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在医患关系中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9:30:24 295 人看过

医患关系中医方要尽到义务有:

1、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

2、为患者提供病历复印或复制服务;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

4、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

5、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和实物;

6、设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

7、制定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方案;

8、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

9、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

10、按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对尸体进行处理。

良好的医患关系要遵循哪些原则呢?

为了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医生应该注意遵循以下原则:

医患关系

1、相信医患之间可以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患者是可以交流、沟通的;

2、不以医生本人的价值取向评判患者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尊重患者的人格、信仰和文化;

3、从生理-心理-社会的医学模式出发,充分理解患者的疾病行为和情绪反应;

4、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以人文关怀的态度给患者切实的医疗帮助;

5、理解医患关系是一个动态的关系,医生应根据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6、医患关系是围绕着疾病的诊疗而形成的,也只应局限于求医和提供医疗帮助的过程,不能发展任何超出此范围的人际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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