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终止不能作为约定终止的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9:23:51 132 人看过

珊珊女士被公司安排新的岗位已经6个月了,与她同时到新岗位的其他员工,在工作上都早已能独当一面了,唯独她还不能够独立工作,她十分着急,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补习业务,可收效甚微。公司领导认为,珊珊虽然干活儿不灵巧,但工作态度还是认真的,于是决定给她一次提高技术水平的机会,让她脱产3个月,去参加技术培训。珊珊也是不争气,参加完3个月的技术培训,回到公司仍然不能独立工作。公司领导对她彻底失望了,作出了30日后与她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珊珊问公司:“公司跟我订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怎么能现在就终止呢?”

“不错,我们公司所有人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期限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能终止,因为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一些终止条件,只要这些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就可以终止。”人力资源部对她说:“你看,劳动合同中第52条就规定:‘乙方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时,甲方(指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乙方终止劳动合同。’”

珊珊着急了,不由得问:“就算公司可以按这条规定跟我终止劳动合同,是不是也应该给我一些经济补偿金呢?”

从表面上看,公司与珊珊女士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来终止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做法,似乎很有道理。因为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在这个争议中,关键在于国家、地方所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是否可以作为合同约定的条件呢?这个问题初看没有什么问题,都是终止合同,好象没有差别,其实并不一样。因为在法定可以解除合同中的非过失性解除合同和经济性裁员时,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而当把这些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作为约定终止条件时,当约定条件出现而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把法定终止条件作为约定终止条件,是逃避经济补偿的责任。

“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是不一样的,按国家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就可以不给经济补偿金。根据咱们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你现在是属于终止合同,所以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中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这家公司与珊珊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的,合同中约定的“乙方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时,甲方(指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乙方终止劳动合同”,正是把《劳动法》中第26条第2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当成了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这是一种公司规避法律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中的这种约定无效。

所以,公司可以与珊珊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珊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协商终止和约定终止有什么区别
    1、协商终止和约定终止之间有什么区别?它们之间的区别如下:1。协商终止是在事件发生后商定的终止。双方根据已经发生的需要终止合同的情况决定终止合同;约定的解除即先前协议的解除。它只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和合同一方享有的解除权2。协商终止是指双方协商确定的合同终止,这必然导致合同终止;约定的终止不一定导致合同的实际终止,因为合同终止的条件可能无法实现。如果未达到合同终止的条件,则合同不能终止。一方没有必要通过谈判来违约。只要双方愿意,合同可以终止;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协商终止为双方的终止,该终止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约定的解散通常是单方面解散,因为一方当事人经常行使解散权。约定的终止是什么?
    2023-05-07
    404人看过
  • 定金合同有哪些终止的情况
    一、定金合同有哪些终止的情况定金合同有以下终止的情况: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
    2023-09-19
    22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有哪些情形被依法终止不能终止的
    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不得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没有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怀疑职业病患者在诊断和医学观察期间(二)在本部门患职业病或者因劳动者受伤失去劳动力的(3)患病或者非劳动者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4)女职工怀孕期间、产期间、哺乳期间(5)在本部门连续工作15年,并且不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的行政规定的行政规定的行政规定)令要约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的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的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的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5要约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
    2023-08-07
    161人看过
  • 终止工伤认定情况有哪些
    终止工伤认定的情况: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期间的;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5-09
    414人看过
  • 能够终止租赁合同的情况
    具体哪些情况下能解除租赁合同非承租人构成根本性违约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情形包括:(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具体条件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仍逾期支付租金的;不定期租赁的;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2023-07-19
    218人看过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直接约定为合同终止条件的
    实践中,尤其是对企业的销售人员,企业经常会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在固定的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外约定,如果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完成规定的销售额,劳动合同终止,企业不必承担违约责任,亦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这也就是说劳动者不能胜任该工作,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而企业无需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那么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那,本律师认为该约定是无效的。具体分析如下:众所周知,劳动法的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那么何以劳动合同中的此项约定是无效的那?我们知道,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九四劳动法对解除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若干条件,在这些条件中就包括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
    2023-06-09
    26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能使法拍房终止
    关于拍卖中的房屋,若是该房屋已经成为了被告人偿还债务的具体目标,则可以视作是申请人已经满足了申请要求。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当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之后,执行人员应责令被执行人在既定期限内履行其法律文书所规定的相关义务。若被执行人未能按时履行,那么法院便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拍卖查封、扣押的财产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如果财产形态不适宜进行公开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均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不愿进行公开拍卖,那么法院也可以依照特定程序委托相关机构对财产进行变卖或自主变卖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2024-05-05
    61人看过
  • 终止协定
    仲裁机构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违反合同终止合约怎么赔偿违反合同终止合约赔偿方式:根据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根据实际的损失主张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023-07-05
    145人看过
  • 合同没有约定终止时间,怎么终止,怎么规定?
    合同没有约定终止时间的,则当事人之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终止时间。或者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就可以中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4-05-05
    192人看过
  •  终止探望权利的情况
    探望权中止原因包括权利人滥用、虐待子女、患有传染性疾病、对子女有侵权行为、唆使子女犯罪、借机藏匿子女等行为,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当探望方出现这些行为时,直接抚养方或子女可以到法院要求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但必须经过法院判决。导致探望权被中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1.权利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对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2.权利人在行使探望权时,有打骂、虐待子女行为,使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3.患有严重危害子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允许其探望可能危及子女健康;4.在探望过程中有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有犯罪倾向的;5.有吸毒、赌博等恶习,道德品质不好或自身精神不健康的;6.唆使未成年子女敌视对方或对方家庭成员,怂恿子女犯罪的;7.有借机藏匿子女企图或行为的。探望方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时,直接抚养方或者子女自己可以到法院要求依法中
    2023-10-30
    430人看过
  • 我们能在不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停止社保吗
    1、我们能不终止合同直接停止社保吗?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需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因此不解除劳动合同,我们不能直接停止社会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就业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职工个体工商户、在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职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险号码是公民身份号码。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除不可抗力等法律原因外,不得延期或者减少缴纳。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每月将社会保险费的明细告知职工。无职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职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023-05-31
    327人看过
  • 司法鉴定出现哪些情况可以终止
    一、司法鉴定出现哪些情况可以终止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1、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2、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3、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4、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5、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6、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7、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8、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9、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10、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二、哪些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补充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1、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2、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
    2021-09-24
    185人看过
  • 终止合约
    仲裁机构
    1、看当初的合约中是否约定了解除条件,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处理。2、如果对合约的解除条件没有约定,可以和对方协商解除。3、因生意不理想解除合约,你方应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约中约定了违约金,按约定办(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基本减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你方要承担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签约直播平台该如何解约签约直播平台进行直播,是需要与平台进行签约的。如想与直播平台进行解约,则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首先如合同之中约定了关于解除的条件或者事由,条件成熟后,解除权人可以依约定进行解除;其次如果合同没有进行约定,则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
    2023-07-03
    140人看过
  • 法定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
    一、法定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怎样建立债权债务风险防范机制?一是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各单位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载明债权债务对象、时间、原因、债务偿还计划、债权债务催收进度等情况,及时反映债务增减变化。二是
    2023-05-06
    33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4
      从定义上来说,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是否就意味着我们可以什么都不管不做了,不是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
    • 雇主能够单方面终止劳动合约的法定情况
      山西在线咨询 2025-01-12
      单方面解除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最常见的是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关规章制度需经过职代会讨论并公示,其他的基本都要涉及赔偿。只要赔偿到位,就可以解除。
    • 与终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何种情况下为终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
    • 哪些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有哪些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18
      在下列情况下会终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等。
    • 约定终止的原则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7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约定终止的基本原则《劳动法》将“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的出现”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之一,“约定终止条件”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权利。劳动法允许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但并不意味着这种约定不受任何约束,这种约定要受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中强行性规范的限制与制约。(一)守规合法。合法原则是约定终止条件最基本的原则,约定终止的条件合法,对劳动关系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