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相关法律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5:21:09 288 人看过

1、《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一、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通过保险法的明确规定我们可知,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而人身保险合同因其保险标的的特殊性,自然是要式合同无疑。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1、人身保险合同的定额给付性

2、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

人身保险合同,特别是人寿保险合同往往是长期的.保险期限可以是数年,数十年到一个人的一生不等.

3、人身保险利益确定的特殊性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来确定.

4、人身合同的储蓄性与投资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承揽合同(相关条款)
    定作方:_______(简称甲方)承揽方:_______(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价款或酬金(元)│├─────┼──────┼───┼───┼───┼─────────┤│││││││├─────┼──────┼───┼───┼───┼─────────┤│││││││├─────┼──────┼───┼───┼───┼─────────┤│││││││├─────┴──────┴───┴───┴───┴─────────┤│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1.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2.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3.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4.验收标准和方法:5.结算
    2023-06-09
    221人看过
  • 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相关法条
    一、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相关法条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相关法条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借款合同诉讼期限是多久借款合同诉讼期限是三年,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借款合同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二十年内都没有起诉的,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
    2023-06-19
    368人看过
  • 超额保险的相关法律
    法理上,依据当事人对于超额保险的产生是否具有恶意与欺诈,将其区分为善意的超额保险与恶意的超额保险。善意的超额保险一般出现在不定值保险之中。或者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出于善意,过高地估计财产的价值,或者由于保险市场价值的下降,使得保险标的出险之时,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对于善意的超额保险,各国保险法律均规定了,保险金可以按照保险标的的价值比例相应地减少。恶意的超额保险,是指超额保险的产生,由于当事人的欺诈所致。对此,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赔偿损失或者对于投保人多支付的保险费不予退还。也有国家法律规定,无论超额保险出于善意或者恶意,保险契约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可见,我国的保险法律对于超额保险的后果规定比较粗糙,未能区分善意与恶意,一律规定为超过部分无效。一、超额保险和差额保险的区别超额保险是指投保时确定保险金
    2023-03-30
    354人看过
  • 外省欠款人起诉的相关法律条款
    欠款人是外省,起诉流程如下:1、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状就是自己起诉的理由和具体的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2、如果审查符合条件的,就可以进行受理,并且办理立案审查的手续;3、法院提前向原告与被告送达开庭的传票,以及相应的通知书;4、双方当事人应当到达同一个城市,如果需要有答辩的部分的,要准备好答辩状;5、由法官进行最终判决。一、债务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1、身份证明;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二、支付令申请流程如下:1、由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而开始,有权提起支付令申请的,是依法享有债权
    2023-07-01
    384人看过
  • 保险中介相关法律法律知识
    一、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保险代理人有专业代理人和兼业代理人。不管是哪种类别的代理人,他们都是代理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1、专业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2、兼业代理人是指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公司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兼业代理人只能代理与本行业直接相关,且能为投保人提供便利的保险业务,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不得兼业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二、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在经济发达国家,保险经纪人在保险市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与保险代理人相比,保险经纪人具有如下特点:(一)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或
    2023-04-23
    199人看过
  • 我国保险条款有哪些相关条款?
    我国法律中对于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是:订立保险合同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自愿订立原则、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合法性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一、保险为什么要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大诚信原则为现代保险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之一,意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向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双方需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从内容上说主要包括投保人如实告知和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二、保险理赔最大诚信原则是什么?最大诚信原则为现代保险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之一,意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向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双方需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从内容上说主要包括投保人如实告知和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三、保险合同订立原则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的代理原则主要有:1、协商一致原则。要
    2023-02-19
    52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条款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条款如下: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
    2023-07-08
    248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中“违法行为免赔”条款的理解
    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备案的人身保险条款中都含有“违法行为免赔”的规定,即被保险人因为自身违法行为导致身故、残疾等伤害的,保险人免除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但是对于“违法行为”的理解却历来存在分歧。保险公司一般认为,其应当从最广义的层面上理解这里的“法”,不限于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等等,而且也不限于刑事规范,民事、行政法律法规也应涵盖在内。但是,笔者认为,对“违法行为”不能作如此宽泛的解释,否则不利于保护投保人的正当利益,也变相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责任标准。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可以免赔。可见,法定的免赔事项仅限于“故意犯罪”或“抗拒刑事强制措施”两类,而且必须是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发生于犯罪的实行阶段或正在抗拒抓捕、拘传等措施的过程中才能免赔,甚至连过失犯罪也不能免除保险
    2023-05-05
    494人看过
  • 耕地分配相关法律条款
    耕地分配相关法律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农村家庭增人减人耕地分配农村家庭增人减人耕地分配如下:1、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2、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农户家庭是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方,农户家庭的户主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农户家庭的户主代表家庭同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土地承包关系后,每一个家庭成员作为土地承包家庭中的一员可以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3、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在承包期
    2023-07-03
    407人看过
  • 定金合同及相关条款
    定金合同及相关规定。例如,存款合同。双方信息。例如,甲方:某,男,汉族,身份证号,地址,联系人:B,D,m,汉族,身份证号,地址,联系人三个,写主合同名称。例如,为保证存款担保的年期,双方经协商就存款担保达成如下协议:四、存款合同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而定。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以下义务。第二条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日内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用定金抵减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押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押金交付之日起生效。(基本条款)v.双方签字。乙方(公章)乙方(公章)乙方(公章)乙方(公章)乙方(公章)乙方(公章)乙方(法
    2023-05-08
    208人看过
  • 双倍工资相关法律条款
    双倍工资,就是两倍工资、二倍工资的意思,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中国人喜欢把二倍说成双倍,如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双倍赔偿。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
    2023-05-01
    462人看过
  •  2020年合同解除规定:相关法律条款的变更
    根据第9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五种,包括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无法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且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以及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第9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五种: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无法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5.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第94条规定根据第94条规定,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等不动产交易行为,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
    2023-08-29
    328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人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主要参与者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和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保险合同的主要参与者包括三类: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和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一、合同当事人: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二、合同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三、合同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保 险 合 同 当 事 人 是 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因此,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投保人是指购买保险的人或者单位,而保险人则是指接受投保人投保申请的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明确的,保险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提供保
    2023-09-03
    228人看过
  • 失地保险有相关法律吗
    一、失地保险有相关法律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二、失地保险参保对象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三、失地保险养老保险金待遇对于男
    2023-04-23
    31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人身保险相关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9
      1、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就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了。申请书应包括事故原因、时间、地点、经过等,如经交警等部门处理,应提供相关的处理资料。 (保专家提醒:如果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在保障期间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赔或减少赔付金额。如果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时有故意行为、犯罪行为、酒后驾车等责任,保险公司一般是不负责赔偿的。) 2、只要以上申请文件都审核无误,那么,保险公司
    • 人身险的相关条款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人身险领域,很多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是因为投保人没有看懂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专家提醒有三类条款容易被投保人误解,假如投保人忽略了对这些条款的理解或者保险代理人没有耐心解释清楚,那么投保人的权益很可能遭受侵害。“犹豫期”条款“犹豫期”就好比“无理由退货期”,如果过了犹豫期再发现购买的保险产品不适合而要求退保,就会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目前各家保险公司设定的“犹豫期”一般为10天,但如何计算各
    • 车辆保险续保都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款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4
      1.汽车保险到期可以凭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等证件联系保险公司来办理续保。 2.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一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 保险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1
      保险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保险凭证的内容不一致时,人民法院按照下列规则认定: (一)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保险人未将保险单送达投保人,或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单后已对保险凭证的不一致提出异议,保险人仍同意承保的,以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记载内容为准。保险人未将保险单送达投保人,但其能够证明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保
    • 法律上的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1
      目前来说可以说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也可以是不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