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确认书的性质具体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4:52:38 241 人看过

一、债权债务确认书的一般概念债权债务确认书一般是指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书面证明。最主要的作用是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在生活中一般的债权债务的关系中,很少出现债权债务确认书,但其经常出现在公司与公司之间,公司之间的财务来往比较大,一般为了双方的资金安全,会签订债权债务确认书,关于债权债务确认书的性质应从其具体的规定来判断。一般来说,债权债务确认书的性质是证明,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主要是借款事实,借款利息,还款和还利息的方式等,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以及各自的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方式;

(2)双方之间的协商事项,包括借款数量、利息、还款方式、付息方式;

(3)双方之间协商的还款日期,以及逾期还款的相关事项;

(4)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一般为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

(5)在最后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写上协议签订时的日期、地址;将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欠条与债权债务确认书欠条则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即没有写明履行期限的欠条,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2天开始重新计算三年。第二种情况是,关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则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起算。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三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欠条除了确权以外的作用还有成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作用,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作用只是确权,一般债权债务确认书是不能够设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两者都可以作为纠纷解决时的依据,以及在诉讼中作为证据来证明自身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债权债务确认书的性质主要是一个证明的性质,与欠条不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存在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之间债权债务的关系,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前提、过程以及生效的条件、在法律上是否具有效力是没有直接的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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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3
      1、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权利。本於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於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2、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3、债权债务是物权和债权的性质区别并非
    • 货币代表什么性质的债权债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30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 有抵押性质的债务是什么债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30
      企业以资产作为抵押,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债权的一般债务就是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