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地质钻(坑)探资质有关问题的复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16:20 351 人看过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所属企业申请解决油气勘查施工资质的请示》(内国土资发〔2010〕70号)收悉。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7号),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国土资发〔2OO8〕137号文件规定的各类各级地质勘查资质人员、设备等标准要求,是地勘单位取得相应资质、从事相应地质勘查工作的最低准入条件。取得地质钻(坑)探资质的地勘单位,可以为包括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在内的各类地质勘查活动提供地质钻(坑)探专业技术服务。

二、具有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的勘查单位开展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工作,需要本单位以外的施工单位提供钻探作业服务时,该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地质钻(坑)探勘查资质,同时还应满足勘查单位其它相关技术经济指标条件。

三、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在矿业权人合法持证的勘查、开采区块内,从事规定的勘查工作,不得参与无证勘查、侵权勘查等活动。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问题的复函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你厅《关于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土资发〔200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企业间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的前提是企业之间订立的债权债务主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需要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应首先办理批准手续。二、企业之间订立的主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为保证债权实现,债务方企业可以依法取得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2023-06-10
    298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地质公园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自2000年实施国家地质公园计划以来,地质公园建设快速发展,目前已批准建立国家地质公园138处,建成125处,其中20处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的推进和建设,使我国珍贵的地质遗迹得到了有效保护,促进了地学研究和科学知识的普及,带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地质公园管理,进一步规范国家地质公园的申报和审批工作,部决定自2009年开始对国家地质公园实行资格授予和批准命名分开审核的申报审批方式。具体规定如下:一、国家地质公园申报(一)申报条件拟申报国家地质公园内的地质遗迹必须具有国家级代表性,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独特的科学价值、普及教育价值和美学观赏价值。1.地质遗迹资源具有典型性。能为一个大区域乃至全球地
    2023-06-10
    143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对河南省建设厅监理资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河南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濮阳市艺安装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资格有关问题的请示》(豫建建[2002]10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部“三定”方案中规定,建设部负责“拟定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因此,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应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第十一条规定:“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审批。”第十二条规定:“乙、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据此
    2023-04-22
    283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对确定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批复
    陕西省土地管理局:你局《关于确定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请示》(陕土籍函字〔1998〕第46号,以下简称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争议双方都有依法按规定方式使用争议土地的权利。根据请示及有关材料,朝邑、沙苑两个国营农场(以下简称农场)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在三门峡库区新建国营农场的批复》(〔63〕国垦字679号电报)组建的。该电报可作为国务院批准在三门峡库区新建国营农场的项目批文,虽然不能代替划拨土地文件,电报中要求的建场程序也未严格执行,但考虑当地特定的历史条件,且农场一直使用该土地从事农业生产,该电报应该作为农场使用该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权属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二试验训练基地(以下简称三十二基地),是根据《关于三十一试验基地分建的请示报告》(〔69〕军呈字433号)和《中国人民解放军4173工程定点的通知》(陕革建发〔70〕153号文)组建的。上述两个文件分别是总后勤部
    2023-06-10
    235人看过
  •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有关会计问题的复函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你们《关于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请示》(鲁财会〔2003〕10号)已收悉。根据来函所述情况,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关于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应执行哪类会计制度。根据《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7号令)的规定,排污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因此,财政部门排污费的收支情况应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核算,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排污费收费台账,该台账只是一种备查账,用以与国库对账。但没有必要专门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原《环境保护排污费预算会计制度》应废止。至于项目承担单位对申请取得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核算,如果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应执行相应的企业会计制度;如果项目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应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如果项目承担单位为行政单位的,应执行《行政单位会
    2023-06-06
    442人看过
  •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资质和个人资格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资质和个人资格有关问题的请示》(闽建设〔2003〕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证书已涵盖防雷设计内容,持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防雷工程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防雷设施属房屋建筑附属的设备、线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建筑活动的管理范畴。此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明确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
    2023-04-22
    489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全国国土资源业务网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8〕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近年来,随着连接部、省(区、市)的全国国土资源主干网建成投入使用,各地陆续展开了省(区、市)到市、县的国土资源业务网建设。各地的业务网建设进度、建设方法多有不同:有些省(区、市)借助省(区、市)政务内网,有些省(区、市)通过租用专线,有些省(区、市)借助省(区、市)政务外网。还有些省(区、市)尚未开展省厅(局)到市、县局的业务网建设。为推进金土工程的顺利实施,实现部、省(区、市)、市、县四级网络互联互通,请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本地区的国土资源业务网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国土资源业务网建设的重要意义国土资源业务网是实现国土资源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连接部、省(区、市)的全国国土资源主干网建成投入使用以来,实现了
    2023-06-10
    122人看过
  •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省属国有企业改制中以出让方式处置土地资产有关问题的函
    发布部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文号:陕国土资用函[2005]45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你委《关于将省属国有企业士地出让金用于职工安置问题的函》(陕国资改革函[20O5]218号)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陕发[2003]1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国有企业改革中,企业可按规定自主选择土地资产处置方式,鼓励以货币、资本、股本等多种形态综合实现土地资产价值。二、改制的国有企业通过法定程序认定为负资产企业的,可以分割出与企业净负债相当的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剩余土地由改制后的企业优先取得受让权和租赁权。三、对于采取出让方式处置国有土地资产的改制企业,经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问意,可将全部或部分土地出让全返还给改制企业用于职工安置
    2023-06-09
    288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部组织制定《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现予印发。国土资源部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对地质勘查资质进行分类分级,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第二条勘查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一)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为单位在编或在册的,事业单位的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年度在编或在册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企业单位的与其本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须为全职聘用,且仅受聘于该技术人员所在资质申请单位。(二)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男性年龄不大于60周岁,女性年龄不大于55周岁。(三)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具
    2023-06-10
    435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冻结征占用林地期间特批征占用林地程序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林业局:你局《关于征求对冻结征占用林地期间特批征占用林地程序意见的函》(林函资字〔1998〕205号)收悉。1998年8月,针对一些地区破坏森林严重的情况,国务院发出了《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保护我国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防止自然灾害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在冻结建设征占用林地期间,我部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精神,把保护林地放在与保护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审批建设用地中,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工作。就你局来函,我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你局《关于冻结征占用林地期间特批征占用林地申请问题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中有些内容与现行的法律规定不一致。《土地管理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类工程建设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须持有效
    2023-06-10
    442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精神,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统一备案制度,全面加强监督管理,现就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及信息系统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备案范围从2009年1月1日起,经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的各级各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均须报国土资源部备案。2008年底以前验收的占补平衡项目(以下简称储备项目),其新增耕地尚未用或暂未用完的,列入备案范围。二、备案内容项目备案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规模、位置坐标、资金、工程量、成效分析和相关信息7方面56项内容,详见附件。鉴于各地对以前各类项目指标的要求不同,备案
    2023-06-10
    135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对《请求查处海南省儋州市土地管理局违法批地的报告》有关问题的复函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你公司《关于请求查处海南省儋州市土地管理局违法批地的报告》(资法字〔1999〕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根据来文反映,儋州市人民政府于1993年10月19日同一天将同一个用地项目的350.9亩土地分四次批出。我们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当时的《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一个建设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应当根据总体设计一次申请批准,不得化整为零”的规定,属于越权批地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因此而发生合同纠纷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法发〔1996〕2号)第三部分第六项的规定办理,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未依法办理出让审批手续的,一般应认定合同无效,但在一审诉讼期间,对于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补办了征用手续转为国有土地,并依法办理了出让手续的,或者转让未经依法批准的国有土地使
    2023-06-10
    473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专项清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8]71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做好实物地质资料专项清理试点工作,部制定了《实物地质资料专项清理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试点工作实际,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为全国开展实物地质资料专项清理提供经验。为确保实物地质资料清理试点工作顺利完成,承担试点工作的单位要做到组织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没有承担试点工作的其他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物地质资料保存状况,提前做好本单位实物地质资料专项清理立项工作。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实物地质资料专项清理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地质资料专项清理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
    2023-06-10
    239人看过
  •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考核授予律师资格有关问题的答复
    发布部门:司法部办公厅发布文号:司办函[2003]第102号上海市司法局:你局《关于考核授予律师资格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沪司发法制[2003]ぉ4号收悉。经司法部研究,答复如下:考核授予律师资格是《律师法》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且经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作为行政审批事项保留。但从我国律师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以及协调考核授予律师资格与司法考试制度关系的角度出发,我部正在研究考核授予律师资格改革问题,考核授予律师资格工作目前处于暂停状态。鉴此,请你局向市政府反映,请求暂缓向社会公开此行政审批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办公厅二○○三年七月一日
    2023-04-24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关宅基地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9
      农村宅基地使用程序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
    • 关于房地产公司资质缺乏的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5
      违反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XX部关于对工程造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2
      建设部关于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有关问题的复函建办标函[2005]155号四川省建设厅:你厅《关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有关问题的紧急请示》(川建[2005]33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1号)和国务院清理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国清[
    • 1、关于预售资质的风险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第1款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现实情况中存在很多不照章办事的情况,也就是预售人没有预售资质非法预售,给预购人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预购人最关心的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到底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呢法律规定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必须持有三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完成预售商品房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投资行为,才
    • 有关行政复议国土资源局的问题有哪些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1
      对国土部门的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国土部门提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