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属于什么土地性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1:06:16 177 人看过

荒地属于未利用土地的性质,所有可供开发建设但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都可以被认定为荒地。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一、土地流转费和土地承包费的区别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二、国有林场土地承包经营权

按照规定,对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通常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三、村集体公司村民入股注意事项

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在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逐步完善的形势下,土地的正常快速流转,是土地作为财产性权利能够快速升值的唯一出路。随着大城市、小城镇模式的城镇化建设加快,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镇,农村土地闲置量加大,加之国家鼓励适合企业经营的工商资本进驻农村,使得农村土地的利用问题凸显,与此相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已成为多数学者乃至整个学术界研究“三农”等农村问题的热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成大势所趋,其中,入股这一流转方式逐渐被土地承包权人和企业所接受并呈发展之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属于政府机关。房屋征收办公室是根据新拆迁法,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设的一个部门。功能上和以前的拆迁办是一个性质的。具体工作:(一)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二)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拆迁公告和拆迁通知。(三)负责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旧房拆除公司前期业绩的考察工作。通过招标投标确定项目的评估单位、拆除单位和拆迁实施单位。(四)负责委托授权书的办理,委托拆迁协议的签订,监察拆迁实施单位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备案。(五)负责向人民法院提出强迁申请并配合组织行政强迁。(六)受理房屋拆迁信访咨询。(七)请市房管部门支持依法裁决区内房屋拆迁纠纷。(八)负责拆迁安置资金和安置房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审批、发放工作。做好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报财政局审核。
    2023-02-25
    342人看过
  • 这些集体用地属于哪种类型的土地性质?
    集体土地就是说土地的性质,使用权是归于集体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土体所有权都是国家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两种,他用与国有土地类似,即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自用方面则与国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征收集体用地的裁决程序如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即进入争议协调、裁决程序。需要指出的是,除了补偿标准外,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得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其他内容提出异议。但是,即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提出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也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如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样。不同的是,这里没有可以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形。1、协调。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即协商调解,属于非诉讼解决争议(ADR)
    2023-07-05
    127人看过
  • 荒地归属于哪种用地类型?
    在我国,荒地属于集体性质的土地。广义上讲,荒地是指所有可供开发建设但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主要包括适合农、林、牧业的荒地。狭义的荒地通常是指适合耕种的荒地。除了极个别国家规定属于国有土地的以外,大多数荒地都属于集体土地。据统计,中国尚有宜农荒地资源3500多万公顷。未利用地的概念是什么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交通、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和建设用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2023-06-30
    127人看过
  • 开荒地种了30年后土地归属
    如果不是村里的地,是你自己开的荒,如办理了开荒手续,开荒者具有使用权一、户籍在县里,可以将档案存放在市里吗1、关键要看你的档案是否自己开封,如果开封了那就没办法了,就成了死档又叫口袋档。解决方案是重新再立一份新档,要提供你的主要经历的证明材料。2、如果你的档案没有自己开封,赶快回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大中专人才就业指导中心,那里是专门存专科以上学历同学的档案,把档案交还中心。档案随户籍走,如果中心已办理发回户籍地的手续,则需要要回户籍地办理,把档案先交到你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3、接下来,按正常手续,调档到你正式工作的城市的人才中心存档即可。二、没有开荒的土地和自己开荒的土地的土地补偿怎么算自己开荒的土地征地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依据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在村集体的支持下开垦荒地,荒地上所投入的人力物力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2023-04-04
    25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是什么用地性质
    农村土地的用地性质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农民只是拥有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又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1985年,世界农业用地约占世界陆地总面积(不包括南极洲)的64.7%;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这一比例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变小。农业用地利用的合理性标准为:要求达到环境、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效益的统一,以保持良性循环,永续利用。一、国家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
    2023-03-21
    115人看过
  • 土地只要开荒20年就属于自己的?
    土地只要开荒20年不属于自己的。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不在确权发证范围内。经村集体认可、过半全体村民同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签订承包合同即以合同的形式加以确认,交由当事人耕作,但不予发放承包经营权证,具体可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咨询或向国土局咨询。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差距较大,无论是贫富还是土地的使用率,在城市一般都存在用地不够的情况,而在农村,还有很多荒废的土地没有开垦。有些农民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将一些荒山开垦出来供自己生产作物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023-08-13
    143人看过
  • 土地属于股权质押吗
    股权质押不包括土地。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一、股权质押是否影响新三板挂牌的股权质押并不会直接影响挂牌。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票挂牌是公开上市交易的过程。挂牌前,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可为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贷款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履行公司决议程序,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依法办理出质登记。只要不存在股权纠纷和其他争议,原则上不影响其挂牌。对于存在股权质押情形的,申请挂牌公司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充分披露。二、股权质押登记生效了吗股权质押登记生效的说法正确。根据相关规定,股权质押是指企业投资者同意后通过质押合同将出资形成股权质押给质权人,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三、股权质押在哪个部门办理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
    2023-03-20
    328人看过
  • 承包地多出来的地属于荒地吗
    一、承包地多出来的地属于荒地吗承包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一)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一定给确权的情况合法开荒土地合法开荒土地与上文提到的违规开荒土地相反,经过当地政府部门以及农村集体组织批准同意,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个人私自开垦的“四荒地”,虽然没有被纳入二轮土地承包范围,单页可以确权。面积上报错误导致此类情况将会进行核实,按照核实的继续情况进行确权登记,如果面积出入较大,则需要在农村集体组织进行公示,无异议之后,确权给农民朋友!土地测错误导致
    2023-05-06
    71人看过
  • 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性质
    《土地增值税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确定搬迁收入的土地增值税征免时,需要确定两个条件。一是是否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二是如属于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还需要确定是否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此案中,企业财务人员向税收管理员提供了政府进行旧城改造批复文件、具体规划等相关文件,企业此项搬迁补偿收入可以认定为土地增值税的免税收入,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
    2023-07-07
    45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性质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什么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2023-08-16
    83人看过
  • 仓储用地属于哪种性质
    仓储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是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的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堆场及其附属设备等用地。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一、仓储合同有哪些主要内容仓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内容:(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间;(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二、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一般有以下5点:1、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2、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在仓储合同中,存货人要把仓储物交付给保管人,保管人按约定储存、保管;3、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5、仓储合同存货人货物已交
    2023-04-03
    268人看过
  • 土地性质怎么查
    一、土地性质怎么查1、土地性质的查询方法如下:(1)到当地国土部门土地登记机关查询,自然人可凭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土地宗地的登记情况;(2)系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证件的中心,申请调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相关内容即可;(3)律师、三法机关可以凭借资格证及单位介绍信查找咨询相关案件当事人的土地证情况。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
    2023-08-08
    167人看过
  • 征用荒地时,费用属于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有。荒地属于集体所有,荒地者只有承包经营权。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当然属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作为承包经营权的所有者,荒废者的权益已经从青苗补贴中得到补偿。如果承包人将土地转让给他人,其他人在土地上种植苗木,则应根据情况考虑谁拥有补偿:1。如果双方都有协议,就应该遵守合同;2。如果没有协议,赔偿金应支付给业主。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1。青苗补偿费,是指因征用土地,造成作物在生长期不能收获,给土地承包经营单位或者土地使用者造成损失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标准: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补偿标准。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先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整理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而引起的搬迁和临时
    2023-05-02
    259人看过
  • 农民自己开荒地属于承包地吗
    一、农民自己开荒地属于承包地吗根据第二轮土地承包相关规定,四荒地就属于不能确权的土地范畴。因为四荒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它可能算做集体规划土地的指标中,所以这些事不能确权的。不过某些地方还是存在特殊情况的,开荒人可以向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对土地使用权确认,根据确认结果决定合同的效力。不过想要开荒,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开垦行为得到村集体的许可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的。2、所开垦土地不属于林地、草地及其他保护地的任何一种3、所开垦土地不存在土地纠纷,不触犯其他农民利益。二、土地承包的方式有哪些方式有三种:(1)按人口承包,即把全部包种的土地面积按总人口平均,再按各户人口的多少决定其承包的面积;(2)按劳动力承包,即把全部包种的土地按劳动力总数平均,再按各户劳动力数的多少决定其承包的面积,或者把所有的劳动力按强弱分等,分别确定其承包土地的数量;(3)按“人劳比例”承包,即在全部包种的土地中,以一部
    2023-06-15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土地性质的荒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荒地属于集体性质的未利用地。广义上讲,荒地是指所有可供开发建设但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主要包括适合农、林、牧业的荒地。狭义的荒地通常是指适合耕种的荒地。
    • 集体土地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土地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
    • 土地可以过户的属于土地性质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5
      能。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是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面附着物都可以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第24条,地面建筑,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共有人,享有该建筑,附着物的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人转让地上建筑,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
    • 耕地的集体土地属于哪些性质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0
      主要看交通,环境实验小学(莘松校区):莘松三村、莘松五村(莘沥路42号)莘松八村(莘沥路300弄、332弄)、莘松九村(莘东路373弄、莘东路399弄、莘沥路128弄、莘沥路188、裕兴花园居委(七莘路181弄、莘潭路76弄、莘东路498弄、莘沥路18弄、20弄实验小学(春城校区):水仙苑(一期畹町路500弄、二期春申路2728弄)、玉兰苑、随园(伟业路388弄)、万科假日风景(畹町路99弄、畹町
    • 农村宅基地属于哪些性质的土地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1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