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诉解释》第42条的理解谈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6:04:15 200 人看过

一、简要案情

杜某与被继承人李某系养母子。李某生前与杜某同住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会兴镇会兴东街15号院。1999年9月17日,湖滨区公证处应李某的申请,对李某进行遗嘱公证。同年9月20日,湖滨区公证处出具了(1999)三湖证民字第446号公证书,证明李某于1999年9月17日在由公证员为其代书的将李某所居住的会兴镇会兴东街15号院的房产及家中其他财产由李某之长女张某继承的遗嘱上捺印属实。湖滨区公证处后将该公证书送达于张某家中(李某此时居住于张某处),但未将公证书的内容告知杜某。1999年10月22日,李某去世。2000年4月14日,杜某以公证程序不合法,遗嘱形式要件不合法为由出具了申请书,要求撤销该公证书。6月8日,湖滨区司法局收到杜某的申请后,责成湖滨区公证处予以答复。同年6月12日,湖滨区公证处向湖滨区司法局出具了《关于杜某申请撤销(1999)三湖证民字第446号公证书的意见》,不同意撤销该公证书,但湖滨区司法局未向杜某答复。杜某于2003年5月19日以湖滨区公证处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公证书。法院予以受理。

二、在适用《解释》第四十二条时的分歧意见

此案中被诉的公证行为是否合法暂且不论,单就原告杜某起诉是否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在适用《解释》第四十二条上产生了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依照《解释》第四十二条“……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之规定,公证行为是1999年9月20日作出的,原告杜某是2003年5月19日提起诉讼的,尚未超过20年,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另一种意见认为,原告杜某最迟于2000年4月14日已知道公证书的内容。由于杜某未被告知诉权、起诉期限,依照《解释》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起诉期限为2年,应至2002年4月14日已届满。杜某于2003年5月19日才提起诉讼,已超过起诉期限,应驳回其起诉。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法的解释需要执行吗?
    一、《行政诉讼法》的解释需要执行吗?是需要严格的遵守并执行的。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简言之,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二、行政诉讼的法律特征是什么?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征。(一)行政诉讼的内容具有特殊性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争议。行政争议即所谓的“官民”之争。“官民”关系是一国之中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官民”之争的公正、和平、及时、顺利解决对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作为解决“官民”之争的最终的和最有效的途径,行政诉讼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发挥着关键作用。(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违法,可以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处罚
    2023-04-13
    353人看过
  • 从仲裁法的解释谈起
    ——建议尽快制定国内仲裁促进法[摘要]我国的国内仲裁事业确实到了应该认真考虑加快发展以及如何加快发展的紧要关头。本文首先否定了目前对仲裁法进行解释的必要性,同时就其他促进国内仲裁事业快速发展的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也进行了简单评述,最终提出了笔者的根本性的解决方案。文章认为:参照仲裁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目前我们不宜采用修改仲裁法或对仲裁法进行解释的方法来达到促进仲裁事业大发展的目的;同时,我们也不应寄希望于中国仲裁协会的成立,更不能采取某些人主张的顺其自然,优胜劣汰的观点。文章最终认为:推动我国仲裁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应该通过制定专门的国内仲裁促进法的方式,用专门性的法律来解决制约国内仲裁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新局面。[主题词]仲裁法法律解释司法解释仲裁协会国内仲裁促进法引题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正在拟订对仲裁法进行综合性的司法解释,200
    2023-06-06
    281人看过
  • (3) 【2021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20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1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对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22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
    2023-07-05
    44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期限:起诉行政案件的时长
    行政诉讼起诉时效是六个月。行政诉讼的规定:1、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诉讼起诉时效的有关规定(一)被处罚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起诉期限为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15日内。被处罚人对逾期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限为自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的15日内。(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直接起诉的,起诉期限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6个月内。(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
    2023-07-16
    72人看过
  • 行政诉讼起诉所需条件的详细解析?
    提起行政诉讼,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原告是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起诉。这些条件中,“有明确的被告”是指所告的行政机关必须是明确的,可查询到的,而不能只有模糊的信息。行政诉讼起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4)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决定书、被行政处理行为的过程证据材料,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5)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6)在行政赔偿诉讼
    2023-07-01
    165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解释
    行政诉讼证据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是行政诉讼过程中关于能够证明行政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的基本准则。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各种证据只有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并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这些证据规则,对于保证人民法院正确查明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以作出正确的裁判有重要作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
    2023-07-18
    255人看过
  • 怎么去理解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为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几种情形1、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以两个以上当事人为对象所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原告以外的当事人与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影响到原告与他人之间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原告与其他行政机关之间的特定行政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2023-08-02
    136人看过
  • 谈对《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理解
    在《行政复议法》中,明确规定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可提起行政诉讼的,只有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这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这一款规定,在实践中有诸多理解,其中突出的问题是,如从文义理解则使需行政复议前置的具体行政行为扩大化,并与《国土管理法》相关规定不一致。基于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作出《关于适用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这个司法解释将这一款解释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
    2023-04-24
    51人看过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什么
    '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若是直接起诉的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一、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如果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在经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后才能申请重新认定工伤。申请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二、行政执行过程中多长时间能进行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三、行政复议申请多长
    2023-03-27
    42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可以提起什么样的诉讼?
    行政诉讼第三人指与被诉的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具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或者由自己申请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为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点是在诉讼开始之前和审理结束之前。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行政诉讼第三人怎么追加追加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方式:被追加人可以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
    2023-07-01
    438人看过
  • 行政诉讼如何适用刑事诉讼的法律解释
    法律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不同于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适用,它具有以下特点;1、人民法院是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的主体。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审查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判决的活动。因此,只有人民法院是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的主体,才有权适用法律。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只是诉讼当事人之一,在行政诉讼中无权决定适用法律,即无法最终确认其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而不能是行政机关。2、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属于第二适用法律。法律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作的法律适用,又称审查适用。因此,通常被称为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第二次适用法律。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无论是采用正式文件还是不采用文件,从本质上说,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适用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在
    2023-08-07
    422人看过
  • 经过复议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
    行政复议起诉期限是收到复议决定起或复议期满起十五日。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工伤死亡赔偿后多长时间内可以上诉如果当事人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死亡赔偿有异议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大家行政诉讼一般要在多长时间以内提出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
    2023-03-13
    418人看过
  •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行政赔偿诉讼收费吗
    一、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如下: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作为受害人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原告。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为2年,从侵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对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期限届满后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并请求赔偿的时效按照行政诉讼的规定进行。二、行政赔偿诉讼收费吗行政赔偿诉讼不收费。如果受害者对赔偿纠纷问题上,双方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为自己争取权益,此时则需要缴纳
    2023-04-24
    83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申诉期限应当如何进行理解?
    一、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申诉期限应当如何进行理解?刑事诉讼中申诉期限问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理解。在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到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两年内,可以提出申诉;超过2年提出申诉,如果是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应当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2023-04-13
    26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期限和诉讼期限的解释都有什么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0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
    •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算期限,新行政诉讼法的起算期期是多久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6
      首先,起诉期限的起算旧行政诉讼法规定是“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提出,而新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是“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比新旧行诉法规定,除了起诉期限发生变化外,用词也发生了变化,增加了“应当知道”。如何确定起诉期限的起算日期,即如何理解新行诉法第四十六条,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
    • 行政调解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06
      1.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对行政调解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所谓的行政调解行为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以争议双方自愿为原则,通过行政机关的调解,促使争议当事人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行政调解行为有两大特点:一是,行政机关没有行使行政权以强迫双方或一方接受特定内容的协议,在调解过程中行政机关类似普通的第三人;二是,作为行政调解结果的协议内容的达成是双方自愿
    • 从一起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9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 行政中怎么理解起诉期限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7
      行政诉讼是有期限的,根据不同类型的行政诉讼案件,法律规定是这样的: 1.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①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者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