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国家的选举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选举法的规定,采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活动的正常进行或者妨害公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暴力是指对选举工作人员或选民实施身体上的强制。威胁是指对选举工作人员或选民实施精神胁迫。
破坏选举罪的特征
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选举的正常秩序。侵犯的对象可以是选举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选民、代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暴力,是指对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等进行殴打、捆绑等人身打击或强制。威胁,是指以杀害、伤害、破坏名誉等手段进行要挟,迫使被要挟人不能正常履行组织管理职责或者放弃权利、机会等。欺骗,是指捏造事实,颠倒是非,以虚假的事实扰乱选举的正常进行。贿赂,是指用金钱或者其他物质利益收买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等,以实现自己操纵、破坏选举或者进行其他舞弊活动的目的。伪造选举文件,是指采用伪造选民证、选票、选民名单、候选人名单、代表资格报告等选举文件的方法破坏选举。虚报选举票数,是指选举工作人员对于统计出来的选票数、赞成和反对票数等进行虚假汇报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时,采用了上述手段之一的,就构成本罪。破坏与妨害行为,必须是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时实施的。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也可以是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还可以是选举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破坏选举工作,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目的。如果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或过于自信而造成一些不好的结果,如误计选举票数,误将被剥夺选举权的人列入选举名单等,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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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选举罪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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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是指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制度的总称。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一般由宪法和选举法规定,有些国家的刑法或诉讼法也有关于选举制度内容的规定,有的国家包括历史上形成的一些习惯。 其主要内容包括选举制度的原则、选举权、被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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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选举罪是不是特殊主体的构成要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2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有些破坏选举的行为,如有意不真实地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变更、伪造、虚报选举结果的,只能由选举工作人员才能实施,因此,不是选举工作人员的不构成破坏选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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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选举罪的主要构成要件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2破坏选举罪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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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破坏选举罪是什么罪?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6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该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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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破坏选举罪,如何认定破坏选举罪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7破坏选举罪是指通过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5年修订)》第十一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规定:第五十七条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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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28破坏选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的目的。犯罪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有的是出于给自己或自己亲友争取选票,有的是想阻止自己不满的候选人当选,也有的是对选举工作有意见等等。不同的动机,不影响定罪。过失不构成破坏选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