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08:21:12 455 人看过

一、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

租赁合同解除后,对地上物怎样处理,要看租赁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地上建筑物的处理

合同的解除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时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危及承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原租赁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

(四)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14: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租赁合同解除后附着物怎么办
    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附着物的处理方式:1、如果合同当事人对附着物的处理方式有约定的,则按照其约定进行处理;2、若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在决定提前解除合同后协商处理附着物,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3、情事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事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
    2023-08-14
    185人看过
  • 土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如何办理
    土地不能单独抵押,要和建筑物一同抵押,即房随地走。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咨询!以出让的土地上建筑物作抵押担保,金融机构须要求抵押人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及交付地价款的证明、出让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如果抵押人能够完全提供上述文件,并且抵押物所处地段较佳,评估机构评估价值恰当,则该抵押物应是金融机构喜欢接受的抵押担保种类,因为它使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降到较低点。从理论上讲,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也是可以作抵押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都可以作抵押。例如集体土地上学校、医院、社会福利等机构的建筑物就不能作抵押。而且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物作抵押的前提条件是,只有那种在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才能进行抵押。所谓登记亦即土
    2023-06-15
    281人看过
  • 如何写土地租赁解除协议
    农村土地互换协议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土地互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愿意将_______的_____亩面积与乙方在_______的_____亩面积进行互换。二、土地互换以后,双方不进行经济补偿三、互换的年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注:以国家自留地年限政策为基准)。四、互换以后,如果国家征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征用的安置补偿,原与村里的承包合同解除,由未被征用土地的一方重新与村签订承包合同。五、互换以后,一方如果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由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方到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可永久性的享受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权(国家规定不能享受的除外)。六、土地互换协议签定后
    2024-05-02
    261人看过
  • 建筑物报废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往往低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如企业所征用土地的使用期限是50年,而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仅20年,则在房屋、建筑物折旧完毕并报废后,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是随房屋、建筑物提前摊入成本税前扣除,还是按尚可使用年限保留相应的价值?由于建筑物折旧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的差异带来的问题究竟如何处理?财政部《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财会〔2001〕43号,简称43号文)规定如果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在预计该项房屋、建筑物的净残值时,应当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的因素,并作为净残值预留,待该房屋、建筑物报废时,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分,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如果不再继续建造房屋、建筑物的,则将其价值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如公司将土地连同地上房
    2023-05-04
    343人看过
  • 土地租赁结束后,建筑物归谁所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永久建筑可以办理产权证,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租地合同到期续租怎么办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换写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鉴证机关登记(城市私房应报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备案)。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
    2023-07-04
    195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 地上附着物的处置怎样处理
    一、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的处置怎样处理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看成地上定着物,将如树、竹、花卉、园林等看成地上附着物。恢复原承包时的状态。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未争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一切责任自负。二、其他相关概念1、土地的定义土地是地球表面陆地部分,包括海洋滩涂及内陆水域。2、土地的特性土地的两重性(自然特性和经济特性)土地作为生产资料而有别于其它生产资料的特性(自然本身产物/面积有限/永续性/不可移动)土地社会经济属性(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地产是财产权/土地具有准商品性/地产增值性)3、土地和地产土地即是资源又是资产(生产资
    2023-02-14
    60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能否随意解除
    不能随意解除。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土地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是怎样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一方违约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
    2023-08-17
    23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租赁后建筑物一并转租吗?
    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者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承租人转让土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第三人取得,租赁合同经更名后继续有效。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随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权只能按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价,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在当代社会国有土地顾名思义指的就是就是国家所拥有的,除此之外还包括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当然了,关于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转让后土地使用证上会记载租赁等字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所以当地上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时,不可能进行单纯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或房
    2023-08-06
    70人看过
  • 如何办理在租赁土地上建房的手续
    如何办理租赁土地建房手续(一)符合建房条件的用人向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申请土地使用权。(2)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根据年度控制指标和申请条件进行讨论并通过讨论的,应当按照村镇规划的要求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填写建设用地审批表和申请表个人建筑用地表格。(三)住房建设占用的非耕地,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四)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发给村民建设用地批准书,由乡土地管理人员划拨。(5)现场检查灰线,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6)项目建成后,将由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验收。符合用地条件的,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和地籍科办理登记手续,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首先,农村建房有哪些手续?1。村民在农村建房,应当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显著位置(1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房屋申请人;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镇人社办将对申请人是否
    2023-05-08
    76人看过
  • 非法租赁土地如何处理
    首先是协商解决。在政府主导下,由政府、村组、承租土地的第三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非法租赁合同。其次是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手段解决。《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对非法出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行为进行查处,要求村、组解除租赁合同,责令限期改正,并可给予没收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另外,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也可以承租土地的第三方无用地报批手续、地上
    2023-03-28
    429人看过
  • 土地上有建筑物可拍卖土地吗
    一、土地上有建筑物可拍卖土地吗建筑物的土地是划拨土地,建筑物可以抵押。由于地随房走,所以可以一并拍卖。拍卖后,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法院依照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执行抵押土地上的建筑物,业界做法一般是处理土地一并处理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拍卖,拍卖后优先实现抵押权人的权益,剩下的钱就是本案的执行案款,退给申请人。至于剩多少,就看土地房子拍的价格了。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一)应符合《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规定,其中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应具备的条件。(二)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对准予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进行转让;第二种是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
    2023-06-16
    52人看过
  • 土地租赁是否能单方解除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签订50年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二十年内的部分有效。因为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所以对于五十年的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二十年内的部分有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024-05-02
    87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的几种解除情况
    一、土地租赁合同的几种解除情况土地租赁合同的几种解除情况如下: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3.情事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事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解除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这种消灭,只能是将合同解除时止之
    2023-07-23
    312人看过
  • 解除租赁合同租赁物上的添附物等应该怎么处理?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此,租赁合同解除时,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租赁双方对房屋添附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必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出租人给予补偿,对出租人而言,该补偿将构成强制得利的补偿。而依照不当得利的规则,强制得利是不应补偿的。二、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在合同解除后,由于该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经成为添附方的损失。对于这种损失,原则上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如虽系承租方违约,但所留装潢物对于出租方确有再利用价值的,可由出租方酌情给予补偿。
    2023-06-17
    1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土地租赁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0
      农村土地租赁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其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建筑物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15
      一、合同的转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
    • 租赁土地上的建筑费如何分配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这个问题比较难处理我有个朋友跟你的情况也是一样的如果正常的赔偿的话只会对您土地
    • 土地租赁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归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一般是“房随地走”,但所得收益是归建造者的
    • 在土地租赁合同中自建临时建筑怎么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8
      成租房建临时建筑是否经过你的同意你们之间的合同对此有无约定若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合同上也没有约定,可要求其恢复原状。详情请直接电话或面询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