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性质与作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1:11:36 160 人看过

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一方面它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同时他又与运输部门签订合同,对货物托运人来说,他又是货物的承运人。

目前,相当部分的货物代理人掌握各种运输工具和储存货物的库场,在经营其业务时办理包括海陆空在内的货物运输。国际货代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有:

一、为发货人服务

货代代替发货人承担在不同货物运输中的任何一项手续:

1、以最快最省的运输方式,安排合适的货物包装,选择货物的运输路线。

2、向客户建议仓储与分拨。

3、选的可靠、效率高的承运人,并负责缔结运输合同。

4、安排货物的计重和计量。

5、办理货物保险。

6、货物的拼装。

7、装运前或在目的地分拨货物之前把货物存仓。

8、安排货物到港口的运输,办理海关和有关单证的手续,并把货物交给承运人。

9、代表托运人/进口商承付运费、关税税收。

10、办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任何外汇交易。

11、从承运那里取得各种签署的提单,并把他们交给发货人。

12、通过与承运人于货运代理在国外的代理联系,监督货物运输进程,并使托运人知道货物去向。

二、为海关服务

当货运代理作为海关代理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海关手续时,它不仅代表他的客户,而且代表海关当局。事实上,在许多国家,他得到了这些当局的许可,办理海关手续,并对海关负责,负责早发定的单证中,申报货物确切的金额、数量、品名,以使政府在这些方面不受损失。

三、为承运人服务

货运代理向承运人及时定舱,议定对发货人、承运人都公平合理的费用,安排适当时间交货,以及以发货人的名义解决和承运人的运费账目等问题。

四、为航空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在空运业上,充当航空公司的代理。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议空运货物为目的,而制定的规则上,它被指定为国际航空协会的代理。在这种关系上,它利用航空公司的货运手段为货主服务,并由航空公司付给佣金。同时,作为一个货运代理,它通过提供适于空运程度的服务方式,继续为发货人或收货人服务。

五、为班轮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与班轮公司的关系,随业务的不同而不同,近几年来由货代提供的拼箱服务,即拼箱货的集运服务已建立了他们与班轮公司及其它承运人(如铁路)之间的较为密切的联系,然而一些国家却拒绝给货运代理支付佣金,所以他们世界范围内争取对佣金的要求。

六、提供拼箱服务

随着国际贸易中级装运输的增长,引进集运和拼箱的服务,在提供这种服务中,货代担负起委托人的作用。集运和拼箱的基本含义是:把一个出运地若干发货人发往另一个目的地的若干收货人的小件货物集中起来,作为一个整件运输的货物发往目的地的货代,并通过它把单票货物交各个给收货人。货代签发提单,即分提单或其他类似收据交给每票货的发货人;货代目的港的代理,凭初始的提单交给收货人。拼箱的收、发货人不直接与承运人联系,对承运人来说,货代是发货人,而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是收货人。因此,承运人给货代签发的是全程提单或货运单。如果发货人或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话,货代也可以在出运地和目的地从事提货和交付的服务,提供门到门的服务。

七、提供多式联运服务

在货代作用上,集装箱化的一个更深远的影响是他介入了多式联运这是他充当了主要承运人并承担了组织一个单一合同下,通过多种运输方式进行门到门的货物运输。它可以以当事人的身份,与其他承运人或其他服务提供者分别谈判并签约。但是,这些分拨合同不会影响多时联运合同的执行,也就是说,不会影响发货人的义务和在多式联运过程中,他对货损及灭失所承担的责任。在货代作为多时联运经营人时,通常需要提供包括所有运输和分拨过程的一个全面的一揽子服务,并对它的客户承担一个更高水平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1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上海飞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与上海晟隆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合同运费纠纷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120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晟隆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东长治路760号20楼。法定代表人马家耿,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唐琦,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颜万斌,上海市百良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飞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600号东昌大楼707室。法定代表人吴明华,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波,上海市天山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上海晟隆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隆公司)因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合同运费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02)长民二(商)初字第8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2年12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2年12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晟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唐琦、颜万斌,被上诉人上海飞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公
    2023-06-08
    123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教材及费用
    考试教材依据: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组织编写的《全国国际货代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系列教材,即:2005年版《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50元)、《国际多式联运与现代物流理论与实务》(38元)、《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35元)、《国际航空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34元)、《国际货运代理专业英语》(34元)共6册201元及2006年4月底出版的《国际货运代理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大纲》(10元);《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辅导教材》共4册167元,全套教材共计书费368元。辅导教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购。考务费:每科125元,两科共250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2023-06-05
    144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内容
    国际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的内容,取决于因其过失或疏忽所导致的风险损失。如:错误与遗漏,虽有指示但未能投保或投保类别有误;迟延报关或报关单内容缮制有误;发运到错误的目的地;选择运输工具有误;选择承运人有误;再次出口未办理退还关税和其他税务的必要手续保留向船方、港方、国内储运部门、承运单位及有关部门追偿权的遗漏;不顾保单有关说明而产生的遗漏;所交货物违反保单说明。仓库保管中的疏忽。在港口或外地中转库(包括货运代理自己拥有的仓库或租用、委托暂存其他单位的仓库、场地)监卸、监装和储存保管工作中代运的疏忽过失。货损货差责任不清。在与港口储运部门或内地收货单位各方接交货物时,数量短少、残损责任不清,最后由国际货运代理承担的责任。迟延或未授权发货,如:部分货物未发运;港口提货不及时;未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违反指示交货或未经授权发货;交货但未收取货款(以交货付款条件成交时)。
    2023-06-09
    187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委托协议的样本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帐号:帐号: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物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代理范围: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货物品名:数量: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方式:运期:其他服务:□订舱□报关□报检□拖车□仓储运、杂费:付费方式:二、甲方责任:1.甲方应当对所提供委托单、报关单、许可证、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文件、单证之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2.甲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和运、杂费费率规定偿付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的责任,对于运费到付货物的运费,甲方作为第二偿付人,在收货方拒付运费情形下履行运费偿付的责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绝或拖延本协议项下运费的偿付。3.甲方应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负责。4.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
    2023-05-04
    74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管辖法院
    一、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管辖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中第二款海商合同纠纷案件第23项规定,与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船舶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应由海事法院受理。二、国际货运代理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
    2023-05-04
    175人看过
  • 国际多式联运与一般国际货物运输的区别
    国际多式联运极少由一个经营人承担全部运输。往往是接受货主的委托后,联运经营人自己办理一部分运输工作,而将其余各段的运输工作再委托其他的承运人。但这又不同于单一的运输方式,这些接受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转托的承运人,只是依照运输合同关系对联运经营人负责,与货主不发生任何业务关系。因此,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是实际承运人,也可是“无船承运人”(Non—VesselOperatingCarrier,简称NVOC)。国际多式联运与一般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不同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货运单证的内容与制作方法不同。国际多式联运大都为“门到门”运输,故货物于装船或装车或装机后应同时由实际承运人签发提单或运单,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多式联运提单,这是多式联运与任何一种单一的国际货运方式的根本不同之处。在此情况下,海运提单或运单上的发货人应为多式联运的经营人,收货人及通知方一般应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国外分支机构或其代理;多
    2023-06-12
    446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范围及责任
    了解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限制:熟悉国际货运代理的权利义务、责任及除外责任:掌握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的范围。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限制责任限制是一项特有的法律制度,即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责任人将其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法律制度。FIATA推出的标准交易条件范本(即FIATA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示范条例)基本上已成为各国制定本国标准交易条件的总原则。根据该原则,对货物的损坏或灭失,每公斤的赔偿限额为2SDR,而每件货物的最高赔偿额则留给各个国家的国家级货运代理协会根据本国的法律自行规定。(备注:SDRSpecialDrawingRights的缩写,为提别提款权,SDR的定义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示,1个SDR之价值应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之时或法院判决之时的兑换率计算)除外责任除外责任又称免责,是指根据法律、国际公约、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责任人免于承担责任的事由。1、对于货运代理,其除外责任归纳起来可包括以下
    2023-04-24
    98人看过
  • 国际货物运输单据有哪些及法律性质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运输单据的种类很多,其中包括海运提单、铁路运单、承运货物收据、航空运单和邮包收据等,这些单据具有哪些法律性质呢?运输单据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收到承运货物签发给出口商的证明文件,它是交接货物、处理索赔与理赔以及向银行结算货款或进行议付的重要单据在国际货物运输中,运输单据的种类很多,其中包括海运提单、铁路运单、承运货物收据、航空运单和邮包收据等,现将主要运输单据简述如下:海运提单(billoflading,B/L)海运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法律上它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收货人在目的港提取货物时,必须提交正本提单。铁路运输单据铁路运输可分为国际铁路联运和国内铁路运输两种方式,前者使用国际铁路联运运单,后者使用国内铁路运单。通过铁路对港、澳出口的货物,由于国内铁路运单不能作为对外结汇的凭证,故使用承运货物
    2023-06-06
    203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申请表格式
    拟设企业名称中文外文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所在单位职务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地域隶属部门投资总额投资方情况名称法定代表人净资产投资金额投资比例申请经营范围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意见项目申请联系人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注:此表用于申请成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及设立子公司填写,一式两份。表情况必须如实填表写,如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2023-06-06
    96人看过
  • 我国法律规定的货运代理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大部分都会存在大量的货物进出,这时候就需要寻找专业的货物运输公司。为了确保货物的正常交接,有时候需要签订货运代理合同。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货运代理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下文中将会对此做进一步解答。货运代理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就货运代理合同而言,因货物进出口的需要。委托人、货运代理人乃至第三方之间会发生多种民事法律关系。与之相适应,货运代理人也就处于多种法律地位。当与海上承运人交接货物或办理催证、审证、结汇、报关、报验等手续时,因为货运代理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方发生关系,符合委托合同的特征,这时称货运代理人为货方(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合适的。但当货运代理人按双方约定或按有关规定须以自己的名义洽订运输工具,以及依合同自己向委托人提供仓储保管、修补包装、短途运输等服务时,因缺乏代理关系形成的条件,货运代理人就不成为代理人。显然,要在以上多种关系中确定只适用代理的有关规定是困难的。前一
    2023-06-01
    113人看过
  • 货运-如何办理国际货运保险
    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几乎是每一单出口业务都要做的事,但要办得既稳妥又经济却不简单。由于实际操作中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如何灵活运用保险,回避出口货物运输中的风险,是技巧性很强的专业工作。正如深圳人保核保处的麦勇华先生所说:国际货物运输险就业务内容来讲是最复杂的。它的品种多,不仅有主险和附加险,而且附加险又分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主险的选择、主险和附加险的搭配运用都需要专业知识。阅读最新国内·国际财经、金融(银行、保险、证券)焦点和专家分析请查阅中国金融网《行长经理内参》险别选择五要素在投保时,你总是希望在保险范围和保险费之间寻找平衡点。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对自己所面临的风险做出评估,甄别哪种风险最大、最可能发生,并结合不同险种的保险费率来加以权衡。多投险种当然安全感会强很多,但保费的支出肯定也要增加。广东省人保财产保险公司货运险处高树华科长,经办国际货物保险已有许多年头,他认
    2023-06-06
    163人看过
  • 国际货运全程操作实例
    一、接受货主询价1、海运询价: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②各港区装箱价格;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1、船期、件数2、箱型、箱量3、毛重4、体积各项型最大体积为:(长*宽*高)可装体积,可装重量1×20GP=31CBM6*2.38*2.382517MT1×40GP=67CBM12*2.38*2.385525MT1×40HC=76CBM12*2.7*2.381×45GP=86CBM(注:GPgeneralprpose普通箱;CBMcb
    2023-06-06
    275人看过
  • 国际贸易运输的性质有哪些?
    商品,运价,国际贸易,运输,价格,国际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的价格包含着商品的运价,商品的运价在商品的价格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一般来说,约占10;在有的商品中,要占到30~40。商品的运价也和商品的生产价格一样,随着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而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商品的运价随着商品的物质形态一起进入国际市场中交换,商品运价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国际贸易商品价格的变化。而国际运输的主要对象又是国际贸易商品,所以可以说,国际运输也就是一种国际贸易,只不过它用于交换的不是物质形态的商品,而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即货物的位移。所谓商品运价,也就是它的交换价格。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从贸易的角度来说,国际运输就是一种无形的国际贸易。
    2023-06-09
    39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为,保障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第三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第四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济特区的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在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促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
    2023-04-24
    14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货运商是企业对外交涉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4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是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法人企业。
    •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怎么样,国际货运公司价格比较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30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或独立经营者进行相应的法律活动。因此,根据其法律地位,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仅作为代理人,受托人委托,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责任,仅限于无权代理或其他违反代理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者的,其法律责任不仅限于代理人的法律责任,而且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即作为运输文件的发行人和运输合同的履行人)。
    •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9
      1990年7月13日对外经济贸易部颁布的《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是介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是接受货主或承运人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1995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二条则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
    •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合法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1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法律地位: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或者作为独立经营人”,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法人企业。
    • 代理国际货运企业的具体工作内容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3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代理人或独立经营者,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法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