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工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9:20:47 340 人看过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双方无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劳动关系消灭。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双方只约定合同生效日期没有确定合同的终止时间。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如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类型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下列三种: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劳动关系只在合同有效期内存续,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德特点是,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合同终止日期,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下,劳动关系才可终止。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当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完成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的类型有什么,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有什么(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法》规定的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如何签订劳动合
    2023-02-28
    417人看过
  • 依据劳动合同工种确定的劳动合同类型有什么
    (一)、从工作制度来分,有标准工时工作制用工,不定时工作制用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工3种方式。1、标准工时工作制:适于工作时间固定,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人员。例如行政人员。2、不定时工作制:适于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要机动作业或工作,执行弹性工作时间的人员。例如推销人员等。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于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需要连续作业或工作的人员。例如铁路、航空、旅游等行业的人员。(二)、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2、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间。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以某
    2023-02-17
    91人看过
  • 签合同时劳动合同类型填什么?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什么1、用工单位的名称(全称)、所有制性质、法人资格、注册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劳动手册及身份证号码;2、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劳动纪律。包括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厂规厂纪,以及奖励惩处办法等;3、劳动者在生产或工作上应该达到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4、合同期限、试用期限;5、企业的生产或工作条件。包括对劳动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
    2023-03-22
    277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类型呀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法律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是,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法律规定的其他标准分类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2023-07-30
    97人看过
  • 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的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只有经过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不生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四种类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此之外的其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有效。2、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若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而处分标的物,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会转移,出卖人与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3、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
    2023-08-17
    3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类型中什么是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签有劳动合同,岗位聘用合同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存在。在现代化大生产的条件下,劳动合同呈现出规格化、定型化的特点,单以劳动合同文本作为劳动合同的形式已经不适应调整劳动关系的需要。在调整劳动关系的过程中,为了对某条已简化、规格化、定型化的条款进行具体的约定,必然会出现对服务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保守商业秘密等作详细约定的专项协议
    2023-03-11
    486人看过
  • 常见劳动合同法的合同类型包括什么?
    一、常见劳动合同法的合同类型包括什么?劳动合同类型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什么?劳动合同内容,也就是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是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一)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
    2023-04-13
    343人看过
  • 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签订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的,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权利人未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该合同对权利人不发生效力。一、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区别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针对效力待定合同以及表见代理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以及表见代理的区别在于:1、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是尚未确定的,因为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权利人追认才会有效;2、表见代理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表见代理制度的设立主要保护善意第三人,所以该行为不需要经过追认即有效。二、产权人不签合同有效吗如果有产权人的授权,或是签订合同后得到产权人的追认,合同是有效的,否则视为无权处分,属于无效行为。如果是合理价格有偿转让并且依照法律规定已经办理物权变动登记,则买受人构成善意取得,合同有效,由签订合同的无权处分人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2023-03-14
    356人看过
  • 加班工资属于什么类型的成本
    1、加班工资与正常工资一样,属于企业的人工成本。人工成本亦称“劳动成本”。指一定时期内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使用劳动力而发生的各项直接和间接的费用总和。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投入劳动力要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性报酬和福利性供给,是企业总成本的组成部分。2、人工成本范围包括:职工工资总额、社会保险费用、职工福利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职工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支出。其中,职工工资总额是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记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同劳动类型的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是什么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2023-08-17
    40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属于档案的哪一类
    劳动合同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归入人事档案的第九类中。一般来讲,档案跟着人走,与谁订立合同,档案就在哪个单位或者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保管,但是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档案有的单位将其放在社保中心或是人才交流中心,每个月只交单位应交的保险费。一、合同到期离职怎么办手续(一)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二)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三)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四)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五)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
    2023-03-06
    246人看过
  • 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属于什么类型?
    非载货型专项作业车辆是分别与货车和非货车的,轻型和重型的。轻型非载货型专项作业车,货车车型白天是不允许进入五环。非货车车型是没有区域限制的。货车型是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是不允许进入五环内含五环。非货车型是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业机动车的。是没有区域限制的。一、所持驾照与准驾车型不符时可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是驾驶者应当具备的基本常识和要求。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中型普通客车,需持有B1及以上驾驶资格人员驾驶,B2准驾车型为大型货车,包括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被保险车辆为中型普通客车,而郭某持有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B2执照,在事发时所驾驶的,是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因此,在此情况下,郭某不能获得
    2023-03-25
    64人看过
  • 什么类型的工程合同
    1、工程承包有三种类型: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大坝、运河工程;公路、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地下通道);桥梁、港口、岸基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机场、导弹工程;给排水工程;***工程;仿古建筑、仿古建筑、仿古建筑、仿古建筑、仿古建筑、仿古建筑、仿古建筑、仿古建筑、仿古建筑等。(2)资源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油厂、化工厂、化肥厂等。(3)制造工程。如制造厂、纺纱厂、机械厂等。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和设计施工合同。总承包项目法人与承包人就某一项目的全部工作直接签订的协议。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招投标、评标、谈判等一系列程序。最后,项目法人与承包人达成共识,签订合同。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方和项目法人。项目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只能发生在项目法人和总承包方之间。分包项目法人与分包单位分别签订的某一分包项目的协议书。每个承包
    2023-05-31
    79人看过
  • 包工包料的安装劳务属于什么发票类型
    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安装公司签订了一份会所空调购买及安装的合同。合同内容是包工包料,此安装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工程施工。请问我公司应该取得国税发票还是建筑业发票?另外,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请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指的是什么?【解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
    2023-06-02
    371人看过
  •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属于什么企业类型
    农业专业合作社应该是属于较为特别的法人组织,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企业是不同的市场主体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为了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需要对外承担一定义务,这些义务需要全体成员共同承担,以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履行义务和顺利实现成员的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
    2023-07-23
    41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服务类型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4
      服务类型的合同一般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类型。《民法典》对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法律其他规定等。
    • 合作协议书属于哪一类型的合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7
      合同类别: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合同,在法学理论上称为“有名合同”。但并不是只有有名合同才是有效的,凡是人们自愿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哪怕《合同
    • 劳务派遣用工属于什么类型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0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
    • 办公用属于什么类型合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7
      房屋租赁合同。它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其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使命面积、用途、装饰设施、租金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等。
    • 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几种类型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2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三年或者五年。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长期合同,如果不发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方解除,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应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