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存在过错怎么跟他们谈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08:30:26 152 人看过

一、医院存在过错怎么跟他们谈赔偿

医院存在过错跟他们谈赔偿需要在平等、友好的前提下进行,技巧如下:

1.固定证据

证据是一切谈判的基础,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时间务必固定全部证据,如所有病历(包括主观病历、客观病历、护理记录全部);事故发生时间的监控视频(与医务人员是否在现场或抢救是否及时有关的纠纷);没有输完的药液(过敏性休克等用药问题);电子病历后台数据(可以提出封存);和当事人员的录音录像等等,这些都将作为后续谈判、调解或诉讼的最基础性材料。

2.明确过错

可以请专业的律师或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来保障自己的诉求是合理的。

二、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分几种

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分如下四种: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三、医疗纠纷起诉法院时间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的条件
    一、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的条件: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2、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3、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
    2023-03-17
    451人看过
  • 医院存在过错,医疗费可以要回来吗
    发生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医疗机构要退还患者的医疗费,并且要对患者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院存在过错的处理方法由于医疗过错发生了医疗纠纷的,或者住院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首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调查或安排有关人员给患方作出解释或答复。对科室解释或答复的问题若有异议,患者或家属可投诉到医院相关管理部门。若对相关部门的处理还不服的,到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7-24
    133人看过
  • "在无过错方受到损害时,他们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无过错方能损害赔偿。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条件如下:1、重婚;2、配偶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因上述原因而导致离婚的话,只要有证据法院的判决就会倾向于无过错的一方,自然财产的分割也会以无过错一方为基准来分割。在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因一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的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能向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只有在最终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才能主张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7-07
    410人看过
  • 医院存在过错是否可以主张医疗费
    医院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可以主张医疗费。一、工人出于住院,突发心律失常死亡交通事故该怎么办交通事故人员住院期间突发心律失常死亡的,医院方是否承担责任要具体分析,如果是治疗过程中医院方存在过错的,那么该责任在医院,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不存在过错的,那么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的赔偿标准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二、医疗事故诉讼举证责任是什么(一)患方的举证责任患者要到法院起诉医疗机构,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要对自己受损害行为提供证据,在什么时间受到什么伤害提供证据。患者要对受损害的结果提供证据。(二)医方的举证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三、医疗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之规定,医疗纠纷
    2023-06-22
    497人看过
  • 医院漏诊能否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医院漏诊的,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应当是存在医疗过错的,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医院漏诊的,对当事人没有进行任何治疗,应当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漏诊是因医院的疏忽造成的,应当存在医疗过错,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违约情况,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医疗过错的判断原则(一)“医学判断”法则所谓“医学判断”法则,是指只要医疗专业者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作决定,不能仅因事后判认其所作的决定错误而对其课以责任。医方在对患者施行诊疗时,若其已尽到符合其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术标准,对于因其“诚实的错误”判断所致损害,无须负责。美国有判例(RaybrnV.Day)认为,外科医师注意到可能有纱布遗留于患者腹部,经搜查仍无所获,但基于患者情况危急生命,未继续寻找而将伤口缝合,不能仅因纱
    2023-08-02
    412人看过
  • 医院有过错患者获赔偿
    家住我市丰润区的宋先生因左下肢疼痛,来到丰润区某医院就医,手术过后,一直未见好转。宋先生认为该医院的治疗行为有过错,遂将其告上法庭。近日,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医疗纠纷案,宋先生拿到了医疗费等55240.27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据介绍,2005年5月30日,丰润区的宋先生因左下肢肿痛到市内一家医院做了超声波检查。次日,宋先生拿着检查结果来到了丰润区某医院就医。6月2日,该医院为宋先生实施了大隐静脉高位结扎术,6月12日,伤口拆线后宋先生出院。此后宋先生感觉腿部症状较术前加重,经村医输液治疗不见好转,于是于7月16日又入住该院治疗,7月19日出院。出院后因腿部症状仍未消失,他又分别就诊于其他数家医院。几经辗转后,宋先生认为该医院的治疗行为有过错,遂于2006年6月6日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医院赔偿。诉讼过程中,根据宋先生的申请,法院委托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进行了医疗过错司
    2023-06-05
    315人看过
  • 如何跟医院谈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单位与患方可以协商处理,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协商结案。医患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7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时间应当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之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卫生行政部门不受理的,或者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分别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行政鉴定)、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自行鉴定)和法院委托鉴定(司法鉴定)。1、卫生
    2023-03-04
    86人看过
  • 存在医疗过错行为是什么
    一、什么是医疗过错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二、存在医疗过错行为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
    2023-03-21
    200人看过
  • 存在过错的离婚后赔偿多钱?
    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至于赔偿数额并没有具体标准规定,但是应该参考相关因素综合确定一个赔偿数额。1、过错程度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体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不同情节所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所应受到惩罚的程度也不同。2、认错态度过错方的事后态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如果过错方于事后积极承认错误并积极抚慰受害人,努力取得受害人的理解,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必将减少并易于克服。相反,如果侵害行为发生后过错方仍然态度蛮横,无认错之意,甚至恶语相向,暴力遗弃,则必将加重受害人的精神痛苦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是比较容易衡量的一个标准,尤其是考虑到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相对偏低的现实,应着重考虑过错方经济能力这一因素。4、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不同性别、年龄段、性格的人对精神伤害
    2023-06-18
    241人看过
  • 治疗有过错医院就得赔偿
    学生行医致人死亡北大第一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解读———新闻回放北大医学女教授熊卓为在北大第一医院手术后第7天死亡,近日,该事件在《央视经济半小时》首次曝光后,引发了各媒体的关注。昨天,本案二审开庭。熊卓为去世时49岁,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称,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主治医生叫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最后的死亡证明也是于峥嵘开的。这三人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此外,北大第一医院对病历修改了不下10处。院方对学生行医没有否认,强调病人死于术后并发症肺栓塞,医院无需承担责任。今年7月1日,西城法院一审判决:北大第一医院存在的医疗过失造成熊卓为死亡的损害后果。对此,北大第一医院承担全部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判决要求北大第一医院赔偿王建国及其岳母共计70多万元的损失。其中,医疗费4.2万元,死亡赔偿金49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王建国及其岳
    2023-06-08
    60人看过
  • 医院存在医疗过错的行政责任是在哪些情形
    医院等医疗机构违反《处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资料服务的;(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和保存、处理尸体的。(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行政处理程序的几个步骤:(一)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辖区内医
    2023-06-01
    207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医院存在医疗过错的行政责任
    一、医院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医院等医疗机构违反《处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资料服务的;(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和保存、处理尸体的。(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二、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行政处理程序的几个步骤:(一)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1、县(
    2023-02-20
    445人看过
  • 怎么跟老板谈赔偿问题
    伤者应当在领取工伤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的补偿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劳动纠纷发生后怎么处理1、协商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采取自己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与第三方一起和用人单位协商的方式促进纠纷的解决。2、调解纠纷发生后,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般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的调解委员会等。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能顺利地履行,或者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在劳动纠纷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诉讼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外,可起诉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的,也可以提起诉讼;
    2023-06-28
    130人看过
  • 医院存在过失如何索赔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生由于自己的过错(可预见却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导致病人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加重,可以向医院提起赔偿。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患者可以先和医院协商,看看医院的,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
    2023-06-13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医院出现过错怎么赔偿医院出错怎么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6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
    • 人在医院怎么跟家人谈话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2
      尽快保留证据,病史资料,特别是当时救助的警察。
    • 两家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我们家属做鉴定,法院会认为医疗过错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1
      两家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你们家属可以要求封存病历,向法医或鉴定机构咨询做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鉴定的可行性。如果法医或鉴定机构根据患者的活动受限情况和患者提供的诊断证明书、病例复印件和片子(如X光片、CT片),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的,你们可以对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一下是医疗事故赔偿的多,还是医疗
    • 医院存在过错的条件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医院存在过错的条件: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 2、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 3、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
    • 医院存在过错应否退医疗费,怎么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10
      一、医院存在过错应否退医疗费 医院存在过错给患者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责任,无论是否退医疗费,赔偿数额都远远高于医疗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