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不成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22:00:53 227 人看过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不成功

《劳动法》第77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1.协商

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互让步或一方让步从而求得争议解决的方法为协商。协商不需要第三人参加,是争议双方互谅互让的结果,有利于防止矛盾的激化。但双方协议达成的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仍然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协商在争议处理的任何阶段均可进行。

2.调解

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办法。解决劳动争议中的调解,主要由企业内部的委员会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争议双方应自觉履行,但没有强制执行力。

3.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在我国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的。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调解与仲裁都是我国劳动争议的法定解决方式,一般来说,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往往首先会在用人单位内部力争解决纠纷,在内部无法解决时,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这并不说明,当事人申请仲裁之前一定要先进行调解。

《劳动法》第4条、第5条都明文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之后,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解决劳动争议,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以仲裁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即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作为当事人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在调解和仲裁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对于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合法、自愿原则进行调解。

4.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就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

二、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纠纷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范本

甲方:XXX

乙方:XXX

兹就甲方与乙方有关劳动合同等劳动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对于未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宜,甲方已经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并给乙方造成了不良影响,甲方对此向乙方表示歉意。

二、因校区搬迁,用工岗位进行调整,因此从_____年_____月起甲方不再继续聘用乙方,并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

三、补偿办法

1、考虑到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实际情况,甲方经研究决定向乙方按在甲方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最近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进入甲方工作,工作年限为_____年_____月,最近一月工资额为_____元整。因此,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整)。

甲方支付乙方之补偿费用,已经充分考虑了乙方的实际情况,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甲方对乙方的人文关怀,而做出的一次性补偿。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须在三日内向劳动监察部门对双方的劳动争议提出撤回投诉,并向甲方提供撤回投诉申请的相应证明文书,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该文书后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一次性补偿费用。

五、甲方将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一次性补偿费用,乙方或者其代理人签收领取该款项后即视为甲方已经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六、乙方承诺自本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了纠纷,乙方承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民事权利。

七、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完毕本协议第二、三、四条约定的事项,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或者经其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交付上述约定款项,乙方(或者特别授权代理人)收到后应签署收款凭据。如果甲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就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因为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然后由第三方进行的和解性咨询,最后我们在劳动争议调节完毕后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就能签订劳动争议调节协议书,具体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范本的格式,就如以上范本,仅供参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事争议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联动模式
    在深圳宝安区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问题上,法院、司法和劳动监察等部门不再各行其事,而是联合起来,建立起多方联动调节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如今,这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的做法,正在宝安这一试点区域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以前,由于涉及的部门众多,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时往往存在责权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新型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机制,将法院、劳动监察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等资源整合起来,以人民调解员进驻劳动管理站同署办公的方式执行,扩大了人民调解受理纠纷范围。自今年4月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深圳市中级法院派出以34名法官、法官助理为骨干的12个工作小组,定时、定点深入宝安区各街道劳动办,对派驻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年初以来累计挂点指导120余次,集中授课12次,培训人员1180人。据统计,6月、7月宝安区劳动争议联调工作室共调处劳动争议纠纷959件,调解结案734件,调解成功率达76.54%,涉案
    2023-06-14
    377人看过
  • 劳动争议   调解单一
    调解委员会
    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开展调解。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对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和范围。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五、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劳动仲裁时效过了怎么起诉不是,还是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待仲裁委员会作出超过仲裁时效驳回申请的决定后才能够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
    2023-03-08
    106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析:第四条【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解析】本条是关于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一单位进行协商和解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协商是指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自行协商,或者劳动者请工会或者其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从而使当事人的矛盾得以化解,自愿就争议事项达成协议,使劳动争议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活动。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环节。发生劳动争议后,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和解,有利于使劳动争议在比较平和的气氛中得到解决,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法没有规定劳动争议的协商和解制度。国务院于1993年出台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协商和解问题,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本法在《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这一制度,除了规定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外,还增加规定了
    2023-06-07
    104人看过
  • 土地纠纷争议调解不成功怎么办
    土地争议调解不成功,如果政府部门作出了处理决定,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纠纷调解的内容是如何的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调解不是“和稀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法律、法令、政策是解决土地争议的准绳,双方都要遵守。调解过程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即在分清是非、坚持法律、政策规定原则基础上,具体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土地争议涉及到有关
    2023-07-25
    108人看过
  • 一中院成功调解37起群体性涉农劳动争议案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农民张某某、贾某某等37人分别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某村村民委员会劳动争议案。此前曾因给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而发生纠纷的37位村民与村委会终于在一中院法官的主持下握手言和,37名农民工共计获得解决补偿金26万余元。张某某、贾某某等37人都是80年代或90年代就到原北京市海淀区**印刷厂工作的职工,但因种种原因,张某某等人一直没有与**印刷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来,**印刷厂在不同的时间以生产任务不足为由分别让张某某等37人回家等候通知,之后一直没有音信。2006年5月,**印刷厂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准,办理了企业注销登记。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某村村委会在**印刷厂企业注销登记申请表中承诺:债权债务已清偿完毕,没有拖欠职工工资和税款,如有未尽事宜由该村村委会承担。2006年12月,张某某等人以要求村委会向其支付解除劳
    2023-06-14
    466人看过
  • 人事争议是否适用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段先生:我们是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职工,皆在上世纪70年代参加工作,5年前单位人力资源调整,没有充分协商的情况下,逼我们签订了因病退职手续,每月只从单位拿很少的一部分生活费。我们一直向原事业单位主张权利,无果。我们想走法律程序,不知今年五月一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否适用我们的情况。董律师解答:首先可以认定段先生等人的纠纷属于人事争议,而不是普通的劳动纠纷。五月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2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可见,段先生是单位的事业编人员,而非聘用制人员,因此并不适用该法的处理程序。当然,人事争议并非没有救济渠道。目前《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第二条规定了人事争议的救济事项:(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11
    90人看过
  • “五大因素”造成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偏低现状
    2010年前三季度,延庆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结94件,调解4件,仅占结案总数的4.25%。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费时费力、调解成功率偏低的现状,该院调研认为五大因素造成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偏低现状。一是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为严重。调研发现,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加班费支付、加班事实确认、劳动关系解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经济赔偿金(补偿金)支付等焦点问题上互不相让、对立情绪较为严重,尤其在涉及工资报酬拖欠、工作表现评定、工作能力认定等方面,双方基本无妥协余地。二是双方当事人经济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存在较大差异。调研发现,在本年度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一方为农民工身份的占到70%,其余劳动者中大部分为月薪2000元左右的普通职工,企业高管等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较高阶层的劳动者不足5%,因自感自身力量的不足,内心朴素的正义感令其更加信赖国家法律的保护力度,追求裁判结果胜诉的期望值较大。与劳动
    2023-06-09
    122人看过
  • 如果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未能调解劳动争议怎么办?
    调解委员会失败的情况有三种:一是当事人未通过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在第二种情况下,虽然通过调解达成了协议,但双方都背信弃义;第三种情况是,调解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结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劳动争议的调解;逾期不结束的,视为调解失败”。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调解委员会对受理的劳动争议未进行调解,且一方或双方达成协议后发生违约的,双方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包括企业调解委员会在规定期限内的调解时间)
    2023-05-07
    215人看过
  • 行政调解是否构成劳动争议
    调解劳动争议的行为并不属于行政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主体为调解组织,对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行政调解则是涉及相对人和有关政府之间的制度。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争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和行政调解有什么区别?1、法律法规依据不同,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等;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依据的法律法规除《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2、申请的条件不同: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3、申请时效和处理期限不同: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2023-07-28
    322人看过
  • 榕城法院成功调处11宗劳动争议案件
    近期,榕城法院成功调解11宗劳动争议案件,为杨某等11名务工人员追索经济补偿金4.6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杨某等11人系揭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贸易公司)员工,双方于2007年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杨某等与贸易公司发生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纠纷,今年1月11日市东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杨某等与贸易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2009年12月1日起解除;贸易公司分别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二个月的工资。杨某等不服仲裁裁决,遂诉至榕城区法院,请求撤销仲裁裁决并判令贸易公司分别支付其补偿款项(最高为92058多元,最低为69683多元)。榕城区法院受理后,及时开庭审理。鉴于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矛盾较深,且原告方人数较多,处理不当有可能激化矛盾。为平息诉讼,消除不稳定因素,该院民二庭承办法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尽最大努力促成调解。由于原告提出的
    2023-06-10
    445人看过
  • 劳动仲裁调解成功后不给钱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之后,用人单位不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一、劳动仲裁不执行会怎么样劳动仲裁不执行的后果,由法院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员工与单位就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委裁决后,双方都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单位不履行裁决义务,员工可申请法院强制。二、劳动仲裁期间公司不给钱怎么办?劳动仲裁后公司不给钱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
    2023-03-01
    490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调解委员会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推动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劳动争议的调解是在企业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把争议解决在企业内部的一种活动。调解虽然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却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第一道防线”,对解决劳动争议起着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希望仍在原单位工作的职工,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当属首选步骤。它具有及时、易于查明情况、方便争议当事人参与调解活动等优点,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3-06-10
    394人看过
  • 调解劳动争议的程序
    根据劳动法规定调解劳动争议的程规定如下:申请与受理(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并自愿选择调解的,应及时申请。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对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和范围。经审查决定受理的,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应将调解的地点、要求等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调解委员会应在接到《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调查核实(2)调查核实。调解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调查工作一般包括:①、查清案件的基本事实:双方发生争议的原因、经过、焦点及有关的人和情况。②、掌握
    2023-04-26
    497人看过
  • 调解员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主体
    一、调解员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调解组织主要是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所以说,调解主体按照法律规定是组织,而不是个人,调解员只是按照职责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
    2024-01-18
    12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合同、职务任免、福利待遇、工资调整、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事项所引发,人事管理行为侵害相对人(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更多>

    #人事争议
    相关咨询
    • 调解不成六十日内向什么劳动争议调解?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7
      上述问题应该是《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法》的上述规定如下: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 土地纠争议调解不成功怎么样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2
      《》51条,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程序是: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受理后进行调解,最后登记。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情况为不予受理的事项: 1、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2、已经做过调解处理,再未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纠纷。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是多久,劳动争议的调解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依照《企业劳动争议条例》有关规定,应当在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在此期间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宣布调解不成,告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自愿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时,就产生了调解的效力问题。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因此,在劳动争议调解委
    • 当事人可以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时,依据劳动争议调解法律受理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8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相关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别,劳动争议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4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很大不同:一是在人员构成上,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双方从不同的角度代表职工和企业的利益,这是由劳动争议的主体和性质决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既不代表员工,也不代表企业,而是作为普通人和中立的第三方,调解员工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二是在调解纠纷的类型上,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调解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范围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