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辞职未告知单位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5 21:04:06 253 人看过

辞职职工未告知接收单位、未办理辞职手续的视为擅自辞职,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超过一定期限按照无故旷工处理,公司可以向该职工登记家庭住址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以避免劳动纠纷

擅自辞职给公司造成相应损失的,公司可以进行追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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