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护的前提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4:41:15 285 人看过

指定监护适用的条件是监护人对承担监护责任有争议。

一、民政部门是否有权变更监护权

民政部门无权变更监护权。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民政部门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二、精神病人可以指定监护人吗

精神病人自己不可以指定监护人。如果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

的,其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如果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的,法院可以直接其监护人。

三、律师起诉指定监护人的条件是什么

指定监护适用的条件是监护人对承担监护责任有争议,包括后一顺序的人不同意由前一顺序的人担任,或同一顺序的人相互争着要当监护人的。此时就需要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进行指定。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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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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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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