家庭成员之间就不存在共有财产关系。 如 何 判 断 家 庭 是 否 共 有 财 产 ?问题:家庭成员如何分割共有财产?分析和解答:家庭成员分割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是: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划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
    2023-10-02
    151人看过
  • 非婚姻家庭分手后如何处理共同财产
    组合家庭没有领结婚证处理家产的方法如下:1、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2、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国家产假产假是指在职女性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产假时间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应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
    2023-07-03
    480人看过
  • 房产家庭纠纷——房产如何继承
    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一、遗产房子过户什么人不能继承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
    2023-03-02
    93人看过
  • 抚养权纠纷中家庭关系如何处理?
    拥有了抚养权只是代表孩子今后随自己共同的生活,孩子主要由自己照顾,但是不是说有了抚养权就可以抢孩子。主要是因为抢孩子的这种方式是不利于子女的利益和健康成长的,抢孩子可能会给孩子的心灵和身体都造成伤害。如果另外一方不配合,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或者是通过报警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抚养权利,而不是直接抢孩子。男女双方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探望问题应该友好的协商,不能够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双方要本着有利于子女利益的角度来处理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孩子抚养权可以双方共有吗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权的时候,一般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判给夫妻中的某一方所有,不会作出共同拥有抚养权的判决。但是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法院是允许离婚后的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或者轮流抚养孩子这种做法的。所以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
    2023-07-01
    265人看过
  • 家庭财产如何区分个人与共有
    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收入;3、知识产权收入;4、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夫妻个人财产的具体范围如下:1、当事人在结婚登记之前,已经获得的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2023-07-06
    368人看过
  • 财产分割涉及家庭共有财产怎么处理?
    1、家庭共有财产有什么特征?(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没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无从谈起;(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2、怎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夫妻与家庭其他成员约定某些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这仅限于为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共同财产,对于重大财产夫妻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夫妻因离婚而需要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因一定的法律事实需要与其
    2023-06-11
    54人看过
  • 家庭共有财产中的遗产如何分割
    遗产处于家庭共有财产中的,应该先将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人的部分分割给他人,只有死者的一部分才是遗产。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时候可以按照以前的家庭成员的约定分割,如果没有约定,那就属于共同共有,所有人协议分割。一、遗产分配的程序是怎么进行的遗产分配的程序:一、析产。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三、遗产的分割。遗产的分割原则。(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四、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
    2023-04-11
    124人看过
  • 如果遗产为家庭共有财产,该如何分割?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它包括共有劳动所得的合法收入,共同积累的储蓄,共同建造的房屋,共同所有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资料,共同享有的债权和共同负担的债务,以及其他共有的财产。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掌握几个标准:1、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但在区分遗产与夫妻共有财产时,也应当分清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限。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房屋、存款、衣物、生活用品、图书资料等;婚前接受的赠与、遗嘱或继承的财产;婚前各自为结婚准备的物品;复、转军人的复、转费、医疗费等,在婚后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就不应按
    2023-06-22
    499人看过
  • 离婚协议如何明确家庭共有财产
    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的行为一般都是有效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协议书中约定处理的家庭共有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对方对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表示认同并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书开始生效。离婚协议书明确的户口问题有效吗有效的。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那么,如何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呢?我们认为,办法还是有的,就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三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XX无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
    2023-07-31
    109人看过
  • 法院如何处理家庭承包纠纷案件
    法院处理家庭承包纠纷案件:因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二)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属于承包方弃耕、撂荒情形的,对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以上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相关知识: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23-06-14
    19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家庭房产纠纷法院如何处理(房产家庭纠纷)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02
      行政机关拥有行政裁决权,对有关房产权属等争议,依法行使裁决权。对行政机关确权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 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 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 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
    • 家庭共有财产分配纠纷处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7
      在对家庭共有财产纠纷进行处理时,应遵循以下标准: 1、根据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法律事实的不同以及财产所有权人数量等因素的不同,严格地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个人财产区别开来。对非财产所有人的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而主张权利的任何请求,均不予支持。 2、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人未经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同意而私自处分家庭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其处分行为无
    • 家庭共同房产纠纷如何调解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4
      房产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家庭共买房产纠纷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家庭财产纠纷上诉有时间限制吗家庭财产纠纷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7
      1、家庭财产纠纷属于民事案件。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应当在15日内提起上诉。3、民事诉讼法164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述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