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情况有哪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5:35:15 157 人看过

房产共有有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两种情形。按份共有是指房产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房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产共有人对共有的房产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在共同共有中,每个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都是平等的。共同共有的情形有约定共有、家庭共有、夫妻共有等。

一、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割。

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

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二、共同共有财产如何分割

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区别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第一、房屋的所有权不划分所有权份额,各所有权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这里必须注意,平等的权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额,共同共有是没有区分份额的。第二、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归于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的,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男女平等原则。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的,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三、共有产权人入住同意书

共有房屋一般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种类。“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8: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房屋裂缝的几种情况
    法律综合知识
    1、正常性裂缝墙壁裂缝如果是室内墙上对应,而且延伸至插线盒等地方,多是因为墙壁上凿开了串线槽放置电线,而后填补水泥干燥后出现裂缝。墙壁裂缝如果延伸很长,而且墙与地面都有,连在一起,多是大型塔楼在分期浇注时留下的楼板的伸缩缝的问题,这是正常的结构裂缝。2、温度性裂缝温度性裂缝属于最常见的房屋裂缝,对房屋结构安全影响不大。像这种基于环境温度导致的墙面裂缝,只影响房屋室内的外观,不会影响房屋的安全性,可适当采取一些补救措施。比如在裂缝处贴无纺布、粘贴PVC网格布或用砂浆堵缝,再用腻子粉找平,然后使用涂料进行粉刷修补即可解决。3、接缝处裂缝这种裂缝也是比较棘手的一种裂缝,通常发生在新旧墙体的接缝处。比如建筑开发必须预留的施工洞那一块儿的墙体通常是后砌的,它与原墙体如果不能自然连接成一片,也会产生裂纹。这种裂缝,建议等整个楼体变形趋于稳定之后修复,短时间之内的修复容易出现反复。4、沉降裂缝第二种要说
    2023-04-06
    99人看过
  • 夫妻共同还贷有几种情况?
    婚后一个人还贷款应当也属于共同还贷。婚后的财产和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虽然还贷是一方在还,但还的钱性质在法律上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其实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还贷款,财产自然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结婚后一个人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后一个人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该贷款是否用在共同生活的开销中。如果该贷款已经用在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中,就属于夫妻中的共同债务,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但是。如果该贷款没有用在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中,就属于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不需要夫妻双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只需要使用个人财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
    2023-07-15
    93人看过
  • 房产继承有几种情况
    办理房产继承有以下三种方式: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一、请问继承父母的房屋需要什么手续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继承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二、没有公证怎么继承房产?未经公证,房地产继承有三种方式:向房管部门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等)申请房屋转让登记;持判决书、调解书等法院有效文件到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如果当事人自愿到公证处办理相应的继承
    2023-03-07
    174人看过
  •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有哪几种情况会被拒
    2种情况易使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审批被拒1、未征得同意擅自抵押他人房屋虽说可用他人房产申请抵押贷款,但征得房主同意才是革命成功的根本。一旦穿透这条防线,银行便感到不寒而栗,本能地终止合作,远离法律纠纷的潜在包袱。为了证明你不是房屋“掠夺者”,除了向银行提供房主同意抵押的书面授权,办理房屋抵押公证手续时,房主本人还需亲自到场。另外,在行事严谨的它看来,即便房屋是你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也不能任意妄为,孤身一人办理抵押贷款,还需征得配偶同意,避免让银行产生有可能卷入财产纠纷的危机感。2、房屋有价无市
    2023-05-31
    454人看过
  • 有哪几种情况才算是首套房
    有哪几种情况才算首套房第一,买商住房后再买商品房的买房前要注意自己已经拥有的房子是不是商住房,如果是就可以再去买商品房,否则购房者先买商住房再买商品房属于首套房。因为两者的性质不同所以没有影响。第二,动迁房但是还没有备案签过动迁协议但是没有备案的房子,你买了的这个房子也算首套房。如果已经有备案了就不算了。第三,没满18周岁的跟家人一起拥有1套房产,18周岁后自己再买房的没满18周岁的跟家人一起拥有的1套房产,满18周岁后再自己买房的就算是首套房。向银行借款买的也属于,但是需要收税。不过假如你们已经一起拥有2套了那就不算。第四,在外面有房子没有贷款的,再次买房子在非自己出生地有房子但是没有贷款的,重新去买房子也算是首套房。首套房买下来会更加便宜更加划算,大家都争着想要买。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能买首套房的机会,因为这个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的权利。
    2023-06-13
    311人看过
  • 哪种情况有离婚房屋补偿款
    离婚后房屋补偿款在房产分割时被提出,房产必然要归属一方。1、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根据规定,如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将产权判决给登记方,登记方根据实际还贷情况对另一方给予离婚后房产补偿款。2、婚前一方取得完全产权,婚后共同支付剩余的房款,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用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获得离婚房产补偿款。离婚房屋价值法院如何确定归属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4、根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房屋补偿款的计算比较复杂,首先要用夫妻共同支付的本息处以房屋购买本息和,然后用这个数据乘以房屋评估价值再乘以50%。这样就得到了房屋分
    2023-06-14
    204人看过
  • 吸收犯有哪几种情况
    吸收犯指事实上存在两个以上不同的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另一些犯罪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如盗窃犯将偷到的财物存在家中或者卖掉,其窝赃、销赃的犯罪行为,被盗窃犯罪行为吸收,只成立盗窃罪。吸收犯的特点是:这些行为通常是属于实施某一种犯罪的同一过程,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前一个行为可能是后一个行为的发展阶段,后一个行为可能是前一个行为发展的自然结果。吸收犯有以下三种情况:(一)重行为吸收轻行为,重行为既指行为的程度,也指行为的性质。前后的犯罪行为有轻有重时,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轻行为被重行为吸收。(二)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预备行为是实行行为的必经阶段,先有预备行为,继而才实施实行行为时,预备行为被实行行为吸收。(三)主行为吸收从行为。从行为是主行为的辅助行为,是次要的行为。一般先有从行为,进而实施主行为时,从行为被主行为吸收。吸收犯依照吸收行为所构成的犯罪论处,不适用
    2023-06-12
    370人看过
  •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哪几种情形
    三种夫妻共有房屋的情形是:一、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二、一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三、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的。一、父母出资买房怎样认定父母出资买房的认定如下:1、婚前一方父母全额买房,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出资方赠与子女的房产;2、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出资部分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婚后还款部分视为双方财产;3、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但登记在对方名下或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款,视为夫妻共同产权;4、婚前双方父母收取全部房款,无论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将被视为双方父母对子女的赠与;5、结婚前双方父母出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款,也属于双方共同产权。二、结婚前买的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么?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才能确定,这种情形一般是比较复杂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2023-02-23
    42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有几种情况是无效的
    现实中,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比较多,具体如下:第一,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现实生活中房产和地产分开转让的情形,这是法律不允许的。第二,侵犯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在转让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权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这就是说,所转让的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或已对外出租的,必须征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要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卖房屋的,其买卖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第三,因欺诈、恶意串通转让房屋的,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是会被支持的。第四,商品房预售违法,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就开始卖房了,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一、怎么防止一房多卖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后,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
    2023-04-10
    425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不准成交哪几种情况?
    买卖,房屋,房产,不准,生地,成交房屋买卖是受国家法律限定和保护的一种法律行为,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成交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和要求。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成交:(一)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住房;(二)已经确定征用范围内的房产和私自改建的房产;(三)未经外事部门批准买卖的外侨房产;(四)法院立案审理,制止转移的房产;(五)房主不在房屋买卖发生地,又没有正式委托人的房产;(六)买主在房屋买卖发生地没有正式户口的;(七)超过房管部门评议价格的;(八)违章建筑、空地、宅基地不准出卖,整幢楼房不准买卖;(九)单位购买私人房屋的;(十)利用房屋买卖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的;(十一)五在用于抵押担保的房屋。
    2023-06-10
    403人看过
  • 有哪几种情况房子买了也能退
    买房后发现房价比同等条件的房价贵很多,买房人不可以后悔。以下六种情况房子买了也能退:一、延迟交房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二、没有产权证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三、开发商证件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四、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五、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地基沉降超允许值、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等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核验属质量不合格的。六、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2023-04-21
    59人看过
  • 房屋产权变更的几种情况
    三种情况。1.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2.房屋继承3.夫妻间产权更名房屋产权人变更如何办理1、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屋产权人变更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新的房产证。上述咱们介绍到的变更办理方法是一种比较通用的办理方法,而在不同的情况中,咱们也需要根据变更形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不同的变更形式对应不同的办理方法,需要准备的资料也是有所不同的,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房屋产权变更注意事项1、征收补偿款是否要纳税对被征收人按
    2023-05-02
    353人看过
  • 不得出租房屋的几种情况
    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依《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违约各方分别按各自具体违约形态的法律后果分别向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亦即不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所谓过失相抵,是指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权利人亦有过失时,法官可按过失比例将损害在权利与义务人之间进行分摊,以减轻或免除义务人赔偿责任的一种制度,过失相抵最先适用于侵权法领域,而近现代大陆法系及美英法系国家的民法大都将该制度扩展到民法典领域。
    2023-05-03
    163人看过
  • 数罪并罚有哪几种情况
    有下列几种情况:1.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数罪进行数罪并罚的。2.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数罪并罚的。3.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数罪并罚的。什么情况法定数罪并罚(1)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3)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以出售、运输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4)犯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5)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以偷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的,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并且要以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6)
    2023-07-22
    36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房屋租赁税税款有几种情况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房屋租赁税税款分以下四种情况: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
    • 房屋租赁纠纷具体有哪些几种情况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0
      房屋租赁纠纷有哪几种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纠纷。 2、损害赔偿纠纷。 3、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4、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5、转租纠纷。 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 7、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
    • 不得出租房屋的几种情况有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9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2022年夫妻共有房屋处分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5
      一、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两人,夫妻一方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二、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人,登记权利人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三、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登记权利人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已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四、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 拆迁房的性质有哪几种情况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25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