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1.主城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主城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非主城区户籍,在主城区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或萧山、余杭、富阳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主城区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2.主城区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办理时间2018年11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三、缴费标准1.2018年底前,少年儿童个人按照200元的标准缴纳,其他城乡居民一档按照500元缴纳,城乡二档按照300元缴纳。2.2018年1月1日后,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修订后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3.持有效期内杭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农村五保户、“三无”人员、低收入农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其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政府补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其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政府补贴一半。
四、参保办理地点可至就近的主城区各街道、乡人力社保服务机构,主城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也可在本市工商银行、杭州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城乡居民医保费委托扣缴手续。
五、注意事项1.主城区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区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2.少儿医保结算年度调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原已缴纳2018年度少儿医保费的参保人员,无需再次办理2018年度续保缴费手续。原中断参保且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办理参保缴费的人员,其医保待遇自2018年1月1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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