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城镇房产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04:37 366 人看过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乐山市城镇房产交易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山市城镇房产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房产交易管理,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省政府《四川省城镇私有房屋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城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办法》以及《乐山市城镇私有房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房产交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的房产交易,是指我市城镇单位自管的房产、房管部门直管的公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的商品房以及私人房产发生的交易等。

第三条房产交易的管理机关是乐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其中市中区是乐山市房产交易管理所,其他区、县、自治县是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第四条房产交易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1.房屋产权清楚,具备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书。

2.凡继承、分家析产、分割的房产,在交易前应先办理产权的继承和转移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方能出售。

3.凡新建、扩建的房屋,产权人应到房产管理机关办妥房屋所有权手续后,方能申请出售。

4.凡属国家、地方财政拨款新建、购买的房屋或单位自筹资金修建的房屋出售时,须持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物价、房地产管理机关审定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方能办理交易手续。

5.任何单位出售商品房,出售方须具备房屋开发或房屋经营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将出售的商品房先报房产交易管理机关审查认可产权后,方能办理交易手续。

6.出售共有的房产,须提交房产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材料,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7.出售出租的房产,出售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8.凡享受国家、单位补贴建造或以优惠价格购买的房产出售时,应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未经财政、物价、房地产管理机关审定同意,不得出售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职工个人享受单位补贴建造或以优惠价格向单位购买的房产和在旧城改造拆迁还房中享受优惠价格购买的部份房产出售时,其出售的增值部分,本人只能分得相当于原来所付房价占当时综合造价比例的部分,其余多售的房款缴交房管机关,由房管机关转变及补贴单位或上交财政。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进行房产交易:

1.房产权未经确认合法的或有它项权利未清的房产。

2.已被批准列为市政建设地段内的房产。

3.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的房产。

4.尚欠国家税、费的房产。

5.向银行贷款或承包工商企业等,在担保、抵押期内的房产。

第六条房产不得进行私自交易。房产交易双方必须到房产交易管理机关办理交易手续。房产交易管理机关按市府乐府发〔1988〕68号《乐山市地镇私有房屋管理实施试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办理。

房屋赠与、交换等均按本办法办理。

第七条房产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协商合理议定,并如实向房产交易管理机关申报,经审查同意后,方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如确属低于市场价格而又无其它原因者,房产交易管理机关有权按房屋估价办法评估房屋价格,并按评估价格缴纳税费。

第八条凡私自进行买卖并且隐瞒不报或少报房价者,或以其它名义立契企图逃骗税、费者,经查实,除责令据实完纳税务外,并按市府〔1987〕68号文件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分别处予税额三倍以内、规费两倍以内的罚款。

第九条房产交易由房产交易管理机关介绍洽商,也可由买卖双方面谈协商,严禁中间人从中牟利。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办理房产交易手续,应在行为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逾期不办者,除按规定补交税费外,并按税法规定课以滞纳金。

第十一条任何拆迁部门或建设单位在改造旧城拆迁私房或单位房产中,发现有房产交易行为而又未办理交易手续者,由拆迁部门或建设单位负责通知被拆迁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办手续后,方能还房。

第十二条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镇私房,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市中区须报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各区、县、自治县须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购买的城镇私房,按市府〔1987〕68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房产发生买卖(包括赠与、交换、移转、变更等)分别缴纳以下税务:

买契税:按买价征收6%,由买方承担。

赠与契税:按现行价格征收6%,由受赠方承担。

总登记费:(即第一次登记费)按产价征收1‰。

新建登记费:按造价征收1‰。

移转登记费:按产价的1.5%征收。实属买卖性质的,按买卖价双方各负担1.5%。

房屋估价费:按估价总额的1%征收。

房屋勘丈费:第一百平方米征收0.5元。不足一百平方米的按一百平方米计算。

变更登记费:按件计数,每件3元。

权利书证工本费:市中区每证征收3.5元,其余各区、县、自治县征收3元。

由房产交易管理机关提供信息购买、销售的房屋,在登记时收取登记费3元,交易成立后,按房价款总额提取1‰的信息费。

上列所收缴之各项税费,今后上级如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乐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交易相关文章
  •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镇近郊个人和集体房屋出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汾江、石湾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市镇近郊个人和集体房屋出租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向市公安局反映。关于市镇近郊个人和集体房屋出租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市镇近郊地区个人和集体的出租房屋的管理,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市镇近郊地区属于农民、居民或集体所有的,尚未纳入房管部门管理的出租房屋,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第三条市镇近郊地区个人和集体的出租房屋,由当地人民政府的房管部门负责管理。出租房屋比较集中、数量较多的地方,可以组建出租房屋管理小组,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房管、工商、公安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日常管理事务。第四条出租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房管部门或房屋管理小组申领《出租房屋许可证》。房管部门经检查认为
    2023-06-10
    303人看过
  •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渔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舟政办发[2002]40号发布日期:2002-5-16执行日期:2002-6-16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舟山市渔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二ΟΟ二年五月十六日舟山市渔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化建设,促进渔农村经济发展,规范渔农村房产管理,参照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渔农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本市渔农村所有住宅、非住宅房屋均属登记发证范围。第三条房屋权利人(申请人)需登记房屋产权的,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各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产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第四条房屋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相关的有效证件。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
    2023-06-10
    150人看过
  •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马鞍山市城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九日马鞍山市城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市防御洪水能力,充分发挥城市防洪工程效益,减轻洪涝灾害,保障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征收范围凡在我市防洪工程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受益户,均应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以下简称“河费”)。市区以长江、慈湖河、采石河堤防及与之成圈堤防保护内的区域为城市河费具体征收范围。二、征收标准(1)工矿、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和房地产、电力等工交生产企业,每年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超额递减、
    2023-06-08
    402人看过
  • 乐山市交通违章驾驶人须知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交通违章后的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扣押车辆)、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注销驾驶证、行政扣留,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当你违章后没能及时查询得知违法行为,有可能多次同样的违章行为,然而一个记分周期(一年)是12分,你已经超出分值,交了罚款和滞纳金后积分是不会自动消除的,还应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才能消除积分的,会给你带来很多不便。当然也许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
    2023-05-29
    120人看过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直属各公司:《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已经本届区政府第30次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二○○五年三月九日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为加强我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区城乡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3年市政府令第124号,以下简称《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以下简称《补偿规则》)、《实施意见》(京国土房管拆[2003]666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宅基地面积的认定(一)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二)1982年以后划定的宅基地,按0.3亩(折合200平方米)计算,山区人多地少的乡镇不足0.25亩的按
    2023-06-10
    475人看过
  • 关于印发黄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通知
    发文单位:黄山市人民政府文号:黄政[2005]32号发布日期:2005-8-3执行日期:2005-8-3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黄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7月21日市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八月三日黄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健康有序进行,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政许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
    2023-06-07
    56人看过
  •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改办《关于实施<平顶山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请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重点企业,市直及驻平各单位: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正在进行,公房出售试点工作业已展开。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市房改办拟定的《平顶山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现予批转实施。望各单位将试行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市房改办,以便改进、充实、完善。关于实施《平顶山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请示》平房改办〔1989〕04号请示市政府: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保护合法的房地产经营交易活动,以促进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和公房出售工作的顺利推行,经与市财政、物价、工商、税务部门共同研究拟订《平顶山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现呈上,请审定。如无不当,请予批复实施。附:《平顶山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保护合法的房地产经营交易活动,根据国务院国发
    2023-06-10
    211人看过
  •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文号:五府〔2006〕42号发布日期:2006-10-24执行日期:2006-10-2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五指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五指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接受市审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是指以财政性资金和其他政府资源投资或者以财政担保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第三条审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对基本建设项目,预(
    2023-06-07
    273人看过
  •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鞍政办发〔2006〕98号发布日期:2006-10-10执行日期:2006-10-10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二OO六年十月十日鞍山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和《辽宁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公告,是指审计机关以本办法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有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内容的公告。?第三条审计机关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四条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
    2023-06-07
    79人看过
  •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山市实施〈吉林省城市建设监察办法〉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企事业单位:现发布《白山市实施〈吉林省城市建设监察办法〉细则》,请遵照执行。白山市实施《吉林省城市建设监察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监察工作,规范城市建设监察热潮管理行为,保证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根据《城建监察规定》和《吉林省城市建设监察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监察工作。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城市建设监察,包括城市规划监察、市政工程监察、公用事业监察、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园林绿化监察。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市的城市建设监察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城市建设监察工作。第五条城建监察工作应当遵循以事实为根据,坚持有法必依、热潮必严,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第二章监察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各级城市建设监察机构,具体先例
    2023-04-22
    105人看过
  • 喀什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喀什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暂行办法》的通知
    驻喀什市各单位:喀什市人民政府同意喀什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交易暂行办法”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喀什市房地产交易暂行办法为了搞活房地产业,加强对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保护合法的房地产交易活动,特制订本办法。第一条凡在本市的公房、私房、商品房等发生交易时,一律在市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第二条凡申请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交验合法的证件。(1)公房:公房产权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单位介绍信、协议书。(2)私房:私房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证、公证书、继承书、赠与书、买卖协议书等。经验收符合交易条件即可填写房屋交易申请表(代协议书)。第三条经房地产交易所实地调查,确实无产权、土地纠纷,即可成交。第四条机关、企事业单位需要购买私房时,须持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市房地局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方能办理交易手续。第五条房产交易价格(不包括土地)应该贯彻等价交换,
    2023-06-10
    157人看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公证规定》的通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现将《山西省公证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公证规定第一条为发挥公证在社会经济、民事活动中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证处是办理公证法律事务的专门机构,由依法取得资格的公证员组成。公证处依法行使公证权,独立办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三条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有法律意义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办理与公证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第四条公证处办理公证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自出证之日起生效。公证处依法出具的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非依法定程序不得撤销。第五条公证处受司法行政的管理和监督,受公证员协会的业务指导。第六条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办证,并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
    2023-06-06
    297人看过
  • 潍坊市人民政府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
    发布部门: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潍政发[2006]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05)18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将食品安全这项人命关天的大事抓紧抓好,确保不出大的问题。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调度检查,把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政府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
    2023-06-07
    110人看过
  •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航运管理处关于舟山市优强航运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市航运管理处《关于舟山市“优强航运企业”评选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舟山市“优强航运企业”评选办法舟山市航运管理处(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为鼓励我市航运企业不断做大做强,促进我市航运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航运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04]57号),特制订舟山市“优强航运企业”评选办法。第一条舟山市“优强航运企业”每年评定一次,以上年10月31日为评选基准日,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货运企业取前25名,客运企业取前3名,由市政府批准公布。综合得分货运企业前8名、客运企业前2名由市政府授予该年度舟山市“十强航运企业”称号。第二条参评舟山市“优强航运企业”的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我市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截止基准日,在我市登记的自有运力总规模达到8000载重
    2023-06-08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交易是指房产所有权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他人的过程,通常包括买卖、赠与、交换等多种方式。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需要签订合同,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时间等事项,并办理相关手续。房产交易涉及到产权登记、税费缴纳、资金监管、过户手续... 更多>

    #房产交易
    相关咨询
    • 今天乐山市人民政府规定产假多少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2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
    • 乐山市山东省乐山市中区交通违章处理流程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06
      1、当事人(司机或所有者)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和本人驾驶执照,取得号码后,在交通违法处理岗位上收到交通技术监视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2、当事人(司机或所有者)签字。3、简易程序处200元以下罚款,一般程序处200元以上罚款。确认相关内容后,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向当地交通管理局规定的各银行网站支付费用,计算机自动核销。如果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将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带到监视中心的大众访问,如果被驳
    • 乐山市民政局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2
      乐山市民政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乐山市乐山市哪些违章不适合网上办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1、可以通过邮政代办,客服热线11185;通过12580热线代办;通过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等方式处理交通违章扣分; 2、网上办理不支持交警现场处理的违章; 3、网上系统偶有不稳定出现,处理时间较长,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4、手续费20-40元不等。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人民政府今天休产假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18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