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在外兼职不属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00:06 88 人看过

小冯是某院校的大学生,读书期间,小冯一直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兼职英语教师。后双方发生纠纷,小冯以教育培训机构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诉讼,要求教育培训机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但小冯主张的劳动关系均未被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采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亦未获得支持。

律师说法:天津市李律师表示,劳动者是指在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内,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受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从用人单位处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本案中,小冯虽年满16周岁,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但小冯在教育培训机构担任英语老师期间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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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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