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3 22:21:25 64 人看过

本罪涉及司法公正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本罪所涉及的对象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机关的威信。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在法律分析中是一个重要概念,涉及到个体意志、情感、信仰等因素在法律决策中的影响。在一些案件中,主观方面可能会对最终的判决产生巨大的影响。

例如,在某些人身伤害案件中,受害者的主观感受和情感状态可能会影响到法院对于案件事实的判断和受害者的伤情评估。同样,在一些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和行为也可能影响到法院对于其罪行的认定和量刑。

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评估主观方面对于法律决策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司法机关应当充分考虑案件中主观因素的具体情况,避免过度依赖证据和证人的证言,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公正的司法程序。

本罪所涉及的对象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机关的威信,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评估主观方面对于法律决策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司法机关应当充分考虑案件中主观因素的具体情况,避免过度依赖证据和证人的证言,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公正的司法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6日 0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执行裁定失职罪由哪些构成?
    执行裁定失职罪由下列要件构成:1、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行为人是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是过失。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判多久?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执行判决失职罪能判多少年执行裁判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
    2023-03-25
    388人看过
  • 如何确定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1、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体要件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有两种情形:1、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犯此罪,如果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29
    305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不是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
    犯罪行为符合下列要件的,即可判断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犯罪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罪主体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09
    205人看过
  • 失职罪立案的判决裁定执行标准
    使当事人造成精神失常的或者重伤的符合标准;造成个人的财产直接经济的损失打到了十五万元之上,或者是直接的经济损失不满十五万元,但是间接的经济损失,在七十五万元之上的符合标准;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直接的经济损失,在三十万元之上的,同时造成企业停业的一年或者是破产的都是符合标准的。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与客体各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四)、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
    2023-07-01
    132人看过
  •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刑法裁量规定?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刑法裁量规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怎样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包括四个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限为司法工作人员;2、主观:过失,故意则构成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3、客体:侵犯了司法秩序和司法强制执行制度;4、客观方面: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三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
    2023-08-09
    282人看过
  • 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条件是什么?
    1、拒绝执行的不是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所谓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既可以采取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拘禁、围攻执行人员,抢走执行标的、砸毁执行工具、车辆,以暴力伤害、毁坏财物、加害亲属、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威胁、恫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的财产,命令停止侵害仍不停止侵害而故意为之等等,又可以采取消极的不作为方式,如对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既可以采取暴力的方式,又可以采取非暴力的方式。既可以公开抗拒执行,又可以是暗地里进行抗拒。不论其方式如何,只要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即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执行义务人没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倘若没有能力如执行义务人本身无执行财产而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是无法、不能执行,而不是拒不执行。所谓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
    2023-03-05
    188人看过
  •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罪标准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罪标准:(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四)、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
    2022-02-17
    101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符合以下条件才会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1、本罪的主体限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3、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执行裁定失职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四)、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
    2023-07-29
    500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或裁定罪是怎么构成的
    行为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既遂的,法院会这样量刑: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因欠债还不上可以刑事拘留吗因欠债还不起一般是不会被拘留的,因为欠债还不起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是因为有能力还钱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拘留的,是属于刑事拘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二、触犯拒执罪会判多长时间触犯拒执罪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三、50万元拒执罪判多久50万元拒执罪的处罚标准:1、人民法院裁定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的,处三年以下
    2023-06-20
    84人看过
  •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行为人构成该罪,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最少判几年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最少的判刑为: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中国刑法判决失职罪怎么量刑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
    2023-04-06
    88人看过
  • 执行裁定失职罪怎么判?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判决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权威。(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四)、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在认定此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失职又贿赂,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受贿罪的,属于牵连犯的行为,按照其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
    2023-08-09
    128人看过
  •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有: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在执行判决的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一般判几年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和裁定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构成四要件为:1、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事
    2023-03-20
    368人看过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法院如何判?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法院的判刑规则:1、触犯本罪的,法院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造成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损失特别重大的,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与受贿罪有什么区别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认定此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失职又收受贿赂,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受贿罪的,属于牵连犯的行为,按照其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失职罪既遂罪的判刑标准执行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3-30
    308人看过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最少判几年?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最少的判刑为: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4-30
    47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定罪,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判决,裁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04
      执行判决和裁定失职罪的要素是: 1、对象是司法活动的公平性和司法机关的威望; 主体为司法人员; 3、主观上是过失心态; 4、客观上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给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与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8-30
      前者是过失犯罪,后者是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啊?怎样判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5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什么情况可以判刑?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1、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会这样判刑:如果行为人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
    • 哪些行为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12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条件是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有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