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劳动合同还有效吗,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4 14:40:44 348 人看过

一、法人变更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法人代表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

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

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

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

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

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

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

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

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

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

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

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所以法人代表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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