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中非法集资的常见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0:53:09 476 人看过

1、没有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法律上是支持集资的,但集资之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才可以,否则就是非法集资了。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这一点,在民间借贷中,主要就是以发传单的形式。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在实际中,非法集资的人怕集不到钱,就会说以投资的形式回报利息等方式来诱惑群众拿钱。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一点需要注意地是,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集资罪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1、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2、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3、从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什么算非法集资罪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三)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凭证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民间借贷中,非法集资的常见方式如下: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需要注意地是,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民间借贷涉及非法集资如何处理刑民交叉问题刑民交叉问题《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规定》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
    2023-07-05
    297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
    民间借贷关系的处理常识如下:1、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3、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等等。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常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较为宽裕,资金使用效益被受到重视,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那么,怎样才能较好的保护民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有序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我们的处理经验是: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
    2023-07-06
    198人看过
  •  民间借贷风险提示:非法集资方式务必了解
    集资行为需要满足资金来源未经行政部门批准或以非法经营的形式筹集、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四个条件。在实际操作中,非法集资者常常通过发传单、以投资的形式回报利息等方式来吸引公众投资,但这并不代表其行为合法。资金没有通过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或者以合法经营的形式筹集。法律上是支持集资的,但集资之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才可以,否则就是非法集资了。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这一点,在民间借贷中,主要就是以发传单的形式。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在实际中,非法集资的人怕集不到钱,就会说以投资的形式回报利息等方式来诱惑群众拿钱。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一点需要注意地是,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
    2023-12-02
    374人看过
  • 常见的高利贷借贷方式
    大耳窿就是借钱一万元,只能得到九千元,但还款时却要支付一万三千元。而且,高利贷的利息是逐日起“钉”(利息),以复息计算,此谓之“利叠利”。往往借几百元,过了一年半载才还,连本带利可能要还几万。驴打滚多在放高利贷者和农民之间进行。借贷期限一般为1个月,月息一般为3-5分,到期不还,利息翻番,并将利息计入下月本金。依此类推,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成倍增长,像驴打滚一样。羊羔息就是借一还二。如年初借100元,年末还200元。坐地抽一借款期限1个月,利息1分,但借时须将本金扣除十分之一。到期按原本金计息。如借10元,实得9元,到期按10元还本付息。但是如果借了高利贷无法归还的时候,可以等待对方进行起诉处理,如果对方有进行人身威胁的时候,是可以进行报警处理,而高利贷再进行归还的时候,一般只要进行归还本金已经合理的利息的部分,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是不需要进行归还的。一、房产证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1
    2023-03-05
    190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存在的非法资金来源
    民间借贷资金来源不合法情形: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民间借贷的无效情形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需要说明的是,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时,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中
    2023-07-07
    448人看过
  •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有哪些如何识别非法集资行为
    1.可通过政府网站和工商等部门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机构或公司,批准经营范围中是否包括吸收存款、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如果不具备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如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拍卖公司、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这些企业国家法规政策明令严禁吸收公众存款,它们就不具备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至于以“预售房”“好项目”等为名吸收存款的公司,就更不具备主体资格。广大群众如果把钱存进这些公司,其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2.面对形形色色的投资品,广大群众判断到底是不是非法集资,其中重要的标准之一是看其承诺的回报是否过高。最简单的方法是对照不同时期的银行存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利率。目前,正规金融机构销售的期限较长的理财产品,其年收益也不会超过10%,如果企业或个人未经权力机构批准以超过10%的年收益吸收存款,就有
    2023-02-07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它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更多>

    #债权凭证
    相关咨询
    • 还涉及了非法集资了,我想问下的是,在民间借贷中非法集资常见方式都有哪些内容呢,怎样?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4
      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该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
    • 民间借贷中常遇到的非法集资或融资的类型,具体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7
      第一种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第二种类型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具体来说,有的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有的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第三种类型是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为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
    • 常见的7种形式涉嫌非法集资是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11
      1、利用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等民间理财类公司为平台开展非法集资。 2、一些限定业务的机构组织超范围开展非法集资。 3、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 4、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
    • XXX工参与非法集资会怎么量刑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投资理财领域。近两年来,各地出现大量以投资理财咨询为名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公司,如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等,常常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 (二)P2P网络借贷。在这里提醒广大投资者,P2P网络借贷属于信息中介机构,只能进行“点对点”、“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撮合,不能充当信用中
    • 民间借贷常见的情形有哪些民间借贷无效法律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27
      法律对民间借贷无效的情形的规定如下: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