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约定合同纠纷地管辖法院?
1、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
协议管辖,又称为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以书面协议的方式,共同确定处理争议的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协议管辖制度,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处分权的尊重,有利于当事人之间纠纷的解决。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原、被告住所地,泛指原、被告所在的省、市、区(县)辖区。住所地法院泛指住所地省高级法院、所在地市中级法院、所在的区(县)基层法院。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一般只约定地域管辖,关于级别管辖问题,应根据案件的诉讼标的金额依法确定。
二、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2、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
3、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明确的。
4、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
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民事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仲裁条款,也可以约定管辖,但是不得在同一个合同中约定“或裁或审”条款,即选择通过仲裁的方式处理,就自动的排除了诉讼方式,在合同约定管辖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遵守法定强制管辖的规则。
-
保险合同纠纷法院管辖可以约定吗?保险合同纠纷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235人看过
-
法院如何管辖合同纠纷
359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50人看过
-
约定管辖法院对合同纠纷的影响
362人看过
-
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办
143人看过
-
论如何合理约定民法典购销合同纠纷的管辖地
216人看过
-
网购纠纷如何约定管辖法院,网购纠纷如何确定争议处理法院管辖法院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5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买卖双方在发生网购纠纷时,可以通过书面方式约定在卖方住所地、买方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地点中选择一处作为管辖法院。不过双方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并不常
-
不动产纠纷约定管辖法院管辖是如何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8导航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首页>广州律师>郑知心律师>文集>正文 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郑知心律师2014/12/0611:29 关于不动产有关的纠纷的管辖法院问题,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然而,关于此处规定的“不动产纠纷”这一笼统概念如何理解,理论和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一切与不动产有关的纠纷都属于“不动产
-
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约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27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二、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 三、当事
-
多份合同如何约定不同管辖法院管辖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9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时候,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法院如何管辖采购合同纠纷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9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2月13日公布的法释[1998]3号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一项关于人民法院案件管辖问题的程序性规定。不论购销合同是在该规定生效前签订的还是生效后签订的,凡在该规定生效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适用该规定,而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