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包括死缓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1:52:00 121 人看过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一、死缓是不是就死不了了

判决死缓的人,两年后一般不会被执行死刑的。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二、判死缓最少服刑多少年

判死缓最少服刑十五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对判处死缓的,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悔改表现的,是可以减刑的。

《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2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缓相关文章
  • 死缓核准的规定有哪些,如何进行死刑复核
    死缓核准的规定,如何进行死刑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二)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三)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死刑复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
    2023-02-28
    79人看过
  • 关于……(被告人姓名和案由)一案死刑(或者死缓)复核的审理报告(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用)
    ()刑核字第号一、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被害人______,……(写明其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与被告人的关系和受害情况等)。被告人______,……(首先写明其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党派、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因本案被拘留、逮捕或者所受其他强制措施的情况,现羁押处所;其次写明其主要经历,以及历史上何时、何地、何故受过何种处罚,包括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犯罪判刑和是否累犯等情况;再次写明被告人家庭情况,如有亲属侨居国外或者在台、港、澳地区的,亦应详细写明其情况)。如果同案被害人或者被告人有多人的,应在其相关项后增项续写。二、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______中级人民法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______刑初字第______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______犯______罪,
    2023-06-11
    212人看过
  • 如何复核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3、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4、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5、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6、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一、发回重审还能维持原判吗?发回重审一般不会维持原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
    2023-02-24
    460人看过
  • 死刑一定要经过死刑复核吗
    一、死刑一定要经过死刑复核吗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来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已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部分案件的死刑复核权。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既可由高级人民法院直接判决,也可由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然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制回重审。二、死刑复核期限规定是什么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
    2023-04-17
    418人看过
  • 死缓案件复核程序
    死缓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三)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四)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法改判;(五)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审理后依法改判;(六)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高法解释第349条第1款)一、一般情况下刑事上诉可以减刑吗一般情况下,刑事上诉不可以减刑。减刑适用
    2023-03-12
    155人看过
  • 死缓复核的法院是哪一级?死缓的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一、死缓的复核程序是怎样的1、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死缓案件,在上诉、抗期满后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的,应当将该案件主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在报送案件时,也应写出死缓案件综合报告,连同各种诉讼文书及全部证据等案卷材料,一并送交高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时,也要坚持一案一报原则,不能多案一报。司法实践中,有些共同犯罪案件,有的被告人被判处死缓,有的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或其他刑罚(不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在报请复核时,是将全案上报,还是仅将有关被处死缓被告人的材料上报?我们认为,为了保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复核案件,确保死缓判决的准确无误,应将全案卷宗材料、全部证据一并上报,不得有所保留。2、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死缓案件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对死缓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复核的基本内容、方式方法与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基本上相同。3、复核后对案件的处理
    2023-06-27
    272人看过
  • 死刑复核和死刑复奏的联系
    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别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另外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五条也有相应规定。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判处死刑的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决的法院主动逐级报送到有死刑核准权的人民法院进行核准的程序。在刑事诉讼中,该程序的特点在于:1其适用的对象是单一和特定的,即只能是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立即执行与缓期执行,本文主要讨论死刑立即执行的有关复核程序的问题)2其适用的时间是在一审或二审判决或裁定以后,是死刑判决生效并交付执行的最后障碍。3其适用的方式是下级审判机关依法
    2023-04-21
    264人看过
  • 什么是死刑复核,报请死刑复核庭核准的流程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至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已将这些规定具体化,为死刑复核工作提供了较周密的准则。二、报请死刑复核庭核准的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本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只能向死刑复核庭提交异议状说明不同意的原因,不得提审或发回重审,因为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享有的,若允许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或发回重审,那么高级人民法院就可以凭借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权力关系而顺利实现自己不同意判处死刑的意志,这样高级人民法院就会实际分享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了。2)中级人民
    2023-03-01
    473人看过
  • 死刑复核 核准区别
    死缓复核是指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的审查核准。程序: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死缓案件,在上诉、抗期满后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的,应当将该案件主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等等。一、抢劫罪判死刑多久执行?判死刑到执行差不多需要四五个月的时间。判处死刑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刑法》第四十六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二、可
    2023-03-15
    275人看过
  • 死缓是主刑吗,主刑包括哪些
    死缓不是主刑,我国的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这其中并没有死缓,因此可以肯定的说死缓不是主刑。一、什么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无期徒刑以及死刑(死缓并不是一种单独刑事处罚,一般是包括在死刑里面的)。1、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2、死刑所谓死刑,指的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二、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拘役么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包括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是指无期徒刑、死缓、死刑三种。根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三、死缓适用减刑吗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死刑缓期2
    2023-03-31
    336人看过
  • 复核死刑期限
    死刑复核的期限一般是两个月以上,重大敏感案件,死刑复核不到一个月。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需要数年。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一、死缓的核准有哪些规定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我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死刑复核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2023-06-27
    120人看过
  • 死刑复核价值论
    一、死刑复核之本体论哲学将一个事物分成两种属性进行研究,一种就是事物的固有属性,一种就是其关系属性。亦即本体论和关系论的问题。从本体论的角度来讲,一个事物独自具有的属性是固有属性,无论是否与其他事物发生关系,还是自身独处,该事物都同样具有的属性,这就叫做固有属性。从关系论的角度探讨的是一事物的关系属性。关系属性是事物固有属性与他物发生关系时所产生的属性。其中“价值”是属于关系属性的范畴,“是什么”的问题是其固有属性。本文从死刑及其复核“是什么”的问题出发,探讨其关系属性,即死刑复核的价值问题,解决死刑复核与死刑判处的关系,同时从实践的角度对死刑复核制度进行一点探讨。(一)死刑复核的概念属性应该说,死刑复核是死刑制度的产物,无论如何也不能脱离死刑而单独存在,有死刑判决,才有死刑复核。从法律的分类上,死刑复核是属于程序的范畴。对于目前中国的死刑复核制度来讲,学者们对其属性争议较大,主流的观点认
    2023-06-11
    381人看过
  • 死刑复核的特点有哪些,死刑复核有什么方式
    (1)死刑复核的特点有哪些1、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这一程序。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两审终审制的一种例外。3、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相比较而言,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理时间是在起诉之后,二审判决之前;审判监督程序则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4、核准权具有专属性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死刑复核的机关只有最高人民法院。而其他审判程序与此不同:一审案件任何级别的法院均可审判
    2023-02-22
    215人看过
  • 什么是死刑复核权,死刑复核的任务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权死刑复核权是指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的案件,由有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复核,以决定是否核准死刑判决并执行死刑所应当遵循的权利。是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核的权限。死刑核准权一直就在最高人民法院。新中国的死刑复核制度,在1954年9月第一部《人民法院组织法》颁布至文化大革命前,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该法规定死刑复核权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到21世纪之间下放与收回几经波折。法律规定:《刑法》第四十八条: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二、死刑复核的任务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
    2023-06-26
    43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缓
    词条

    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更多>

    #死缓
    相关咨询
    • 死刑复核都包括哪些内容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4
      死刑审查程序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死缓的死缓包括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07
      死缓指的是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是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
    • 程序包含什么,死刑复核的步骤包括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7
      实践中,死刑复核程序包含什么,死刑复核的步骤包括什么请看下文分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
    • 死刑复核请律师会判死刑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3
      要看具体案情和情节,打个比方如有自首情节,尽管手段很残忍,但死刑核准时通常一看有“自首”情节,会优先考虑“枪下留人”。量刑,特别是是否适用死刑的量刑,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杀人的原因,目的,动机,手段,方式,以及归案情况,立功情况,是否自首、坦白,家庭成员情况等等。如经阅读案卷,有可杀可不杀的情节,将依法进行不杀之辩护。本律师对死刑复核素有研究,如果有需要,本律师欢迎你来电联系。
    • 死缓是主刑吗,主刑包括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6
      死缓不是主刑,我国的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这其中并没有死缓,因此可以肯定的说死缓不是主刑。 根据《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附加刑适用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