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征地拆迁中的财产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20:06:56 183 人看过

1、如何解决征地拆迁财产纠纷(一)征地纠纷行政诉讼征地纠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司法程序,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民告官”,是解决行政纠纷的一项重要制度。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核发许可证、执照的申请不予核发或者答复的;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答复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法定义务的申请;行政机关不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行政机关违法请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财产权利的。(2)土地征收纠纷行政复议土地征收纠纷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该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土地征收权的行为他们的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的审查。行政救济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解决行政纠纷的一种方式。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在征地纠纷中,大部分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很少,但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经过行政诉讼,有时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比如对于违法占地行为,民事侵权可以从民事的角度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如果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将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解除协议。(4)征地补偿协调裁定征地补偿裁定又称征地补偿协调裁定,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和解决征地纠纷而实行的制度。这种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但是执政,协调是执政的前沿,没有协调就不能进入执政。(5)土地征收争议听证制度是指土地征收争议中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听证制度。主管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障其意见、质证和监督的辩护权制度。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主管部门根据职权组织的听证会,另一类是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才组织的听证会。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耕地征用补偿费包括三块,一块是土地补偿费,一块是安置补助费,三块是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对被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布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被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至少30天,听取被征收农村集体意见和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有关方面。

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情况。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房地产权证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计算落实有关费用,确保足额到位,并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申请征收土地,应当如实说明。有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申请征地。土地补偿费属于村集体。一般来说,村集体储备20%—30%的土地补偿费,其余分配给农民个人。常见的分配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谁的土地被征收,另一种是谁拥有土地补偿费。二是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但无论采取哪种分配方式,都要由村民会议决定。按照谁支付安置补助金的原则,被征地农民自愿放弃安置的,安置补助金将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已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可以直接领取土地损失保险费,18岁以下的青少年不需要购买社保,因此补偿金将直接支付给老百姓。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所有者。在流转期间收取的,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属于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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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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