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法人选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09:32:47 314 人看过

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法定代表人的选举一般通过股东大会以决议的形式,选举出公司的法人代表。并且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先明确人选,在公司章程中进行规定并办理工商登记

一、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权利

公司股东的权利有:1.知情质询权;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利参加或者指定委托人作为代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依据股份比例或者其他的约定,行使自己的议事和表决权;3.选举权,公司的股东有权被选举和选举为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成员,4.收益权,公司的股东有权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获取公司的红利,在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再分别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员工补偿金等;5.优先权,股东在公司增资或者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的优先权,而有限公司股东通常还会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6.提议召集权。

二、公司法人变更股东决议应该怎么写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决议如下: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决议时,应当首先说明股东会议的地点、时间、参与者等信息。

其次,说明决议包括任免法定代表人等。;说明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包括股权转让等信息。最后,全体股东将通过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股东可以罢免侵犯公司权益的法定代表人么

股东可以罢免侵犯公司权益的法定代表人。但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和法律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罢免。

股东会有选举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因此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依职权罢免公司法定代表人。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由股东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且应依法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6日 0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了解破坏选举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利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利的更要标志。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1)、必须具有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所谓破坏选举,是指以各种方法扰乱、妨害整个选举活动包括选民登记、提出候选人、投票选举、补选、罢免等正常的进行。(2)、破坏选举的行为必须是发生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活动中,即破坏的是各级权力机关的选举活动。如果不是发生在其中,而是在选举开始以前或者结束以后以及是在选举权力机关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以外的选举,就不属于本罪的破坏选举。(3)、破坏选举的行为还必须属于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
    2023-07-10
    491人看过
  • 子公司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呢,法律有哪些规定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4-05-17
    293人看过
  • 有没有公司法关于董事长任期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是有任期规定的,任期多长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同时公司法规定,董事任期最长每届不得超过三年,以防止公司章程对董事任期作过长的规定。这样限制董事会任期的意义是,能够定期对董事的能力和业绩进行信任投票,予以肯定或者更换,使董事会的组成在新陈代谢中保持活力。董事的任期制度也有利于激励董事本人增强敬业精神,取得股东的信任。【解读】董事任期是指担任董事职务的时间限制。根据本条规定,有限公司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
    2023-06-26
    418人看过
  • 公司人格否定的相关法条有哪些
    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2、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此责任。3、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全面、彻底、永久地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而只是在具体案件中依据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地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
    2024-04-20
    330人看过
  • 关于工程保险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的相关资料?
    一、含义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种工程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的一种财产保险。一般而言,传统的工程保险仅指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但进入20世纪后,各种科技工程发展迅速,亦成为工程保险市场日益重要的业务来源。二、意义工程保险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它有利于保护建筑主或项目所有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完善工程承包责任制并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必要手段。三、特点与传统的财产保险相比较,工程保险具有如下特征:(一)承保风险责任广泛而集中(二)涉及较多的利益关系人(三)不同工程保险险种的内容相互交叉(四)工程保险承担的主要是技术风险四、责任范围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由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工程项下的物质损失部分,包括工程标的有形财产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的损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可能产生的第三者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导致的损失。五、主要险种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
    2023-05-01
    355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举证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的,应当就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
    2023-04-21
    166人看过
  • 关于离婚财产举证的相关规定
    一、关于离婚财产举证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举证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向法院起诉分割共同财产的,起诉人可以通过提供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因共同财产分割产生争议的,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6.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明细清单。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起诉
    2023-06-15
    268人看过
  • 关于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的相关规定
    1、对于股东出资在前,借款在后的行为,早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给黑龙江省工商管理局的《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中就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2、对于股东借款在前,投资入股在后的行为,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虚假出资认定问题的答复》解释如下:公司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将资金以借款名义借给股东,然后以股东名义作为投资追加注册资本,但实际上,公司未将资金交付给借款的股东,借款的股东也未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而是公司将股东所借资金在该公司银行账户之间内部转账,股东本身并未增加任何实际投资。此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行为。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函告江苏省行政管理局,内容如下: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式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
    2023-03-03
    278人看过
  • 公司法关联关系举例有哪些?
    一、公司法关联关系举例有哪些?公司法关联关系举例主要有: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条)。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25条)。相关知识:关联关联关系的界定虽然我国的相关法律等对关联交易都有所涉及,却都没有明确对关联关系进行界定。比如会计法并不强调对交易的调整而是侧重于记载和披露,关联交易作为经济主体之间的一种交易行为,其基础的法律界定并不适合由会计法来进行。虽然
    2023-04-16
    355人看过
  •  公司法中关于除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除名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公司通过正式程序清除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不需要征求不履行义务股东除名的意见,公司可以直接做出决定。公司做出除名决定后,不需要被除名股东的配合,不履行义务的股东资格立即丧失。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除名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公司通过正式程序清除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不需要征求不履行义务股东除名的意见,公司可以直接做出决定。公司做出除名决定后,不需要被除名股东的配合,不履行义务的股东资格立即丧失。 公司法规定股东除名有哪些情况?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如何被除名?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除名有多种情况。首先,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返还,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返还的,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次,全体股东或部分股东以知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优先权等为由,请求公司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股
    2023-08-30
    455人看过
  • 2022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有什么相关规定首先,在经济往来中要有充分的防范意识以及证据意识。不要怕麻烦,也不要怕得罪客户,应该先订立完备的合同;严格执行发货、收货的签收手续(合同中指定签收人);发货后及时跟进、保持沟通;尽量在所有的往来和沟通中注意保留证据,以防意外的发生。这样,有了充分的准备和完整的证据材料,即便是对方的负责人跑了也不会太影响己方维权。第二,不要怕打官司。有的企业担心人都找不着了,打官司也没有用,拿到一纸判决,也没地方要钱去,白花钱、还搭精力。我们来算一笔账:如果不及时走诉讼程序,不会主动有人还你钱,时间长了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而如果一旦临时发现了对方的人或财产也无法及时采取措施、可能会错失良机!反过来,如果及时走诉讼,及时拿到生效判决,好处会有很多:首先你的债权是得到司法(国家强制权)确认的,有法律的保障;再有你的债权相关利息会持续计算;还有你的债权永远不会过期,随时发现对方有财
    2022-06-25
    341人看过
  • 一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公司注册的流程一般是制订公司章程、股东完成出资责任、办理公司名称登记、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等。一、个人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
    2023-03-28
    275人看过
  • 国有企业和公司法有哪些相关规定
    国有企业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有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不得合并、分立、解散,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合并、分立,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解散或者申请破产,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2023-05-07
    287人看过
  • 新公司法法定公积金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关于法定公积金的规定为如下: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二、如果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
    2024-04-30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公司法关于实际控制人有哪些规定,有哪些相关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8
      《公司法》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规定有,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可以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的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是不同的。
    •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解散规定的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1
      公司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自愿解散的程序: 1、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2、成立清算组并完成清算; 3、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 董事长选举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8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哪些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8
      满十八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r选举法r第二十六条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r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 村主任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关于选举村民选举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全部条款: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