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可否中止重新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4:01:02 277 人看过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所以试用期是不能中止重新计算的,如果重复约定试用期的,侵犯劳动者利益。

一、《劳动法》有规定试用期必须要交社保吗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等。

二、企业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企业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合同能否代替劳动合同

试用期合同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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