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交错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9:33:41 228 人看过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一般分二期缴纳,如果本期申报有误造成差缴,下期可以补报补缴,补缴按规定时间,按日加收滞纳金。

一、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如何计算应征税款?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所以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应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二、使用耕地什么时候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另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因此,该单位占用了土地并按规定缴纳了耕地占用税,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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