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关系是不是受法律的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4 20:47:21
196 人看过
事实收养关系一般不受法律的保护。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法律是否保护事实劳动关系
57人看过
-
事实上的遗赠抚养关系受保护吗
191人看过
-
收养关系是法律关系吗
305人看过
-
收养关系是否符合事实?
417人看过
-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认定事实收养关系有哪些条件
469人看过
-
解除收养关系是否包括事实收养?
21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当事人不希望公开收养关系的是否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1当事人不希望公开收养关系,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收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公民个人隐私,为此法律专门作了有关保密的规定。 《民法单》第一千一百一十条规定:“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
事实收养受保护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1-01-1816年前嫌是女孩将其送人 16年后亲生父母“反悔” 辗转找到孩子想将其要回——— 镜头回放 16年前,杨先生夫妇领养了一个女婴。当时孩子的亲生父母嫌其是女孩,所以决意将其送人。 16年来,该女婴健康成长,被杨先生夫妇视为掌上明珠。期间杨家与女孩的亲生父母无任何往来。 今年该女孩中考前,其亲生父母忽然辗转找到杨先生,要求带走孩子。杨先生以怕孩子中考受影响为由拒绝了。但女孩的亲生父母称,在孩子
-
法律是否保护事实劳动关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19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放松了对劳动合同形式的法律规制,不仅将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程序合法的劳动关系纳入事实劳动关系,而且扩宽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外延,将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关系纳入其中。
-
什么是事实收养, 事实收养关系中收养关系的事实收养有哪些具备条件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6所谓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1、收养弃婴。2、收养孤儿。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
收养的收养关系是否属于事实收养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1、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五、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同时,还需带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