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16条的法律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09:23:06 143 人看过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的是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原则上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但是本条规定,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事项中,胎儿虽然尚未出生,也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此时胎儿权利由其父母代为行使。具体来说,胎儿出生前可以拥有的权利包括:继承权、接受赠与或遗赠的权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等。

民法典规定构成离婚的条件是哪些条件

离婚只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构成离婚的条件是双方达成合意,诉讼离婚构成离婚的条件是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以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协议离婚相关文章
  • 民法典9000多条司法解释吗?
    一、民法典9000多条司法解释吗?民法典是没有9000多条司法解释的;最高院目前主要是根据民法典的精神就已有司法解释做进行修改完善而已。”《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司法解释》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二、关于法定继承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规定:第十条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第十一条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第十二条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以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被收养人与
    2023-06-19
    381人看过
  • 民法典公房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公房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公房承租时,房屋调配单通常会载明公房的受配人,即原始受配人。对于原始受配人,应认定其具有公房居住权利。但如果原始受配人长期不实际居住系争公房,则要结合具体情况予以综合分析,比如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服兵役、服刑等客观原因而长期不实际居住的,不能就此认定其丧失系争公房的居住权利。登记为承租人的原始受配人,在其承租人身份未丧失前,其居住权也不丧失。但是,若原始受配人在他处获得福利公房且该处房屋居住也不困难的,或明确表示放弃权利,或注销本市户籍国籍等情况的,应认定其丧失公房承租权以及公房居住权。二、新《民法典》溯及力的法律规定是怎样规定的?法律只有公诸于世,才能要求社会成员共
    2023-06-19
    171人看过
  • 民法典格式条款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格式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出现不一致,首先应当按照通常理解来解释,如果有两种以上的解释,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关于格式条款能否变更和撤销的问题。允许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而变更或撤销格式条款也是符合我国司法实践的。由于我国的格式条款大多为行政主管部门所制订,而现实情况是,法院的权威性不够。法院直接宣告行政主管机关制定的格式条款无效,在实践中很难操作和执行。而格式条款一旦在个案中被宣布无效以后,该条款以后便永久失效,这也是行政机关所无法接受的。对于格式条款,应当以可能订约者平均合理的理解为格式进行解释。既然格
    2023-03-22
    62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民法典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三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合同解除后是否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解除合同后是否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
    2023-04-30
    148人看过
  • 民诉法解释关于司法鉴定的规定有哪些法律条文?
    民诉法解释关于司法鉴定的规定有哪些法律条文?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以及当事人对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有鉴定权的机构或者鉴定人依法进行检验、评断的活动。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从管理立法的角度,对司法鉴定制度中所涉及的司法鉴定业务管理范围、管理主体、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的管理,以及诉讼主体、鉴定主体在司法鉴定活动中若干行为的管理等问题作了比较全面地规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鉴定的相关规定,如符合法定条件,可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第二十九条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第三十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
    2023-04-13
    442人看过
  • 民诉法解释关于司法鉴定的规定有哪些法律条文
    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以及当事人对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有鉴定权的机构或者鉴定人依法进行检验、评断的活动。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从管理立法的角度,对司法鉴定制度中所涉及的司法鉴定业务管理范围、管理主体、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的管理,以及诉讼主体、鉴定主体在司法鉴定活动中若干行为的管理等问题作了比较全面地规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鉴定的相关规定,如符合法定条件,可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第二十九条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第三十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2023-06-04
    129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协议离婚,又被称作登记离婚或者合意离婚,是日常生活中较常适用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达成合意的条件下,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原有的婚姻关系。... 更多>

    #协议离婚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欠条和借条的法律解释!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9
      一、目前司法解释没有专门的解释; 二、欠条和借条是否有区别需要根据具体内容而法筏瘁禾诓鼓搭态但卡定; 三、如果具有法律效力则效力是同等的。
    • 民法典规定欠条和借条的法律解释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25
      一、目前司法解释没有专门的解释; 二、欠条和借条是否有区别需要根据具体内容而法筏瘁禾诓鼓搭态但卡定; 三、如果具有法律效力则效力是同等的。
    • 民法典46条规定解释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5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是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当事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 民法典规定担保债权的解释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9
      担保债权指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民法典解释一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理论和实践中有争议,但是也有判例首先理论上回答你:无效婚姻宣告救济程序笔者虽提出无效婚姻宣告案件应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并实行二审终审制,但其只是应然上的考虑。《解释一》并未废止,作为体制内的法官,在案件裁判中对于《解释一》的规定应无原则适用,采取一审终审制。在此种司法现实面前,如果无效婚姻宣告判决错误,如何进行救济呢?笔者认为,如果无效婚姻宣告判决错误,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