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岭山举行禁毒宣传日活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2:15:52 159 人看过

2014年6月26日下午,大岭山团委、综治办、公安分局、禁毒办、教育办、宣传办在大岭山广场联合举办大岭山禁毒日宣传活动。

活动内容分为视频宣传、实品展示、有奖问答以及派发宣传册,旨在让群众全面了解毒品是什么,形象生动表现了毒品的危害性,以及坚决远离毒品。

活动现场吸引了许多群众过来参与。在视频宣传区,群众坐在电脑前,认真观看禁毒视频,清楚明晰地了解毒品的危害。在实品展示区,分别展示了摇头丸、K粉、开心水等7种毒品,吸引了许多群众驻足观看辨别,遇到不懂时会看解释或向禁毒警察与志愿者询问,更直接与深刻地认识到毒品,远离毒品。在有奖问答区也都有许多群众参与,也拿了相关资料回去与身边的亲戚朋友了解。

群众分享称,知道要远离毒品,但还不知毒品长什么样的,现在看到了,以后自己可以鉴定,也为身边的人鉴定,拒绝毒品,人人有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9: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阳江市禁毒宣誓活动
    法律综合知识
    为了让广大青少年进一步深刻认识禁毒的意义,以及毒品对国家、社会和家庭的严重危害,珍爱生命、拒绝毒品,6月15日,市禁毒委、团市委在阳江市第三中学体育馆联合举办禁毒宣誓活动。团市委书记凌凤萍,市禁毒委副主任、市禁毒办主任司徒启基,市禁毒办专职副主任曾庆洋,市禁毒办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蔡树华等领导出席了本次活动。来自市教育局的代表以及来自阳江三中和阳江技师学院的教师、学生代表共1000多人参加了这次宣誓活动。首先由市第三中学学生代表叶仕权同学发出青年声音,拒绝毒品。接着,阳江技师学院学生代表林建伦同学上台引领全体学生举起右手进行宣誓:我是中华民族的儿女,肩负着振兴中华的光荣使命,禁绝毒品是我的义务。我坚决投身禁毒事业行列,远离毒品,珍惜生命,坚决与毒品作斗争!从我做起,以抵制毒品为荣,以吸毒贩毒为耻!履行禁毒誓言,牢记历史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为进一步深入开展
    2023-06-06
    368人看过
  • 韶关十中禁毒宣传活动简报
    为认真落实共青团韶关市浈江区委员会提出的禁毒宣传工作任务,推动我校禁毒教育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增强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自觉意识,我校于6月15日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会上,团委欧书记宣读了《青少年禁毒倡议书》,学生代表黄自杰同学组织全体师生开展禁毒宣誓活动,最后全校统一进行禁毒签名。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参与禁毒斗争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号召全体师生踊跃加入到青少年禁毒宣传队伍中来,构筑抵御毒品侵害的牢固思想防线。今后,我校仍会继续认真开展好无毒学校创建活动,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
    2023-06-06
    130人看过
  • 淄博市举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主题宣传日活动
    10月25日,是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主题宣传日。此次宣传主题是拒绝三超,平安出行。上午9时,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及各区县交警大队分别在辖区长途汽车站、广场、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播放交通安全光盘等形式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性,以此来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遵章出行的法制观念,掀起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交通安全宣传高潮。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柳奇,支队领导邹宗华、李廷义、宋道胜、董延华,张店区安监局副局长于峰,市客运汽车总站副站长耿志勇等领导分别参加了市暨张店区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活动仪式和各区县宣传活动。据统计,主题宣传日当天,全市共设置宣传站点256处,悬挂横幅560条,展出道路交通事故展板600面,散发宣传材料7万份,受教育群众达30万余人。
    2023-04-23
    382人看过
  • 韶关市第三中学团委举行禁毒宣誓签名活动
    值第二十八个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精神,充分认识当前毒品不断蔓延的严峻性,切实增强毒品预防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全体师生的识毒、防毒、拒毒、反毒能力,营造浓厚的校园禁毒氛围,打造平安校园。我校决定举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宣誓签名活动。6月15日上午,我校团委组织全校师生聚集在学校教学楼广场参加禁毒宣誓签名活动。活动由校团委书记陈少华老师主持。活动首先由学生代表潘琪同学宣读禁毒倡议书。之后全校师生宣读了禁毒誓词,表明拒绝毒品的决心。宣誓过后,刘锋副校长发表了讲话,介绍了当前毒品蔓延的严峻形势,倡导全校师生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最后,全校师生在标有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横幅上签名以表决心。通过这次活动,能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时刻保持清醒、警惕的头脑,洁身自好,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青春年华,不对毒品报有好奇心和侥幸心理。除了举行禁毒宣
    2023-06-06
    92人看过
  • 韶关乐昌三溪镇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教育活动
    2015年6月26日是第28个国际禁毒日。当日上午,三溪镇司法所联合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逢圩日在市场上开展了一次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此次宣传教育活动中,发动镇上干部群众及青少年积极参与签名活动,发放禁毒宣传资料500余份,同时由广东省天行健律师事务所江志平律师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了党和国家的禁毒方针和禁毒法律法规,派送法律书籍《韶关律师进村局法律知识问答》及印有法律标识的扑克牌。通过此次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认清毒品的危害,进一步提高了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形成全民抑制毒品、全民参与禁毒的社会氛围,为构建平安三溪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下一步,我镇将开展禁毒宣传进学校,进村委活动,加大禁毒知识的宣传,让社会各界都参与到禁毒工作中来,抵制毒品的侵害,让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社区和我们自身在没有毒品的环境下得以发展。
    2023-06-06
    79人看过
  • 清城区源潭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暨法制宣传活动
    6月26日上午,源潭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妇联、团委、派出所等部门在源潭墟开展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画报和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禁毒知识,提高群众增强拒毒、防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的诱惑,远离毒品,珍惜生命。活动期间,青年志愿者们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毒品的危害性和如何拒绝毒品、防范邪教、预防青少年犯罪。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1千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多人次。
    2023-06-06
    2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东莞大岭山工伤保险在哪里报销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3
      可以在东莞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东莞市大岭山上班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大岭山属于东莞市下辖镇,在东莞市参加工伤保险,东莞市属于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可以在东莞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但已经在协议医疗机构治疗的,只有现医疗机构由于条件限制,经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才可以办理转院治疗。《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2条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职工治疗
    • 山东省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27
      1991年6月25日,第一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土地与国情1992年6月25日,第二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土地与改革1993年6月25日,第三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土地与经济1994年6月25日,第四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土地与市场1995年6月25日,第五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土地与法制1996年6月25日,第六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土地与发展——保护我们的生命线1997年6月25日,第七个全国
    • 刑法重大宣传传销活动罪怎样量刑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31
      行为人构成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 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活动是哪些?在哪里举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6
      由于职务犯罪都是具有一定权力的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且这些人手中握有权力,能直接地、从表面上看来是合法地犯罪,因此犯罪比较容易得逞,这更会助长犯罪心理,实施更大的犯罪。近几年,中国职务犯罪一年比一年多,要案涉及的犯罪数额一年比一年大,都说明了这一问题。象胡长青、成克杰等罪犯贪污的数目之大令人震惊。职务犯罪直接后果严重,还在于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往往将犯罪所得挥霍一空或携款
    • 宣传传销活动罪判多久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30
      宣传传销活动罪的一般情节,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传传销活动罪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概念为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