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是哪些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1 02:14:21 216 人看过

一、承揽合同纠纷是哪些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指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发生的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共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行纪合同是哪些意思?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行纪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和不要式合同,只要双方达成委托合意,合同关系即可成立。

委托人可以利用行纪人的信用、资产、交易关系和知识经验。

行纪人行使权利方便且经营方式灵活,无须得到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行纪合同目前主要适用于动产买卖和证券期货交易,但范围从理解上不限于特定范围财产,只要法律不禁止的贸易行为,应当允许开展行纪业务。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承揽合同是哪些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n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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