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7 19:49:45 401 人看过

首先,此类事件多数情况下会发生于诸如公共交通工具等公众场合之中,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与挑战。

其次,这类事故的成因颇为多元繁杂,既有大多数人所犯的疏忽与轻忽之过失,又有当事人过于盲目自大、骄傲自满的错误行为所导致。

再度,由这些风险演变为实质性的损害与损失,通常表现为涉及到人员伤亡及各类财务资源的重大损失,从而使其波及面极为广泛深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2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羁押必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羁押又称审前羁押、未决羁押,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作出前被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状态,它不是一种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适用的一种法定后果和当然状态。在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羁押是对个人基本权利影响最严重、深远的一种措施。正因如此,我国新《刑事诉讼法首次将羁押纳入法律规定,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该制度的确立是由羁押必要性审查具有独特价值所决定的。首先,有利于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错误羁押,不当羁押的出现。在我国逮捕即伴随着羁押,羁押是逮捕的一种应然状态。羁押必要性审查首先应对逮捕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如发现错误逮捕的情形,可以及时纠正。羁押是一个过程,是否有羁押之必要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当被羁押对象无社会危害性及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情形时,便无必要继续羁押,应当及时解除羁押,这样将有助于避免一押到底,频繁延长甚至是超期羁押等不当羁押
    2023-06-23
    346人看过
  • 网络诈骗的特征体现在哪些方面?
    虽然网络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也带来了网络诈骗案件的频繁发生等弊端。针对网路诈骗危害性较大的情形,相关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之后对于各种犯罪行为进行了梳理,发现网络诈骗的特征存在一些共性,这些特征的整理,对于防范诈骗行为是由极大的帮助的。一、网络诈骗的特征体现在哪些方面?网络诈骗罪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1.犯罪方法简单,容易进行网络用于诈骗犯罪使犯罪行为人虚构的事实更加逼近事实,或者能够更加隐瞒地掩盖事实真相,从而使被害人易于上当受骗,给出钱物。2、犯罪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犯罪行为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制作形式极为精美的电子信息,诈骗他人的财物,并不需要投入很大的资金,人力和物力。着手犯罪的物质条件容易达到。3.渗透性强,网络化形式复杂,不定性强网络发展形成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即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的界限,使得行为人在进行诈骗他人财物时有极高的渗透性。网络
    2023-06-15
    425人看过
  • 校园贷的违法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1、会在贷款中收取高额的手续费。2、容易诱发学生的侥幸心理和无节制的消费欲望。3、利用高校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势,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肆意赚取学生的钱。4、一些放贷人进行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对学生个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5、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诈骗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
    2023-06-13
    341人看过
  • 调解书的有效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调解书的有效性主要表现如下:1、诉讼程序终止,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的纠纷,诉讼程序终止,未经审判监督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2、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次起诉,但调解不允许离婚、调解、撤诉的离婚案件除外;3、当事人不得对同一案件再次起诉或者上诉人民法院,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调解书和变更调解书的内容;4、有支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自觉履行有效调解书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调解,送达调解书时,一方或双方拒绝接受调解书,视为调解不成。调解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但
    2023-07-03
    143人看过
  • 体现技术合同特殊性的条款有哪些
    1、保密条款。保守技术秘密是技术合同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应当就保密问题达成订约前的保密协议,在合同的具体内容中更要对保密事项、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及保密责任等问题作出约定,防止因泄密而造成的侵犯技术权益与技术贬值的情况的发生。2、成果归属条款。即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发现或其他技术成果,应定明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和分享。对于后续改进技术的分享办法,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参考合同相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他方无权分享。3、特殊的价金或报酬支付方式条款。如采取收入提成方式支付价金的,合同应对按产值还是利润为基数、提成的比例等作出约定。4、专门名词和术语的解释条款。由于技术合同专业性较强,当事人应对合同中出现的关键性名词,或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明确其范
    2023-02-14
    107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的具体表现特征是什么?
    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通肇事罪的特征包括以下几点: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交 通 肇 事 罪 的 特 征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客观方面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2023-10-07
    391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的特殊情况有几种
    在探讨交通肇事罪的特殊情况时,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两种状况:首先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这种类型,这特指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出于逃避法律责任追究的心理,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其次则是由于肇事者的逃逸行动导致受害人死亡的状况,即所谓的“因逃逸致人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07-23
    229人看过
  • 管窥全国交通肇事罪量刑方面有哪些特点
    从全国各地法院的司法实践看,交通肇事罪判处实刑的比例并不很高。但究竟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情况如何,笔者未能掌握真实的数据。故仅希望从笔者所在的扬中法院入手,通过对该院近几年的数据情况分析,管窥交通肇事罪缓刑适用的现状。以扬中法院为例,从2004年1月1日至笔者截稿时的统计数据看2008年4月15日,该院近五年的统计数据呈现如下特点:1、交通肇事案件数量呈线性递增趋势,占所有刑事案件的收案比例也逐年提升。交通肇事案件已成为继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之后的第六大多发性犯罪。2、从交通肇事案发后肇事者的表现看,绝大多数被告人存在主动报案、投案或委托他人报案等自首情节,自首率到达50%以上。3、交通肇事案件判处实刑的较少。绝大多数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这类被告人有80%左右都适用了缓刑。五年来,交通肇事罪最高刑为7年。4、从缓刑适用的效果看,适用缓刑的案件,有87.5%的被告
    2023-06-01
    52人看过
  • 特别重大交通肇事罪的三个方面的客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本罪的认定标准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伪造、变造企业债券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3)股票种类
    2023-07-23
    80人看过
  • 特殊保护措施驰名商标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特殊保护措施驰名商标表现在哪些方面特殊保护措施驰名商标表现在以下方面:1.对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2.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3.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二、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流程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流程是:1.让企业准备初步的认定资料。(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格,后附)。2.把企业提供的资料初步整理后,把材料交到北京,由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可行。3.经评估后,认为可行,我司与企业谈妥并签定委托合同,我司开始做申报材料。4.把做好的材料交给企业审查,待企业确认后,正式递交北京进行认定申请。三、申请认定驰
    2023-05-21
    409人看过
  • 土地出让金的性质体现在哪些方面?
    土地出让金的规定土地出让金的性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出让金,按现行法规中规定一次性收取40-70年的土地使用费,其地租中又包括了土地使用消费者提前支付地租的利息部分。如果按70年的利率贴现计算,土地出让金的实际价格是土地出让金名义价格的34.7倍以上的价格。应该指出,土地出让金是可以明确地从房价中剥离的货币地租部分,同时土地出让金又成为土地价格和房屋价格组成部分的一部分,转换成计税基础,当土地首次进行交易时,土地出让金将被征收5.5%的营业税及附加和4%的契税。当房屋建成销售时,土地出让金再次作为计税依据被征收5.5%的营业税及附加和相应的契税。就房地产开发商而言,收取地租是履行代收代缴义务,但却必须在承担义务时为这种义务缴纳营业税和契税。土地使用消费者在向政府支付地租的同时,也同样为缴纳地租的行为承担营业税和契税。这样,土地使用者是实实在在的承担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被重复征税后
    2023-06-10
    52人看过
  • 特殊商标的侵权问题可能会出现在哪些方面
    (一)商标的反向假冒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虚假地表示商品的真实来源,其实质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我国修改后的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是商标“反向假冒”行为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法律依据。在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中,擅自除去他人的注册商标,在该商品上粘贴自己的商标销售,不仅违反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也影响商标的本质功能,使原商品的注册商标难以有效发挥其识别作用,引起商品流通秩序的混乱。同时,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人擅自更换他人的注册商标,妨碍了原商品生产者扩大其商标知名度和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的份额,亦
    2023-06-23
    241人看过
  • 防水工程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工程方面的防水主要是指防明水,可以看得见的流水。少量是为了保护建筑物免受水汽,水分的侵蚀而做的防水。这方面的材料主要有卷材,聚氨酯等等。施工要求高,工艺复杂。家装方面的防水是指和家庭生活相关的防水常识、防水材料和防水技术的统称。包括但不限于屋面、卫生间、阳台、外墙、厨房、地下室、游泳池的防水等位置的防水防潮处理。这个细分领域正在初步成型,施工要求相对较低,大众化,实用。国家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应采取防水、防潮及通风措施,采光井应采取排水措施。住宅的屋面、地面、外墙、外窗应能防止雨水和冰雪融化水侵入室内。二、防水重要性: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是建筑施工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建筑和构筑物不受浸蚀,内部空间不受危害的分项工程施工。通过防水材料的合理应用,可防止浸水和渗漏的发生,从而确保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建筑物漏水使
    2024-02-01
    378人看过
  • 发表权的特殊性表现有哪些
    1、发表权与其他著作人身权的区别一般著作人身权具有永久性,不因作者的死亡而消灭,也不因著作权保护期限的届满而终止。而发表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内容之一,却具有时间性,它随着作品保护期限的届满而消灭。如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为什么发表权具有一定的时间性?我们认为这主要是因为:一是发表权的行使与著作财产权的实现之间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二是发表权的行使是实现一部作品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作者创作一部作品后不及时发表,那么,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内容就不能实现,同时,该作品的社会价值也不能体现。著作权法规定对发表权保护的一定时间性,既是鼓励作者尽快地向社会公开其作品的内容,给作者带来利益,也是通过鼓励作品的发表与传播,促进社会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2、发表权与著作财产权的区别首先,
    2023-04-29
    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票据权利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
      (一)持票人票据权利是完全的金钱性双重请求权完全的金钱性是指票据权利只能是金钱权利。它不同于普通债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其特殊性表现在:(1)普通债权的标的既可以是财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而且还可发生标的转换现象2;票据权利的标的只能是金钱,而且只能以票面金额之给付为标的,不能有任何变通。(2)票据权利为无因金钱债权,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
    • 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代理人及其律师资格的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应包括: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取得律师资格但未取得执业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人,仍不得以律师身份接受委托,履行代理职责。此外,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 2人民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当前我国律师队伍发展迅速,但仍不
    • 特殊药品在管理方面有哪些特殊要求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4
      毒麻药品等特殊药品,国家有专门的管理规定,包括医生处方、药房发药及药库管理领用等等,很明确和清晰的
    • 养老保险对公民生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体现在哪些方面? 体现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6
      国家欲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问题,靠省级统筹自身难以解决,所以必须提高统筹层次,在全国范围内调剂基金,养老保险对公民生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
    • 犯罪中止有效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7
      犯罪中止的有效性的意思是犯罪嫌疑人有效的防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是放弃犯罪行为的同时也并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的结果。所以,有效性关键还是针对危害结果的。认定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是很重要的,如果已经造成危害结果,是不能成立犯罪中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