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在法条哪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1:22:17 286 人看过

一、地役权在法条哪条

地役权在《民法典》第二编第十五章第372---385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关于地役权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吗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特点有哪些吗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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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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