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亡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9:03:04 148 人看过

一、配偶死亡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配偶死亡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受害人系退休老人,已丧失劳动能力但享有退休金等稳定的收入来源时,其配偶也应当依法享有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权利,只不过赔偿标准要将受害人的退休收入考虑进去。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二、被扶养人是18-60周岁之间,没有劳动能力且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20]÷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三、被扶养人是在60-74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5)÷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和被害人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人:父母、子女、夫妻、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全部视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是在城镇生活多年的农村居民,在城镇有收入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当使用其进餐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司法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对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经济损失后给予受害人的补偿,受害人死亡(伤残)前的“收入”是有限的,那么受害人死亡(伤残)后其获得的补偿也不应当超过这个限度,即,被扶养人生活费年度赔偿总额的上限是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配偶已经死亡的话,但是他有一个被抚养的人员,那么此时就需要对于这样的抚养人员进行一定的抚养费用的支出,但是配偶已经死亡了,所以没有人员来进行主张作为自己的丈夫或者是妻子的话,他们是可以有权利来提出这样的要求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1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受害人已经超过退休年龄,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吗?
    交通事故中造成他人伤残或者死亡的,对由受害人实际扶养的人员,比如未成年人的孩子,那么就要承担被扶养人生活费。不过,被扶养人生活费负担的前提之一是扶养人有抚养能力,而受害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话,那么将直接影响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而这又将影响被扶养人以及扶养人的利益。实践中,虽然判断扶养人履行扶养义务的前提之一是有扶养能力,并且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前提下,扶养人可能会失去扶养能力,但是并不影响扶养人继续履行扶养义务。比如受害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开始享受退休员工待遇,但是为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还继续参加社会劳动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从扶养人是否还有扶养能力判断是否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并不合理。虽然当前法律上对此并无明确规定,但是实践中普遍的做法是,如果受害人确实有被扶养人并且由其实际扶养的,那么赔偿义务人不需要继续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所以,在交通事故中,只要遭到伤害的扶养人在事故前对被扶养
    2023-05-01
    203人看过
  • 儿子死于车祸母亲索赔生活费法院判决:老人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日前,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方40余万元。2014年8月6日,被告段来发驾驶的货车与肖喜如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肖喜如经于都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段来发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肖喜如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发后,被告保险公司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被告段来发与原告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后肖喜如的家属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方赔偿包含死者母亲的扶养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56万余元。法院审理查明,原告之一的王某系死者肖喜如的母亲,为退休工人,享有养老保险,但无其他经济来源。被告保险公司辩称,原告王某按月领取养老金,其有经济来源,不属于被扶养人范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扶养人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不能作为赔偿义务人免除赔偿义务的依据,被告方应予赔偿原告主张的王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经审核,原告方的损失合计54万余元。根据双方的事故责任比例及保险合同之约定,法
    2023-04-23
    393人看过
  • 交通事故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可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根据该规定,被抚养人成立的基本条件是其直接由受害人抚养,即受害人与被抚养人之间存在亲权或亲属权这种基本身份权,并且存在抚养、扶养、赡养权利义务关系的派生身份权。被抚养人须是直接受害人生前抚养的人,被抚养人与受害人之间,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前,有法定的联系。这种法定联系,就是受害人在生前是被抚养人的法定抚养人,也就是在受害人与被抚养人之间,具有法定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是该法律关系的主体,这种法律关系,就是亲权或亲属权,以及其派生的抚养请求权。具体而言,被抚养人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内容不是一般的金钱给付,而是其丧失的法定抚养权利。因此,被抚养人是享有法定抚养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我国现行抚养关系包括赡养、扶养、抚养三
    2023-06-13
    146人看过
  • 智力残疾人能否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
    智力残疾人是属于没有民事能力的人当然是可以得到被扶养人生活费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那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主要依据年龄分别计算。一、
    2023-03-01
    59人看过
  • 配偶是否属于被扶养人范围
    被抚养人不包括配偶,被扶养人一般指的是未成年人,未成年子女由父母双方共同抚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一、不离婚能否直接起诉抚养费?只要父母不支付抚养费,即使父母没有离婚,子女也有直接起诉父母要求其支付扶养费的权利。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二、父母没有离婚子女能要求给付抚养费吗父母没有离婚子女能要求给付抚养费。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
    2023-03-15
    179人看过
  • 胎儿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支持?
    一、胎儿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支持?法院可以支持,胎儿是有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构成被扶养人的侵权行为,必须造成受害人生命权或劳动能力丧失的后果。在侵权行为的法律关系中,被扶养人是其中的一个主体,但必须不是直接受害人,而是直接受害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既可能是单数,也可能是复数,均须为独立于加害人与直接受害人以外,但又存在法定联系的人。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一般需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该案件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规定有哪些?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具体
    2024-01-29
    94人看过
  • 有经济来源的被抚养人可否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
    一、有经济来源的被抚养人可否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针对有经济来源的被抚养人(一般是个体工商户、技术工人和离退休人员),他们可否主张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立法界、律师界和法院多持否定的态度。注意: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本身丧失了一定程度的劳动能力,其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是早晚的事情。如果其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法官的支持,那么若干年后,被抚养人没有了经济来源,抚养人又丧失了劳动能力,可否再次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该向谁主张抚养费?如果肇事人逃之夭夭或无力承担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错失的权利谁来“埋单”?谁愿“埋单”?为了切实保护被抚养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不仅要为现在考虑,更要为被抚养人以后的生计考虑,法院应当支持被抚养人必要的、合理的生活费,不能通过判决直接剥夺了将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二、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编)的
    2022-02-28
    381人看过
  • 老人已经死亡可否主张赡养费,起诉主张赡养费程序
    一、老人已经死亡可否主张赡养费老人去世后,就丧失了民事权利能力,老人被赡养的权利就消失,所以不能起诉要求赡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起诉主张赡养费程序1、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到法院立案各地人民法院为了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方便当事人诉讼,对赡养纠纷案件可以采取电话预约立案、网上预约立案、上门立
    2024-01-28
    184人看过
  • 车祸事故死亡,收养的孩子有权要被扶养人生活费吗?
    受害人在车祸事故中死亡后,事故责任人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不过,因为被扶养人的情况不同,所以得满足条件的被扶养人才有权领取。因此,受害人收养的子女能不能主张抚养费,得看其是否满足以下的条件:1、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2、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所以,受害人生前收养的子女,确定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那么事故责任人还是得负担抚养费。不过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收养子女需满足法定的条件,按照法定的程序签订收养协议,才属于合法的收养关系。所以,如果受害人未经过合法收养,那么收养人是否有权继续主张抚养费,那么得根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事实上,根据非法收养子女亲生父母的情况,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做如下安排:1、如果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且现在还有抚养能力的,那么收养人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也不能继续认定为死者生前或者
    2023-05-01
    45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被扶养人包括配偶吗
    一、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下列标准计算:1.按照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及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交通事故被扶养人包括配偶吗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是指未成年子女,而不包括配偶,而夫妻之间有扶养的义务,配偶可以成为被扶养人。一般来说,对于被扶养人的认知,大都定位为当事人的父母和其未成年的孩子。但在法律中,还有一部分人也可能被当作被扶养人,那就是当事人的配偶。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
    2023-06-28
    273人看过
  • 配偶是不是被扶养人?有可能吗?
    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受害人系退休老人,已丧失劳动能力但享有退休金等稳定的收入来源时,其配偶也应当依法享有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权利,只不过赔偿标准要将受害人的退休收入考虑进去。除此之外,如果受害人本人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不具备扶养其他人的能力,即使配偶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那么也会因为受害人自己不具备扶养他人的能力而对配偶不具有扶养义务,导致配偶无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可以再婚吗?夫妻中一方失踪的话,对于未失踪方来说无疑是痛苦的,同时也渴望新的生活。这个时候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后起诉离婚,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是可以再婚的,重新开始家庭生活,否则的再婚的话涉嫌重婚犯罪。关于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是否可以再婚时,应该先了解被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就是为被宣告失踪人建立财产代管制度。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
    2023-08-18
    494人看过
  • 车祸后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怎样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岁;被扶养人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的,年度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度消费支出。其计算公式为:(1)不满18周岁的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人均年度消费支出)(18-实际年龄)20年。(3)60-75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
    2023-08-09
    425人看过
  • 护理依赖是否有被扶养人生活费?
    一、护理依赖是否有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依赖不一定有被扶养人生活费,这是由于并不是所有的需要护理者都是残疾人。具体法律规定如下:1、《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第3.1.4条规定:“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2024-01-20
    402人看过
  • 被扶养人生活费司法解释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费要多久?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限,依被扶养人的年龄和有无劳动能力而有所不同。公民年满18周岁,取得基本劳动能力,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生活来源;而公民在18周岁以下的,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能参加劳动以取得生活保障,所以,一般的原则是事故责任人负担其至18周岁的扶养费。除此外,被抚养人无论是否已年满18周岁,如果因生理或精神缺陷使其不能参加劳动以获取生活来源,那么责任
    2023-04-12
    7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死亡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交通事故死亡被扶养人生活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12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
    • A交通事故伤亡人的被扶养人包括配偶吗?配偶年满6O岁无收入来源有扶养生活费吗来源有扶养生活费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5
      被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
    • 没有构成残疾能不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8
      没有构成残疾不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 被扶养人死亡需要妻子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0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扶养到十八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 表舅是残疾人,想知道残疾人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8
      扶养费是按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来计算的,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越高,扶养费就越高。而伤残等级与丧失劳动能力并不是同等的概念。按照现在的伤残等级划定,一般认定七级以下伤残对劳动能力影响不大,一至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认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时,不仅要依据伤残等级,还要依据受害人的工作性质(复杂程度)、伤害部位等因素综合判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赔100%,部分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