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纳税的主体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7:40:15 409 人看过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主体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指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一、关于土地使用税的相关问题解释

1、关于纳税人的确定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2、关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如何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3、关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4、关于大中小城市的解释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现行的划分标准是: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50万以上的,为大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万至50万的,为中等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

5、关于人民团体的解释

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

6、关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的解释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指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

7、关于免税单位自用土地的解释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

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

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

以上单位的生产、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8、关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解释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1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2024曲靖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样的?
    为进一步规范曲靖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云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缴纳。纳税人上半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当年的6月15日前申报缴纳,下半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当年的12月15日前申报缴纳。二、按房产原值计缴的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缴纳。纳税人上半年应纳房产税在当年的6月15日前申报缴纳,下半年应纳房产税在当年的12月15日前申报缴纳。三、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为取得租金收入后的次月15日前。四、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以前以本公告不一致的内容同时停止执行。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土
    2024-04-09
    265人看过
  • 2024年集体土地使用税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税是什么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2024-01-29
    307人看过
  • 北京土地使用税使用地点是怎样分级纳税的
    一、北京土地使用税使用地点是怎样分级纳税的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六个纳税等级具体为:每平方米年纳税额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部分土地分级范围:一级土地复兴门北大街、西四东大街、景山前街、东三环中路、建国路、东长安街等;所围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区。二级土地东直门外斜街、农展馆北路、东四环中路西侧、崇文门西大街等;所围地区除一级地区外的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三级土地西三环北路、中关村北大街、科荟东路、朝阳公园西路等;所围地区除一、二级地区外的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区。四级土地西四环北路、清华西路、清华东路等;所围地区除一至三级地区外的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区。五级土地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除一至四级土地以外的其他地区。六级土地市域范围内,除一至五级以外的其他地区。二、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税优惠(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
    2023-05-04
    194人看过
  • 租用集体土地土地使用税规定是什么
    租用集体土地土地使用税规定是由租用集体土地的人员来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依照条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说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相关税法精神,所谓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包括以无偿使用、有偿使用等方式占用集体土地并在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所以,A公司所租赁集体土地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就应该按税法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如不符合就不需要缴纳(但前提要符合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按此
    2023-02-21
    289人看过
  • 租赁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租赁土地使用税谁缴纳
    租赁土地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的租赁土地面积进行征收,租赁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缴纳,但是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缴纳的对象。租赁土地使用税包括营业税、房产税等税种。一、租赁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租赁土地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城市0.6元、最高30元。房屋出租的土地使用税一般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已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承租人不需要再次交纳,出租人未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税务机关有权向承租人征收。二、租赁土地使用税谁缴纳租赁土地使用税应该由出租方缴纳。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
    2023-06-05
    269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必须缴纳吗,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一、土地使用税必须缴纳吗土地使用税必须要缴纳。缴纳税收是我们国家规定的,每个公民必须要尽到的一种义务,否则的话将会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当中的逃税罪,而土地使用税它是以实际所占有的土地的面积来作为具体的计税标准的。在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一般而言,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如果土地权属未定,则以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所以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出租人)已交纳了土地使用税,那承租者就不用再交了。如果出租人没交,那税务机关就有权向实际使用人(承租人)征收。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
    2024-03-25
    405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流程
    一、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流程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流程:1.确定纳税资格: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土地使用税的纳税资格,例如是否拥有土地使用权。2.收集所需资料:收集土地证明、税收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相关资料。3.填写税务申报表:填写土地使用税申报表,该表通常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或窗口下载。4.提交申报表:提交填写好的申报表,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5.缴纳税款:根据申报表的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
    2023-10-24
    392人看过
  • 房产税和土地税的缴纳主体分别是谁
    房产税的缴纳主体是产权所有人。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主体是拥有土地使用的单位或个人,拥有土地使用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未确定或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一、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是: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情形如下: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法律文书等生效当日;2、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应当缴纳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的当日;3、因改变土地性质、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需补
    2023-04-10
    222人看过
  • 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缴纳流程是什么
    一、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工业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工业土地使用税税率采用定额税率,也就是说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工业土地使用税税率年应缴纳工业土地使用税税率额。工业土地使用税税率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1.大城市需要缴纳工业土地使用税税率为1.5~30元;2.中等城市需要缴纳工业土地使用税税率为1.2~24元;3.小城市需要缴纳工业土地使用税税率为0.9~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需要缴纳工业土地使用税税率为0.6~12元。工业土地使用税税率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工业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的工业土地使用税税率额对拥有工业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二、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科纳税流程1.填写工业土地使用税交税申报表,并且签好字盖好章。2.送办税窗口交税务人员录入电脑(
    2023-04-30
    218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和纳税对象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和纳税对象(一)征税对象现行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
    2023-06-14
    498人看过
  • 土地使用费税率是否就是土地使用税税率
    一、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区别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本身不需要缴税。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在定义上有很大区分,前者是使用者向拥有者所缴纳的费用,后者是土地拥有者个人本身向国家所缴纳费用,作为有偿占用土地所付资费。公民应区分好二者关系和界限,以便在生活中做好正确
    2023-04-06
    493人看过
  •  纳税人如何分类为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根据所给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拥有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如果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如果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如果土地使用权共有,则由共有各方共同纳税。因此,以上四点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应遵守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拥有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共同纳税。 【 核 心 内 容 】 土 地 使 用 税 的 纳 税 人 类 型根据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这些优惠包括:1. 对于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自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
    2023-10-05
    68人看过
  • 小规模纳税人土地使用权的税费有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土地使用权的税费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在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和土地使用权受让方都需要承担一定的税费。出让方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1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024-05-11
    299人看过
  • 个体户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只要是使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就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除非其经营的公益性的机构,如学校、医院等。实际上个体户是不能经营那些的,所以其应该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租房土地税谁来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
    2023-06-26
    6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租用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税是由谁缴纳,具体的土地使用税由谁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
    • 私营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条件是什么,纳税人应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与否,不是以纳税人使用土地为条件的,而是以是否具有使用权为条件。该私营企业应该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该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
    •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根据国家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时间有什么标准吗,土地使用税的计税公式是怎么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3
      土地使用税纳税时间有什么标准,土地使用税纳税时间以交付土地时间为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计税公式:应缴纳税款=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集体土地使用税税率需要缴纳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0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并不是集体土地,因此其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