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公示催告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20:23 107 人看过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通讯员李杰、刘卫红、伊鲁)15日,武汉海事法院依法判决:某日本有限公司有权向货物保管人张家港保税区某国际港务公司请求提货,为其挽回经济损失120万美元。

2004年10月16日,某日本有限公司从新加坡进口951.34吨乙二醇,准备运往中国。在取得该货物的全套提单后,同年11月上旬,货物运往张家港某国际码头保税区仓库。

当该公司准备提货时,却发现提货单遗失,导致无法提货。随后一年多,该公司与售货方新加坡公司交涉未果。

今年3月,某日本有限公司向武汉海事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该院受理了这起建院以来的首件公示催告案件,迅速作出公告,催促权利人申报权利。同时向张家港保税区仓库发出停止放货通知书,待该院判决后再作处理。

公告期内,因无利害关系人提出权利申请,海事法院遂作出全套正本提单无效,日本公司有权请求提货的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示催告程序相关文章
  • 公示催告属于什么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一、公示催告属于什么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票据持有人之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民事诉讼程序。就其性质而言,是非讼程序。其要解决的是两个问题,一是除权,即解除票据的效力,又叫票据失权;二是确权,即确定申请人享有票据上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二、公示催告程序申请条件是什么(一)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二)申请的原因必须
    2023-06-07
    131人看过
  • 武汉海事法院上诉至哪个法院
    一、武汉海事法院上诉至哪个法院武汉海事法院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诉讼管辖问题的规定》当事人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海事海商案件的审判庭审理。二、海事法院专属管辖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诉讼管辖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下列海事诉讼,由本条规定的海事法院专属管辖:(一)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二)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的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三)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有管辖权的海域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海事法院管辖。
    2023-04-21
    448人看过
  • 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吗
    一、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的规定,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能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二、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两大类:一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二是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1.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票据是一种载明具体金额,用作流通和支付手段的有价证券。票据的转让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交付的简单转让,一种是背书转让。所谓背书,是指执票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批注并签章的行为。做成背书签章的人,称为背书人。被记名受让票据权利的人,称为被背书人。背书转让是票据转让的最常见形式。只有按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才可以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包括汇票、
    2023-04-13
    166人看过
  • 2024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后,由什么法院管辖
    一、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后,由什么法院管辖1、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后,公示催告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权规定如下:(1)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非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后,公示催告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非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公示催告程序和督促程序的区别(一)公示催告程序,其特点主要有:1、引起程序开始的方式特殊。依据当事人的申请。2、适用于特定的范围。3、公示催告案件无明确的相对人。4、审判程序简略。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判案件,不需要、也不存在通常诉讼程序所有的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审理等阶段。5、结
    2024-04-02
    481人看过
  • 最高院终止公示催告程序裁定法律依据
    法院终止公示催告程序裁定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第二百一十九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第二百二十条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第二百二十一条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百二十二条没有人
    2023-04-22
    242人看过
  • 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后如何开展催告
    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后,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丧失的票据失效,失票人即可以依据该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从而恢复其票据权利。一、记名股票遗失或灭失怎么办记名股票遗失或者灭失,失票人应当及时办理挂失止付,以利于保护合法权利。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二、国家规定公示催告的票据有哪些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都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三、票据挂失止付应由谁提起票据挂失止付应由失票人提起,使票据丢失无法兑现。
    2023-02-23
    309人看过
  •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程序
    一、公示催告的申请和受理(一)公示催告的申请。公示催告程序依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提起。(二)公示催告申请的审查和受理。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是否受理申请,应当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书是否写明票据的主要内容,包括丧失的票据的名称、该票据的特征、失去该票据的有关情节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是否具备;同时还应审查申请人有无诉讼能力和有无申请权以及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等等。经过审查认为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予以受理,并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认为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二、审理程序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依职权向支付人发出停止支付的通知,并发出公示催告的公告。这是公示催告程序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出无效判决的前提。(一)发出停止支付的通知停止支付的通知,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的申
    2023-06-06
    330人看过
  • 民事裁定书(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1××××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催字第××号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申报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申请人×××因……(写明票据名称及其被盗、遗失或灭失的情况),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日内申报权利。现申报人×××已在规定期间向本院申报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案的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人或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受理费用及公告费××元,由申请人×××承担。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2023-06-11
    261人看过
  • 公示催告的费用  程序及注意事项
    公示催告的费用: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公示催告程序:一、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只能因申请人的申请而开始,申请人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人必须是原合法票据持有人,其他人不能提起公示催告程序。至于申请人因何故对该票据拥有合法权利,则在所不问。②所申请的票据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③票据因被盗、遗失、灭失等原因不由原合法票据持有人掌握时,才能申请公示催告。至于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是否已设定权利,则不是法定条件。未设定权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有可能被他人在票据上设定权利,从而使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受损,也可以申请公示催告。④必须是相对人不明。相对人明确的,都属于票据诉讼。例如,因票据被涂改、伪造等原因,票据付款人拒绝付款的。⑤申请人必须是票据最后持有人,即票据丧失前持有该票据的人。经过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不得提出申请。⑥必须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即票据付款人所
    2022-11-27
    220人看过
  • 人民法院公示催告查询
    《在人民法院报》上可以找到法院公示和公告。法院公告刊登是指定报纸的:《人民法院报》。可以去搜索人民法院报的网站,上面专门有公告查询的选项。另外,各个省也有专门的法制类报纸刊登公告。也可以登录人民法院报网站查询。如果没有的话,再去所在省的法制报的网站进行查询。相关知识:公示催告是一种民事诉讼的程序,是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保全和恢复其票据权利的重要补救措施。票据的持有人学习和掌握公示催告制度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在发生票据丧失时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从性质来看,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非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纠纷,而只能确认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并在一定期限内无人申报权利这一事实。在公示催告程序中,
    2023-04-22
    58人看过
  • 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时
    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非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纠纷,而只能确认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并在一定期限内无人申报权利这一事实。公示催告程序依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提起。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是否受理申请,应当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书是否写明票据的主要内容,包括丧失的票据的名称、该票据的特征、失去该票据的有关情节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是否具备;同时还应审查申请人有无诉讼能力和有无申请权以及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等等。经过审查认为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予以受理,并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认为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依职权向支付人发出停止支付的通知,并发出公示催告的公告。这是公示催告程序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出无效判决的前提。停止支付的
    2023-02-23
    263人看过
  • 公示催告程序的有关内容
    一、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有关内容公示催告程序是票据遗失后宣告票据无效的特别程序,法院一经作出除权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银行根据除权判决支付票款后,票据法律关系即自行终止,持票人虽可以以票据侵权为由要求恶意申请公示催告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往往会因为公告时间问题,导致利害关系人不能及时申报权利,引起不必要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该条规定没有明确具体的公告期间,法院一般为缩短结案时间均采取六十日的公告期间。公告期确定为六十天,一旦公告期满,而票据尚未到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往往会导致票据持有人不能及时申报权利,而法院会因无人申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票据持有人只能通过另行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为防止当事人的诉累,笔者认
    2022-02-20
    184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具体流程
    一、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具体流程(一)公示催告的申请程序:1、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或在申报期间届满,判决作出前向人民法院提出。2、利害关系人在向法院主张权利时应向法院出示票据,法院即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查看该票据,如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二、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是什么?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二)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三)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四)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五)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
    2023-06-19
    26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事局公告
    各船舶、有关单位:现将长江武汉段汉阳江滩整治工程吹填采砂施工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施工时间2011年2月25日至2011年3月16日。二、施工水域范围长江中游白沙洲水道(中游航道里程约9公里处),采砂区长约1710米,宽约170米,具体位置在以下四点标示范围内(北京坐标系):A:X=3377383,Y=38524194;B:X=3377295,Y=38524315;C:X=3375896,Y=38523328;D:X=3376014,Y=38523182。三、施工单位湖北省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四、施工内容采砂、吹填五、施工船舶鄂孝感采0001鄂孝感采0002豫周口货6666裕隆888号六、注意事项(一)施工船舶及设施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中有关规定显示灯光、信号。(二)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辨明航道,谨慎操作,与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距离,减速通过。严禁船舶从施工水
    2023-06-06
    38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更多>

    #公示催告程序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的效力如何认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4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公开告示,要求不确定的或者不明确的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申报权利,如不申报即丧失其权利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示催告是公告依据有关规定某个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或者有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催促利害关系人来申报权利。目的是解决该票据的权利归属问题。由于票据在背书上可能有多个转让人和受让人,当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后,谁是真正的权利人很难确认。票据是见票
    • 怎么向法院申请启动公示催告程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7
      向法院申请启动公示催告程序经过法院的除权判决后就可以了。申请公示催告要提交以下材料1、银行证明一份(银行挂失通知书);2、出票单位证明一份和出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多次转让的话至少后三次每次都要有资料);3、票据存根复印件一份;4、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公示催告申请书一式两份;6、法人代表证明书一份;7、委托书一份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代表本人亲自办的话不用委
    • 民事诉讼法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的情形有哪些,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情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示催告程序终结:(1)在人民法院公告之前,申请人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准许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2)在申报的期间没有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逾期不申请除权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3)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4)在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未被驳回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及时
    •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公示催告从性质来看,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非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纠纷,而只能确认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并在一定期限内无人申报权利这一事实。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请人根本无法知道有无利害关系人,更不知
    • 公示催告法院能否查看公示催告的票据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4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从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来看,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主要是汇票、支票、本票三种,当这三种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时,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失票人,是指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合法持有人。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