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避免的事件类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0:03:08 483 人看过

不可抗力的类型如下:

1、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海啸、火灾等。因自然灾害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免除合同责任;

2、政府行为。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后,政府当局颁布新的法律、政策和行政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当然,必须对政府行为的延伸进行限制性解释。所谓政府,只是指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省政府、市政府等具有制定和实施行政规章权的政府部门,不包括各级政府设立的局、部、部、部颁发的日常工作文件;

3、社会异常。主要是指一些偶发事件阻碍合同履行,如罢工、骚乱等。这些事件是社会上的人为行为,但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在订购合同时是不可预测的,因此也可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情形有哪些

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虽为合同的免责事由,但有关不可抗力的具体事由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因此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具体列举各种不可抗力的事由。

综上可知,合同的法定免责事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不可抗力,而不可抗力里面具体还包括了一些详细的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等。约定的免责事由,则就是完全由合同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约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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