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被执行的案件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0:11:33 75 人看过

一、企业破产被执行的案件怎么办

(一)、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三)、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

(四)、破产申请

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再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债务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出现资不抵债。尽管法律有如此规定,但在我国,绝大多数是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

二、企业被兼并员工怎么办

我们通常所说的企业兼并实际上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兼并企业就此消灭,其法人地位不复存在,被兼并企业原来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均由兼并企业来承担;另外一种就是被兼并企业依然存在,只是其控股股东发生了变化,兼并企业成为了被兼并企业的控股股东,但被兼并企业仍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

如果原来的公司被兼并的情况属于上述情况的第一种,如果员工在原来公司被兼并后仍然继续为新公司工作,因此新公司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我国的有关劳动法规,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如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劳动者也可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的错误做法。

如果公司被兼并是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况,根据法律的规定,股东的变更并不意味着企业法人权利义务的变更,原来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公司的行为,而不是公司股东的个人行为,因此公司必须尊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公司单方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中如有违约条款,还可以根据该条款追究公司的违约责任。

还必须提醒的是,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应该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60天,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算,故一定要注意时间,不要过了仲裁时效。

三、企业破产员工应该怎么办

当自己所在的企业遭遇破产,职工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

坦然面对劳动合同被提前终止的事实,努力重新就业。

对被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四、企业破产职工养老金怎么办

企业需按月申报养老保险,并按以下要求到养老保险科办理手续

1、职工有增减变动时,需填写《建立表》、《恢复表》、《中断表》,并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转移单等相关资料;

2、职工缴费工作变动时,要填写《职工缴费工资表》;

3、企业填写《月申报表》,业务员核定盖章,由企业持《申报表》到桥东区地税局缴费(三)企业退休待遇审批程序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企业携带拟定退休人员档案、《养老保险手册》(退休职工本人在《养老保险手册》上逐年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到区劳动局认定、审核后领取《退休审批表》,再到区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办理审批手续

五、企业破产企业年金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对于企业年金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如果企业只是暂时亏损,企业年金是可以暂停缴纳的。之后公司重新盈利了,可以继续缴纳,甚至可以将之前未缴纳的部分进行补缴。其二,企业正式进入破产清算倒闭,之前的个人缴费部分和企业缴费部分都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及相应的投资收益,全都归个人所有。

六、企业破产后医保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医保可以自己继续缴纳。职工失业后知要以继续交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只是原来由单位去交钱,现在变更为个体交纳。如果是企业破产了,那么在解决职工问题时破产企业应该出面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果企业没办理又没给交钱,那么自己可以去社保局咨询,自己可以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1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破产相关文章
  • 破产企业作为债权人的执行案件如何处理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转制力度不断加强,企业破产案件越来越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下称破产法)是1986年12月通过的,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今破产案件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破产还债程序又规定得很原则,造成审判实践中出现的很多问题而破产法又没有规定如何处理。其中以破产企业作为债权人在其他法院审结,尚未执行的案件,企业又申请破产,且法院不受理其破产申请,那么破产企业作为债仅人的诉讼执行案件如何处理,由受理的企业作为债权人的诉讼案件法院执行,还是移送受理破产案件法院催收,还是其他?审判实践中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由受理破产企业作为债权人的诉讼案件的法院自行执行。理由:该类案件的执行是诉讼案件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简称民诉法)第207条一款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虽然债
    2023-06-09
    432人看过
  • 执行回转案件的申请人在被执行人破产案件中应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以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回转案件应如何处理、执行回转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在被执行人破产案件中是否应得到优先保护,是当前执行工作中产生的新问题。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撤消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恢复至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况。也正因如此,执行回转与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在性质上有重大区别,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的主旨在于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执行回转则旨在纠正因执行根据确有错误而导致的执行后果,通过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从被执行人处取回申请执行人因错误的法律文书而导致的先前的财产损失,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进而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实践中,适用民事执行程序的债权债务关系一
    2023-06-06
    98人看过
  • 企业破产和解协议的执行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后,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破产宣告裁定,并公告中止破产程序。债务人不按和解协议规定的内容清偿全部债务的,相关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破产程序。和解协议系在破产宣告前达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恢复破产程序的同时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一、破产和解协议有什么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
    2023-03-27
    480人看过
  • 企业破产员工怎么办,企业被兼并员工怎么办
    企业破产员工应当要回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企业被兼并如果员工在原来公司被兼并后仍然继续为新公司工作,新公司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单方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企业破产员工有赔偿金吗《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中都对企业破产清算时补偿金问题的做了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时劳动合同终止,此种情形下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在这种情形下,依据规定也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
    2023-07-22
    419人看过
  • 被告企业破产了还能申请执行吗
    一、被告企业破产了还能申请执行吗被告企业破产了还可以申请执行,但作为被执行人的被告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我国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
    2023-06-06
    202人看过
  • 被执行公司申请破产怎么办?
    1、必须达到规定的破产条件:不是说有人要债就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破产必须达到相应的条件,就是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这个是一项硬性规定,光自己说不行还要经过法院的审查。2、准备相关材料。公司没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需要数据说话。所以必须要准备相关材料,一是公司的基本材料,包括注册信息、法人材料等等。二是不能清偿债务的证明,需要准备债权债务清单、资产负债表、会计、审计等报表等等。3、向法院提出申请。经过股东大会决议,连同上述材料,再加一份申请破产的材料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将在一定时间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实体和程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受理。4、整顿、和解。在法院受理期间,如果有主管单位或者其他方提出,在法院的主持下可以进行破产整顿,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就债权、债务达成和解。如果重整成功的话,就不需要走破产清算程序了。5、宣告破产。公司无法整顿或者整顿不成功,如果达到相关要
    2023-03-02
    400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企业破产
    相关咨询
    • 强制执行后企业破产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8
      倒闭是普通概念,要到工商查一下厂家的情况。如果是歇业或吊销,还是只能申请执行厂家,可以考虑以老板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为由,追加老板为被执行人,执行老板的个人财产;如果是注销,那么直接申请追加老板为被执行人,没有任何障碍。
    • 破产企业被强制执行的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8
      一、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二、《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 申请破产企业能否案件执行的有人明白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2
      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限破产重组),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二、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 1、《破产法》第3条规定的破产条件: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公司法》第189条的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
    • 在执案件因被执行人破产清算而中止执行该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22
      人民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申请破产而中止执行的,债权人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要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凭证。关于在执案件因被执行人破产清算而中止执行该怎么办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企业破产案件的受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27
      企业破产的受理条例 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