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市场化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不同之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9 18:35:49 307 人看过

一、理解市场化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不同之处

1.概念不同:市场化商品房属于开发商开发的销售房屋,这类房屋能够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是能够自定价格出售的房屋;这类楼房是经过当地的政府部门批准后,再由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的,楼盘建成之后,可进行市场出售、出租。住宅商品房是专门为居民提供居住的楼房,其中包括:别墅、职工家属宿舍、集体宿舍、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等;这种楼房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2.产权年限不同:住宅商品房的住房用地年限为70年,市场商品房的用地年限为50年。

3.销售对象不同:从法律方面的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根据法律关规定能够在市场上进行自由买卖交易的楼房,属于不受政府限制的商品住房,其中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商品房销售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内容有什么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有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有: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签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n(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n(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n(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n(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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